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县国保大队长廖国罡恶行

更新: 2018年05月16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省报道)近日,沈阳市法库县国保大队长廖国罡下令警察身着便装,到法轮功学员经常打真相电话、粘贴不干胶或讲真相的地方,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并扬言抓住就判刑。

廖国罡还利用不明真相的人,去非法跟踪、抢劫、绑架法轮功学员,承诺抓住一个给三千元。他们通常躲在暗处,看见法轮功学员粘贴不干胶或发真相资料时,进行跟踪、拍照、录像,有的抢包、要钱,并试图绑架法轮功学员。近日已发生了几起此类事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晚,一名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时被一人跟踪,抢包、要钱,并试图实施绑架。该学员挣脱,但资料及电话、钥匙等私人物品被抢走。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粘贴不干胶时,一人在后面拍照,后面拍完再前面拍,还录像。

廖国罡在担任派出所所长期间,多次绑架、拘留法轮功学员。调任法库县国保大队长后,对各派出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从不手软,在其指使下,全部加重迫害。对法轮功学员的善意规劝,根本不听,变本加厉,加重迫害,在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二零一七年十月,法轮功学员刘宪勇、胡林、郭旭红、王天娲遭四家子派出所周伟光等人绑架。廖国罡命令团结派出所副所长吴鹏等警察对刘宪勇非法抄家,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警察暴力毁坏房门(后来家属花一千多元换的新门),非法抄走电脑、手机、书籍、现金等大量财物,柜里的衣服等被乱扔一地,其恶劣行径甚于劫匪。法轮功学员多次找到廖国罡讲真相,劝其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他表面应付,实质上根本不听。最终王天娲、郭旭红被非法判刑一年,并处二万罚金。

二零一五年,法库县叶茂台镇法轮功学员陈淑艳被绑架,沈阳警方答应放人,但是廖国罡和叶茂台派出所所长杨海奇从中作梗,觉得没捞到油水,阻止放人,后来陈淑艳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廖国罡又和杨海奇作假证,构陷法轮功学员陈淑芬,致使陈淑芬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六月,廖国罡命令丁家房镇派出所所长那志宇等人,威胁、唆使严千户村王桂芝夫妇二人出假证,陷害登士堡镇达连屯村法轮功学员陈岩,致使陈岩被无辜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冯贝堡乡法轮功学员叶桂艳被绑架抄家,之后被判刑也与廖国罡有直接关系。

相关信息:
廖国刚,办电024-87123736,手机13840300304,宅电024-87032955
廖国刚妻子刘艳:手机13998199934
邮编11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