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出事后,抵押公司来拍卖房子,我才知道。当时孩子正在大学二年级读书,正需要钱的时候,靠我自己那点工资,还得租房子,生活处于窘迫状态。当时我对他那个恨那真是恨到骨子里了。那时根本就没把自己当作炼功人,陷在这个情中很难自拔,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一个同修大姐知道情况后,每天爬七层楼到我租住的房子来陪我学法,和我交流,使我很受感动,内心也逐渐的平服。有一天,当读到:“你不但不要和他一样去争去斗,你心里头还不能恨他,真的不能恨他。你一恨他,你不就动了气吗?你就没做到忍。我们讲真、善、忍,你的善就更无从有了。”[1]我的心一震,是啊,我是修炼人,怎能和常人一样呢?当人还有不犯错误的,有小错误就有大错误,我也不能因为他犯罪就把他往死里推。在这个时候才能体现出大法弟子的风范,不和他一般见识,还得对他晓之以理,正视自己的问题,让他从新做人。现在世风日下道德败坏,尤其是有权有势的公务员,有几个能守住自己道德底线的,罪也不能完全算在他身上。
退一步讲,我遇到这么大的魔难也不是偶然的,也许在历史上我曾经伤害过他,欠过什么,今天需要偿还,想到这我心一下敞亮了,我还得谢谢他给我一次提高心性的机会,把坏事变成好事。
认识提高上来,我就用法来要求自己,平衡好自己的心态。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不离不弃,经常去探监,给他送吃的用的,关心他、鼓励他,并总讲他的好处,丈夫很受感动。我说:你就感谢我师父吧!今天我要不修炼法轮大法早把你扔下不管了,常人不就那样吗?!他告诉我说他现在每天都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感到很欣慰,一个生命因为犯了罪通过大法弟子的努力从而能够使他认同“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个生命不是真正的得救了吗?更要感恩师父给每一个众生赎罪的机会。
我能从低谷跳出来,最终能把这件事处理好,也是师父的这段法在激励着我:“你把自己的这些痛苦啊、你自己的魔难啊都当作是坏事,那就是常人。痛苦是偿还业债,不顺心的事会使心性提高,作为常人来讲其实也是这个理。都是在消业,消去业了有一个好下一生,只是人不明白。”[2]同时,也感谢同修真诚无私的帮助。
感谢师父一路呵护,使弟子能走到今天。弟子还有很多不足,懒散心、瞧不起人、贪利心今天都给曝光出来,让这些不好的物质都去掉,走好最后的路,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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