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唐清英自述被迫害情况。
我叫唐清英,女,七十二岁,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二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个月后,乙肝、脑血管硬化、颈椎病、喉管长脓包、寒胃炎、腰肌劳损、腿痛、低血压等八种慢性病不翼而飞。修炼法轮功不但病好了,心性也在不断提高,真善忍已扎根于心中。有了做好人的目标准则,生活也过得踏实了。
只因祛病健身做好人,告诉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难来时能保命,三退保平安”,我被三次枉判:第一次因上访被冤判刑三年;第二次因邮寄真相信被冤判刑七年六个月。
第三次是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我因向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局反映杜子爱夫妇俩被绑架。在家人都不在的情况下,鹤城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吴珺等人搜走两老人家的大法书、资料,女儿打工的几万元钱不给清单,吴珺大队长叫来警察将我们四人围住,强行绑架去中医院体检。我不配合检查,警察发疯似的推拉、在看守所搜身时发现我带有真、善、忍的徽章,两个女警察将我按在床上强抢。由四个警察将我抬进监舍丢在风坪有水的地板上,当时我就全身发抖,站立不稳,不能吃饭,直至生活不能自理,使我的身体受到严重摧残。
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在没有任何问话笔录,也没有通知本人及家属,于四月九日黑箱作业把我逮捕。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局制造伪证,以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旁听同修庭审(其实,当时庭审时,我们都被拦阻在外面),栽赃拦截警车为名。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我被鹤城区法院再次枉判四年,尹秋阳四年、肖桂英四年、唐开菊三年半,上诉到中院被维持原判。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被非法送湖南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
湖南省女子监狱执法违法,采取各种酷刑恶毒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主管队长唐影公开在监舍威胁恐吓要我脱层皮,睡觉很少、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漱。罚站、罚坐小板凳在洗手间潮湿的地方,对着北风吹,不准关窗户。双手放在膝盖上,稍动一下就打,手被打得青紫肿,嘴唇动一下就说在发正念,打脸、打嘴,寒冬腊月扒开衣领,往我前后身体倒凉水,她们洗手往我脸上洒水,我喊了一声“李洪志师父”,恶犯人彭光敏、邹英、王芳就用毛巾塞我的嘴,把我推到小凳上,有人打我的嘴,有人打我的脸,有人掐我的眼,眼皮上被掐掉一块皮,有的破口大骂;晚上,继续迫害,用两张桌子拦在我睡觉的床边,不让我上厕所,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精神折磨与肉体折磨。
怀化市鹤城区“610”办、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分局、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法院、长沙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不讲道理、栽赃陷害,作伪证等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已构成犯罪,理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依法承担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