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素兰老人无论对待子女、还是他人,都坚持做好人,做善事,时时处处替他人着想,自己能做的事绝不拖累他人;与人交往、聊天时,连素兰老人也是经常告诉别人:要做一个好人,要多做善事,多做有益于社会的事情。平心而论,做好人何罪之有?
七十岁的薛福贵曾是西铭矿劳模、西山矿务局劳模、太原市劳模,一心为国家煤炭事业做贡献。薛福贵曾在部队当工程兵,由于上级信赖而超期服役五年,那时全是人工操作,用大锤打眼,和石头打交道,每天汗流浃背。复员后当井下采煤工,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一年到头休息不了几天。几十年的繁重劳作,积劳成疾,得了腰疼病,走路、站立疼痛难忍,还患有关节炎、胃病、喉炎等疾病。中医、西医全看过,均不见效。后来通过炼法轮功身体好了。读《转法轮》这本书使他明白了做好人就得重德。他自己买材料修漏水的公共厕所,经常义务挖排水沟,给八十多岁的老人修自行车,捡到钱还给失主,马路上有石头他拿掉……对这样一位无私无我的善良百姓判刑,那不是正邪颠倒了吗?令人痛彻心扉!
田云飞五十三岁,他的妻子张印香也先后遭受两次洗脑班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她从洗脑班回来,又多次受不法公安的骚扰恐吓,致使神智不清,身体呈现半身不遂症状,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起居事宜全靠田云飞料理。田云飞被非法关押后,失去丈夫的全天候服侍,至今张印香的难以进食,骨瘦如柴,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生命危在旦夕!
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无辜的好人,却在此种情况下,重判田云飞七年徒刑!等于向田云飞妻子索命!制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这对尚有良知的人来说,情何以堪?
患病前的张印香 |
如同植物人的张印香 |
田云飞和妻子张印香(五十二岁),都是太原西山矿务局金城公司职工。二人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田云飞学炼之后,身体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多年不愈的皮肤病、偏头疼、牙痛都好了,性格变好了。张印香一看法轮功这么神奇,也开始修炼法轮功,整个家庭沉浸在法轮大法的祥和气氛之中。田云飞遵守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为人正直、善良,工作一丝不苟,单位发工资曾多发给他钱,他如数退还。
然而这两个一心修心向善的好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夫妻二人遭受多次抄家、扣发工资、强迫下岗、拘留、劳教、关洗脑班黑监狱等迫害,家无宁日、亲人受牵连。田云飞在迫害中遭受毒打昏迷、多次多根电棍电击身体各部位、生殖器、电击使左腿膝关节白肉外翻,溃烂化脓、血脓粘衣。张印香被狱警用凉水从头灌下,全身湿透,不让睡觉、罚站、罚跑步、污言秽语人身攻击。
妻子张印香二零一三年八月被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非法组织)第二次绑架到山西省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洗脑一个月后,精神受重创。夫妻俩在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后,又受到派出所骚扰,张印香受惊吓,渐渐神志不清,瘫痪在床,八个月没有了丈夫田云飞在身边,张印香现在体重只有四、五十斤,骨瘦如柴,多处褥疮溃烂,生命垂危!
张印香至少一年多来已经不会说话,只有两只大眼睛在无声的诉说着什么,眼神在传递着什么,在期盼着什么……
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如果“执法者”泯灭天良,如果法庭失去正义,如果是非与黑白完全颠倒,如果谎言污蔑横加于无辜,那意味着什么?近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公检法不断制造冤假错案。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润芳非法庭审。公诉人郭云燕在起诉书中宣称从她家里抄出电脑一台、MP3两个、《明慧周刊》及法轮大法书籍四十余本。律师三次明确提出要出示证据,都被法官季丽清以“不要打断公诉人的发言”为由阻止。律师再次严肃指出:“公诉书快宣读完了,都没有出示证据,怎么定罪?”法官季丽清说:“辩护人在法庭就得听法官的,否则我可以解除你的辩护权!”这次枉法庭审将李润芳冤判三年半。致使李润芳这个曾陷冤狱长达十一年之久的残、弱女学员出狱仅一年又遭冤判,再次身陷囹圄。此前,李润芳七十七岁的父亲李锡福因“诉江”遭邮局拦截继而起诉邮局,竟被非法冤判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太原市杏花岭区涧河派出所,以赵存贵家中有法轮功资料为由,将他绑架到看守所,刑事拘留。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被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法官季丽清、检察院公诉人李隆非法庭审、判刑三年半,赵存贵被关押在祁县晋中监狱仅三十八天,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赵存贵竟突然冤死在了新康监狱,即一零九医院,时年六十二岁。
在山西晋中监狱、山西女子监狱和新康监狱,迫害死了十六位蒙冤入狱的法轮功学员。十六个鲜活的生命,他们都曾有过美满的人生、幸福的家庭。杏花岭区公检法人员,你们还要把多少好人送到那人间地狱?!请问太原市及杏花岭区公检法执法人员,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残酷的折磨中悲惨离世,留下痛不欲生的妻儿老小。那参与其中行凶作恶的狱警、狱医及相关执法人员是不是在犯罪呢?
那些非法抓捕、冤判他们的公检法人员不也是凶手之一吗?天网恢恢,岂能逃脱?
