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工被非法关押逾半年 妻子呼吁法官释放

更新: 2018年04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法轮功学员王忠明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早上在家中被渝中区国保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在渝北区法院被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依据法律条文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说:真诚、善良、宽容,那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应该大力弘扬的,怎么能把从王忠明家中搜到的写有“真、善、忍”字样的小光盘作为定罪的依据呢?

王忠明出生于一九六五年,当年是重庆大学的高材生,因成绩优异被学校保送读研;一九八九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他来到了以从事科研与工程技术为主的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中冶赛迪的前身)工作。工作不久就得了“乙肝”,曾经被病痛折磨七八年,修炼法轮功后,很快无病一身轻,精力渐渐充沛,成了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受聘“中青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时有厂家为推销产品找到他,给红包,送礼物,他都以“我是炼法轮功的,不符合真善忍的事情我们不能做”而婉言谢绝,并退回礼物。

王忠明母亲现年96岁,家人都没敢告诉他母亲王忠明被非法关押的消息。家中亲人忍受着极大的痛苦,盼望王忠明能早日回到亲人身边……

下面是王忠明妻子给法官的公开信,呼吁法官守住良知、坚持公正,让王忠明能早日回到亲人身边。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法官先生:

你们好。

法官,在我眼里,应该是一个伸张正义,惩罚邪恶犯罪的正义代表,我相信,你们本应该就是这样的法官。下面讲讲我丈夫王忠明的事情,因为你们有可能参与对他的庭审,看完他的故事后,相信你们对本案会有新的判断:

1965年8月,我的丈夫王忠明出生于合川一个普通的教师家庭。他在家排行老小,两个哥哥都比他大十多岁。王忠明出生后不久文革爆发,父母被关牛棚,哥哥们相继失学,因无人照料,襁褓中的他不得不跟着当知青的大哥下乡,寄养在当地一农民家中。幼年时,他每到周末都会跟着高度近视的父亲走上二十多里路,为的是见到被关牛棚的母亲。他十岁那年,父亲忧郁成疾去世了,直到“四人帮”倒台,胡耀邦为老干部平反昭雪(母亲为川东地下党),他们家才过上了正常的生活。艰苦的环境,淳朴的家风,造就了王忠明善良朴实的性格。他从小聪明好学,成绩优秀;后来考入重大,因成绩优异被学校保送读研;1989年研究生毕业后,他来到了以从事科研与工程技术为主的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中冶赛迪的前身)工作。

正当意气风发的人生小船准备扬帆起航,不料天有不测风云,才工作一个月的他被查出得了乙肝,并被告知:医学上还没找到治疗乙肝的特效药。这一闷击,让这个年轻人所有的人生理想、远大抱负灰飞烟灭。乙肝,这个推不开扔不掉的怪物,从此缠上他。

肝脏不好,脾胃也不好,吃不下东西,身体消瘦、头晕、恶心、黄疸、牙龈出血等。因为身体虚弱得太厉害,连鸡都不敢吃;因为体力不支,每晚八点就睡觉。最糟糕的是每隔一年就要住一次院,七年间先后住了三次医院。为了治病,他寻遍了西医、中医、偏方、气功,什么都试过,结果一无所获。我们结婚多年,也因为他的病一直不敢要孩子。

有一次王忠明发病联系不到床位,只好回合川老家住院,回来后住院费报销不了。无奈之下,他母亲给院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谈到儿子的病,工薪家庭的经济现况,以及儿子因健康问题不能努力工作的无奈。住院费被批准报销了,院领导也因此知道:单位来了一个病号叫王忠明。

这种无望的日子一直持续了近八年,直到1996年初,王忠明出差上海有缘学了法轮功。没学多长时间,他的身体就有了很明显的变化:乙肝症状不知不觉中没了,精力也渐渐充沛起来了。几个月后回到重庆,我们发现他整个人就象换了一个似的,那个精、气、神,用脱胎换骨来形容都不夸张。“真是神了!”“法轮功太神奇了!”“法轮功师父太伟大了!”在亲朋好友的惊呼和祝贺声中,我们终于结束了那段困苦的日子。

