山西太原近期迫害事件简述

更新: 2018年04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近期山西太原地区接连出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冤判、关洗脑班、非法批捕、骚扰,以及法轮功学员冤狱期满回家时受阻等事件。

1、山西太原法轮功学员田云飞、薛福贵、连素兰三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无视三位律师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非法冤判法轮功学员田云飞七年,罚款六千元; 非法冤判法轮功学员薛福贵三年,罚款四千元;非法冤判法轮功学员连素兰二年,罚款三千元。田云飞已于当日提出上诉。薛福贵、连素兰两人也已决定上诉。

连素兰八十一岁。八旬老太无论对待子女、还是对他人,都坚持做好人、做善事,时时处处替他人着想,自己能做的事绝不拖累别人;与人交往、聊天时,也经常说:要做一个好人,要多做善事。连素兰老人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做好人何罪之有?

七十岁的薛富贵曾在部队当工程兵,由于上级信赖而超期服役五年,那时全是人工操作,用大锤打眼,和石头打交道,每天汗流浃背。复员后当井下采煤工,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一年到头休息不了几天。薛富贵曾是西铭矿劳模、西山矿务局劳模、太原市劳模,他一心为国家煤炭事业做贡献。几十年的繁重劳作,积劳成疾,得了腰疼病,走路和站立相当困难,还有关节炎、胃病、喉炎等疾病。中医、西医全都看过,均不见效。后来通过炼法轮功身体好了。读《转法轮》这本书使他明白了要想好病就得重德。他自己买材料修漏水的公共厕所,经常义务挖排水沟,给八十多岁的老人免费修自行车,捡到钱还给失主,马路上有石头他拿掉……对这样一位无私无我的善良百姓枉法判刑,天理何在?

田云飞,五十三岁。此时他的妻子张印香正处于生命垂危之中。张印香也先后遭受两次洗脑班迫害,她从洗脑班回来,身体呈现半身不遂症状,生活不能自理。起居事宜全靠田云飞料理。田云飞被非法关押后,张印香失去丈夫的全天候服侍,状况越来越差,生命危在旦夕!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却在此种情况下,重判田云飞七年徒刑!这等于向田云飞妻子索命!制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

而事实证明,法轮功真、善、忍的教导对人民素质的提高、对社会的文明进步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2、洗脑班继续作恶

洗脑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劳教所解体后继续作恶。公然违法绑架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洗脑、妄加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前后,太原市一些地区街道社区人员受省“610”指派,骚扰法轮功学员,无理要求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认识”,承认诉江(控告和起诉元凶江泽民)错误,表态今后不会控告。否则就送“学习班”( 洗脑班)。太原小返乡法轮功学员杨斌、刘金香、胡五栓因诉江被行政拘留后又都被转到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七年年底,因杨斌在洗脑班拒绝签字,不妥协,被暗箱操作,在未经开庭审理、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杨斌被非法冤判三年(此事以前未曝光)。

3、李润芳被冤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润芳非法庭审。公诉人郭云燕在起诉书中宣称从她家里抄出电脑一台、MP3两个、《明慧周刊》及法轮大法书籍四十余本。律师三次明确提出要出示证据,都被法官季丽清以不要打断公诉人的发言为由阻止。律师再次严肃指出:“公诉书快宣读完了,都没有出示证据,怎么定罪?”法官季丽清说:“辩护人在法庭就得听法官的,否则我可以解除你的辩护权!”这次枉法庭审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李润芳冤判三年半。致使李润芳这个曾陷冤狱达十一年之久的残弱女子再次身陷囹圄。李润芳本人现已上诉。

4、赵凯被绑架、批捕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傍晚,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赵凯在其出租屋内被太原市铁路公安分局公安处警察强行绑架,被非法抄走四台打印机、二千元真相币、一套大法书籍以及其它私人物品,赵凯当晚被拘留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此后被万柏林区公安分局和平南路刑警队接管。现已被批捕。

5、太原市法轮功学员李燕遭骚扰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时许,太原市万柏林区下元街道气化街社区居委会三人(女),到法轮功学员李燕家敲门,当时李燕不在家,她的女儿问有什么事,居委会的人员说:新换的主任要见李燕本人。女儿不开门,让她们离开。

随后万柏林区和平南路派出所出动五、六个警察砸门,说是要“例行检查”。参与者有派出所新上任的指导员尤卫东、户籍警吴凯和去年曾参与骚扰的警察闫凯。李燕的女儿问警察到底要干什么,尤卫东等表示法轮功离开本地要向他们“汇报”,还说不要再给他们寄信、打电话了,影响不好,说他们都是机器,上面让干什么就得干什么。下午近六点,五、六个警察和三个居委会成员才离开李燕所在的小区。

6、季国珍出狱时遇阻

三月十三日是法轮功学员季国珍四年冤狱期满回家的日子。监狱教导员陪同季国珍走向监狱大门,看到等候在大门口的除了三位家人还有另外六人,后经介绍知道他们分别是司法局、公安局、派出所及街办社区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在监狱大门口,这些人将季国珍带到院内二楼办公室,说是要带她去什么地方住几天(其实就是去洗脑班),并说让家人陪住。季国珍坚持哪也不去,就是回家!经轮番“劝说”,季国珍仍不松口,她面容严肃,语气温和,不容置疑的说:我能活着出来已经是万幸了!现在我就是自由人了,谁也没有资格不让我回家!

与此同时,等候在楼下的丈夫、女儿、女婿也被警方人员告知:“季国珍先不回家,要去另一个地方住些日子。”家人听后,坚决反对:“哪有这种道理?出狱就该回家!今天就是哪里也不去!照直回家!!”

最后司法局的那位官员似乎良心发现,跟同行人员说:“让回吧!人家本人不同意,家属也不同意,算了,让她回家吧!”

7、王新江出狱,上演惊险一幕

三月十九日被冤判七年的法轮功学员王新江出狱时也不例外,还上演了高速公路上“追、逃”的惊险一幕。

上午十点半公安面包警车到达监狱门口,车内随行人员有市局、“610”、街道、维稳办、司法局等四女二男共六人。警车直接倒进放人的监狱大门里,他们未告知家属,竟将王新江直接劫持到警车内并在家属的眼皮底下将车开走。这时王新江的儿子、侄子,两人随即分头各自驾驶一辆小轿车紧追前面那辆劫持王新江企图开往洗脑班的面包车。终于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警车拦挡。最后,邪不胜正,王新江终于平安回家!

事实上,法轮功学员是社会中最优秀、最善良、最祥和的群体。法轮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