迫害好人,天理不容;迫害法轮佛法修炼人,更给自己带来无边罪业。明慧网记载了大量中共党、政、司法人员因迫害法轮功修炼者而遭恶报的实例。上至中共政治局常委,下至乡、镇、村基层人员和不明真相的民众,层层都有。他们中有的遭横祸毙命,有的离奇猝死,有的暴病身亡,有的入狱,有的自杀,有的患大病,还有的殃及家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面对因果报应的严酷现实,许多良心未泯的迫害者已经开始醒悟了。但是,痴迷不悟的人仍然大有人在。有的人说:我就是不怕因果报应!因果报应是客观规律,不会因为你不怕就不起作用。
相关责任人
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小东门街19号
邮编 030013
党组书记 检察长 路效同
副书记 副检察长 高志刚
副检察长兼刑事检察第三部长 李顺勇
副检察长兼民事 许韶琛{女}
纪检组长 张晓红
政治部长 田建涛
监委会专职委员 李东亮
监委会监督部长 王秀梅
反贪局长 李学义
公诉科 公诉科电话 0351-3639076
公诉科长 潘建平
公诉人 2李隆(迫害赵存贵、赵素梅的“公诉人”)
公诉人 3郭云燕(迫害李润芳的“公诉人;2013年迫害韩来清的“公诉人”)0351-3639076
公诉人 张萍 (田云飞、连素兰、薛富贵的“公诉人”)0351-3639078
控告科 张科长 0351-3032000
二、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号
邮编030001
咨询电话0351-12368
电话:0351-3575542 0351-3575550
立案庭 0351-3575512、0351-3575513、0351-3575520、0351-3575608
院长 张建农 13934614858 0351-3575555(办)
副院长 银威威
纪检组长 张建齐
刑庭:
王拴柱0351-3575551 李秀萍、王富平、
季丽清(迫害李润芳、杨斌、赵存贵、赵素梅的法官)0351—3575562
王剑(田云飞、连素兰、薛福贵案的主审法官)0351-3575511
1陆勇先 0351-3575542
2孙婕
书记员:李涛 刘琴 李春晖 0351-3575556 0351-3575552
监察;赵利荣 0351-3575540
赵志伟 0351-3575546
太原市(中级)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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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30021
太原市中级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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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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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宁建新
副检察长:江晨 李南明
部分检察员:周艳、张慧、霍晨、张小红、侯立明、陈长均、韩晋丽、王小丽、赵满成、王晓燕
常务副检察长 郭鸿
政治部主任 蔡治安
市院未检处处长苏彩英
市院专职委员韩少峰
检委会专职委员任萍
纪检组长 尚阿涛
机关书记 祝积岐
公诉二处 张娟
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陈长均
市院政治部 何爱泽
市院反渎职侵权局 张秀明
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张世鹏
刑事检察二部 田德重
刑事检察一部 樊士彪
政治部 郭小柯
太原市检察院检察官:
周茂玉 刘忠勇 赵正斌 张巨保 刘建林 杜淑芳
李晓燕 张 伟 陈丽丽 杜一顺 侯新军 武长平
张新成 马 晖 戴海忠 樊建军 张晋东
张 健 徐主平 刘俊章 要新顺 王 林 李卓英
陈 兰 高文涛 李俊琳 李卫国 孙寅平 韩 斌
陈海东 杨卫东 张春潮 李思贤 张继红
杨若彬 张晓东 姚健康 王锦秀 代国民 段纯佳
刘志刚 武 军 李文生 郝四明 郭瑞琦 张卫民
韩宏儒 张树业 安俊琴 杨小军 王琳旭 王文胜
杨建军 丁洪武 李维平 李 洲 张卫兵 李爱军
栾英杰 王 铮 赵满成 王晓燕
周 艳 张慧一 霍 晨 张小红 侯立明 王小丽
韩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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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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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晓东 院长(2016.01—2016.02,副院长、代院长;2016.02—至今,院长、邪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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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改玲 立案一庭庭长 0351-8386038
康翻身 立案二庭庭长 0351-8386033
贾 仑 刑一庭庭长 0351-8386087 0351-8386086
王文皓 刑二庭庭长 0351-8386175
1高保民 刑三庭庭长 0351-8386099
郭立新 太原市少年法庭庭长 0351-6593099
2徐治国 民一庭庭长 0351-8386067
3李雄飞 民二庭庭长 0351-8386075
赵立平 民三庭庭长 0351-8386061
李 辉 民四庭庭长 0351-8386083
张玉根 民五庭庭长 0351-8386078
张 康 行政审判庭庭长 0351-8386219(曾用)
赵 琍 赔偿办主任 0351-8386080
武文杰 执行局局长助理
杨效熙 审判监督庭庭长 0351-8386173
吴云耀 研究室主任 0351-8386301
刑一庭(刑一庭法官均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
左发经 0351-8386087
张永明 0351-8386086
吕 斌 0351-8386086
杨 力 0351-8386187
侯宝柱 0351-8386086
3杨天山 0351-8386156
赵 鹏 0351-8386082
朱万君 0351-8386185 手机13015441889
闵 佳 0351-8386089
闫景云 0351-838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