很多人都会问:为什么法轮功祛病效果这么好,这么快呢?其实,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就是在度人。法轮功师父在《转法轮》中讲∶“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人在常人社会中,你争我夺,尔虞我诈,为了个人的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这些心都得放下。尤其我们今天在学功的人,这些心更得放下。”法轮功师父接着讲:“我这里不讲治病,我们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炼的人,你带着有病的身体,你是修炼不了的。我要给你净化身体。净化身体只局限在真正来学功的人,真正来学法的人。”法轮功师父说:“因为这个宇宙中有这样一个理,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讲,都是有因缘关系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这样存在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法轮功师父说“那么为什么就可以给修炼的人做呢?因为修炼的人是最珍贵的,他想修炼,所以,发出的这一念是最珍贵的。佛教中讲佛性,佛性一出,觉者们就可以帮他。”

所以,只要是一个真正按照“真善忍”标准修炼提高自己心性的人,师父就会帮助他净化身体。因此,有很多癌症、白血病患者在修炼法轮功后绝处逢生,就是这个原因。

王忠明的病好了,生活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1997 年,我们的孩子出生了,而且聪明又健康。王忠明也因工作成绩突出,心性很高,心态很正从而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高度赞誉,被连续四年评为院级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双文明个人等。那时介绍他先进事迹的大照片海报就贴在院大门口的宣传栏中。

孩子出生后,亲戚们都来帮忙,人多事多矛盾多。有一回我和他母亲闹起了矛盾,我感觉委屈得不行,他一回家就向他诉苦。王忠明沉思片刻后诚恳地说:“不是你们有问题了,肯定是我哪里有问题了。炼功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是偶然的,这一定是冲着我还没修去的什么心来的……放心吧,我会改好……”我愕然,没想到他会跳出纠纷去找他自己的问题,完全不是那种判断谁是谁非的思维。我不仅气恨全消,还心生敬佩:这是怎样的智慧和境界呀,人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法轮功也太不简单了,不仅健康人的身体,还让人道德提高思想升华。他如今的变化,真要让人刮目相看了。一场清官难断的婆媳矛盾就这样化解了。婆婆高兴有个孝顺的好儿子,而我也很自豪有这么一个善解人意、体贴入微的好丈夫,一家人其乐融融。这都是托大法的福呀,真如法轮功师父所说的“佛光普照,礼义圆明”。

然而,1999年7.20,江泽民一意孤行执意迫害法轮功,全国上下的恐怖气氛好似文革再现。王忠明首当其冲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冲击和压力。单位组织部一再要求他放弃大法修炼,说:“上面说了,共产党员不能炼,你若不放弃,我们单位都会受你连累……”王忠明流泪了,他真的不想连累大家,于是他写下退党申请书交了上去。“王忠明宁肯放弃党票也要炼法轮功”的消息不胫而走,据说,院党委为此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院领导说:“王忠明退党一事不要再提了,影响不好。”又说:“真不理解,我们国家百废待兴,有这么多的事情需要做,怎么又搞起运动来了……”

1999 年底,王忠明同单位一行十多人到本溪钢厂出差,带队的是一副院长。到达本钢后,甲方请大家吃饭,不幸发生了海鲜中毒事件。当天晚上,这十多人一个接一个陆续出现中毒症状,被送医院抢救,到第二天早晨一查,发现只剩下王忠明一人还正常着。“奇怪了,为什么我们都中毒了,偏偏人家法轮功不中毒呢?”“是好是坏,人的身体最知道。”“看来还是法轮功好,百毒不侵。”“看来法轮功是有真功夫啊。”在当时国内所有宣传工具开足马力大肆污蔑法轮功的背景下,在事实面前,这些人开始反思,开始思考。直到现在,他们中的很多人在不同场合见到我时,仍会津津乐道的向我讲述当时的情景,以表达他们对法轮功的敬佩之意。

后来那个副院长主动找到王忠明,问:法轮功怎么了?江泽民为什么要打压你们?当时王忠明也说不出来啥,就说:“我把《转法轮》这本书借你看看吧,您来看看这书里讲的到底有没有问题。”副院长拿去看了。大约半个月后他把书还给了王忠明,他语气肯定地说:“我看了,没有问题,你好好炼吧!”

王忠明是我公司的“中青年专家”,部门的技术骨干。工作中他不负众望,在宝钢、湛江钢铁、越南河静、巴西、马来关丹等一系列国内外重大工程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从不居功。时有厂家为推销产品找到他,给红包,送礼物等,他都按照真、善、忍的心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管别人收不收,他都不收或退回。有时对方不理解,担心是否被另眼相看了,王忠明就告诉他:“不为别的,就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不符合真善忍的事情我们不能做。”

他对谁都好,没有尊卑贵贱的差别。部门里有人出了车祸,他每天早出晚归主动上下班接送一年多。无论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或是曾经的保姆,谁有困难了,他都会或出钱或出力,主动相助。每逢过年,总忘不了把认识的几个孤寡接到家中,和家人一起吃团年饭,走时还捎上一包过年礼物,年年如此。对于这些事情,有人会理解成在做好事、行善,但对他而言,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理所应当就那样做了。

王忠明就是这样在他自己的工作、生活环境中坚守着他的信念,实践着对“真善忍”的理解,从而在单位里,在同行中、邻里间有着极高的声誉。

然而,2017 年9 月28 日早晨大约7 点10 分,渝中区国保及大溪沟派出所的警察趁王忠明出门上班时,突然闯入家中,对我们进行非法抄家和绑架。渝中区国保警察均未着装,也未出示身份证件。当问他们到底是为什么事情要抄家,是不是因为我们炼法轮功时,他们矢口否认说:“不是。”又问,是不是所谓的“敲门行动”,警察说:“你知道哈。”他们出示的搜查证上仅写着:依法对你家进行搜查,公安局局长签字栏空缺。当我们质问搜查证上写的“依法”二字具体是指哪一条法律时,他们说,等到了派出所才能给我看。到了派出所,当我再次让他们出示执法依据时,他们又说没有,拿不出来。我当即指出他们这是执法犯法,希望他们能立即改正。

下午,王忠明单位的领导来到派出所,一方面了解是怎么回事,一方面把王忠明在单位的表现向他们做了说明,希望放人。当晚警察把我放了,但却把我丈夫王忠明投入看守所。

王忠明无故被抓,给家庭带来了无限痛苦,给单位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王忠明所在部门的领导曾多次与渝中区国保沟通,几位领导亲自到渝中区国保大队要求见人,然而均被拒绝。

且不说一个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是否应该受到抓捕庭审这个涉及道德普世价值的问题,既然王忠明作为一个公民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将面临庭审,现就相关法律问题向你们咨询请教,请对下面我提出的问题不吝解答:

1. 刑法中定义构成犯罪的四要素:主体(当事者本人)、主观(犯罪愿望)、客体(伤害对象)、客观(造成的伤害程度),四个缺一可。我不知道王忠明具备了几个?如有请提供证据。

2. 判刑到底是依据刑法还是宪法还是什么内部规定?如果是依据宪法,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是《宪法》第35 条、第36 条明确规定的。

3. 如果是依据刑法,刑法300 条明确写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并且是“致人重伤、死亡罪;强奸罪;诈骗罪”,而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法轮功是×教组织,如有法律条文请提供。且王忠明修炼的是法轮功,并未参加什么会道门,更没有致人重伤、死亡、强奸、诈骗,如有也请提供证据。

4. 如果是依据什么内部规定,2000 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 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 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 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 种,这14 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已经是2000年,文件明确阐明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下发了这个通知,这其中并没有法轮功。也就是说,公安部也不认为法轮功是邪教。

5. 从1999年至今,被公检法作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定性、定罪、量刑的借口有:《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二)。而这两个《通告》和两个《司法解释》均没有通过人大立法机构确定,都是行政文件。给行政文件赋予法律权力,这种自我授权是否已构成越权违法?

6. 1999 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为了迎合当时的政治形势,匆忙补充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此《决定》与中国宪法第36 条相违背,故无效。而且,该《决定》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法无明文不为罪”不已是我国基本的法制原则吗?

7. 在中央人民政府官网输入“新闻出版署50 号令”,就能看到“中国新闻出版署2011 年发布的50 号令”的具体内容,其中附件第99、100 条已对法轮功出版物解禁,这是否说明,若仍将法轮功出版物作为所谓犯罪“证据”已是违法了?

如果你们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你懂的,那我也理解。
不过我想讲几个小故事,不知你们是否愿意以史为鉴:

* 中国历史上四次灭佛和罗马四次大瘟疫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四个帝王向佛法发难,四次酿成灾难,史称“三武一宗灭佛”,最后都遭到了恶报。北魏太武帝灭佛,烧佛经、杀僧尼,结果44 岁暴死,两个儿子被殃及丧命。北周武帝灭佛更甚,扬言不怕下地狱,佛、道齐灭,35 岁暴死,儿孙和整个宇文皇族被灭门。唐武宗发动历史上的会昌灭佛,强令26 万多僧尼还俗,把佛像烧熔铸钱,575 年暴死,年仅32 岁。后周世宗柴荣继位第二年,下诏大毁佛寺,亲自用大斧子砍毁菩萨像,959 年胸生恶疮而死,年仅39岁。

无独有偶。公元一世纪,古罗马暴君尼禄故意纵火焚烧罗马城,嫁祸于基督徒,造谣煽动仇恨,使众多的罗马民众参与了对基督徒的残酷迫害。之后基督徒在罗马遭受了300 年的迫害,其间四次大瘟疫横扫古罗马。武力强大的罗马帝国在天谴中走向灭亡,四次瘟疫造成了超过一亿罗马人死亡。

* 何铸

凡是看过《岳飞传》的人,都会被岳飞精忠报国的故事所感动,为岳飞被奸臣陷害的情节而悲愤。岳飞的忠与奸臣的恶形成了极其强烈而鲜明的对比。在千古的奇冤面前,所有参与者的善与恶、正与邪也表现的淋漓尽致。所以至今在汤阴岳飞庙里,跪着秦桧、王氏、万俟卨 、张俊、王俊五个奸臣的铁像。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一个五贤士祠,他们分别是周桐、宗泽、韩世忠、梁红玉和何铸。

何铸本是秦桧的亲信,曾经秉承秦桧旨意,弹劾岳飞,说了岳飞许多不实之词。那何铸凭什么也会跻身贤位呢?因为何铸作为这个冤案的主审官,在审讯中,看到岳飞背刺“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听罢岳飞的凛然陈词,这才确确实实的明白了岳飞是被冤枉的,转而为岳飞辩护,而且敢于同秦桧当面抗争。可见何铸在弹劾岳飞时是不明真相的,但是当他后来在审讯的过程明白岳飞是被冤枉的时候,就毅然不顾自身的荣辱而为忠良辩护,所以成就了他千古贤士的美名。

* 东德卫兵“亨里奇案”

1992 年2 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一位东德卫兵因为开枪杀死了一名偷越柏林墙的青年接受审判。27 岁的卫兵英格?亨里奇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说:“那个时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执行上级的命令”。对此主审法官说: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选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在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的抵抗与良知的自救。类似的审判,谁能断言不会发生在中国的明天呢?

* 纳粹党卫军奥斯卡·格吕宁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于2017 年12 月29 日做出裁决,前纳粹党武装亲卫队成员奥斯卡·格吕宁,遭法庭以协助、伙同(aiding and abetting)谋杀二战期间奥斯威辛集中营三十万犹太人的罪名判刑四年。已高龄九十六岁的格吕宁日前以健康理由申请“暂缓监禁”,遭到宪法法院驳回,近期必须入狱服刑。法院强调,特别重视该二战期间“协同谋杀”犹太人的案件,是因为格吕宁犯下了严重罪行,必须落实国家司法究责。

格吕宁担任奥斯威辛集中营守卫,他的具体案由包括涉及一九四四年的“匈牙利行动”等,当大批匈牙利犹太人被送到奥斯威辛时,他的任务是看管行李等,虽然格吕宁辩称没有“亲身参与”杀害任何犹太人,但法院认为他在知情下,“自愿执行”看管任务,且穿着制服、佩带枪支而让被遣送者心生畏惧,因此实际上让犹太人被运往毒气室,遭屠杀的过程,得以“顺利、迅速”执行。

一个年近百岁的老人,仍然必须为他七十多年前所犯下的罪行锒铛入狱,让这则国际新闻备受各界关注。这就是善恶有报的天理在人间的展现:迫害无辜,一辈子都逃不掉。

史鉴昭昭,不可不察。

法轮功本是佛法修炼。但1999年7.20,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发动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为煽动仇恨,2001年初自编自演了震惊中外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以此来栽赃、构陷法轮功。但自焚镜头中诸多造假破绽,如气管切开能唱歌,装着汽油的雪碧瓶放在一个烧着了的人腿上却完好无损等奇葩内容,让国际社会看清了“自焚”是个骗局的实质。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

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30多名中共高官,已在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50多个刑事和民事诉讼,被称为二十一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迄今为止中国大陆已有20多万人(海外近百万民众)控诉江泽民,人数还在递增。2015年5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开始施行,该《意见》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原则。看来全球起诉江泽民已是天意!

因果报应不论人是否相信,也不管其身份、贫富,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毫厘不差。据“法网恢恢”海外大型数据库网站迄今统计到的历年数据,因参与了中共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人数已达2万人。仅2017年就有329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有的还祸及家人遭恶报。这329人中,遭恶报死亡占35%、自杀4%,伤残3%、重病、癌症14%,被查处44%。因迫害法轮大法,公检法司系统已经成为高危职业。

江泽民的暴力迫害,不但害了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也将中共体制内的司法人员推到悬崖之上、苦海无边。乾坤朗朗,天理昭昭,没有人能逃过苍天之眼,害人者害己,冤判错判会让自己从高高在上的审判者,成为万劫不复的负罪人。

有罪与无罪之间,善良与邪恶之间,冷酷与悲悯之间,迫害与拯救之间,中国人在思考,在权衡,在取舍。

随着法轮功的真相流传,中国的司法人员在真相面前在觉醒,在法律面前在自重,在正义面前在抉择。人们越来越相信:依法履行职责,才受法律保护。

我们先看几例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例子:

1. 武安市安庄派出所所长任国渠以白晶杰在武安市魏粟山村小广场喷涂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由,将白晶杰绑架到武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2017年1月8日,河北武安市检察院撤销对武安市法轮功学员白晶杰的起诉,白晶杰无罪获释回家。

2. 2015年10月21日河北张家口杨建平开车外出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万全县膳房堡派出所警察抓捕,检察院决定对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免予起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释放回家。

3. 邯郸市就有多起法轮功学员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到派出所,派出所当天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例子。

4. 2016年12月湖南郴州市法院判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赔偿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许郴生死亡金三十多万元。

5. 北京延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法轮功学员秦守荣。

6. 辽宁昌图县检察院听真相,不予批捕法轮功学员刘亚明、孙洪兵。

7. 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刘巍等。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17年1月至10月份,中国各地有72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这代表着许多公检法人员在明白真相后的赎罪和自保。

很多明智的公检法司人员用各种方式保护法轮功学员,并在各个环节释放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全国各地也出现多例警察还主动退还了以前抄家时拿走的私人物品,很多单位领导也补发了克扣的工资等。

为什么会大量出现以上的情况呢?因为他们看到以下情况,要为自己和家人留后路:

1. 历次的政治运动过后平反时,运动的发动者从来都不承认错误,都说成是下面执行命令者的错,那些直接参与者就是替罪羊。文革后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开枪自杀,一批欠命警察及司法人员拉云南处决就是例证。

2. 中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学炼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违法,镇压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3. 2013 年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已堵死参与者逃责退路。

4. 法轮功洪传一百多国家和地区。《转法轮》被翻译成近40种语言在全世界畅销,给法轮功的褒奖上千项。法轮功是佛法,佛法是慈悲的,但威严同在。法轮大法既然能传出,就有办法保护他。在明慧网上公开报道了两万多个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实例,触目惊心。习近平抓的这些大老虎都与迫害法轮功有关,迫害元凶江泽民以及帮凶,一个也跑不了,因为这是天意。善恶有报是天理,只是来早与来迟。

作为司法人员,可能你的一念就决定着别人的生死,也决定着自己的未来。敬畏天理,悲悯苍生,秉持公正,莫把无罪判有罪,才能无愧于天地,才能保住无罪之身。

人在做,天在看。我真诚的希望在这个历史的关键时刻,你们能为正义、为自己做出光照千秋的义举。

王忠明母亲现年96 岁,至今我们都没敢告诉他母亲王忠明被抓的消息。只说他出国到埃及去了,要三个月才回来。家中亲人忍受着极大的痛苦,盼望王忠明能早日回到亲人身边……

王忠明妻子:吕丽沙

2018 年1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