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非法庭审:2017年12月8日上午10点左右,在雄县政法委的安排下,雄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及各乡镇书记、部份村书记大约四五十人,借用保定市中院法警基地对杜贺先(已绝食抗议七十多天,因被野蛮灌食造成身体胃出血多日,身体非常虚弱,随时都有性命之忧)进行非法庭审。
法院只允许两个家属进入法庭,杜贺先七十多的老父亲为女儿奔走了两个多月,多么想见上女儿一面,却被强行挡在法庭之外。法院把身体已被迫害得非常虚弱的杜贺先锁在一个铁笼子里推进了法庭。
庭审刚刚开始不久,杜贺先突然口吐鲜血,法庭暂时休庭。他们把杜贺先推出法庭几分钟后,又把她推进法庭继续开庭。大约十分钟左右杜贺先又突然出现昏迷状态。这时律师对法官说,我的当事人杜贺先意识已经不清楚,无法询问,应当休庭进行治疗。
这时法官让跟随的医生诊视,医生说:“她手在抽抖,可能还有点意识吧!”法官又继续询问,在询问当中,杜贺先头一直抬不起来,也根本没有任何答复,只听到微弱的呻吟声,不一会就又昏过去。
家属强烈要求法庭要有人道。律师提出申请,我的当事人意识已经不清、身体过度微弱,要求不能再开庭。在杜贺先过度微弱的情况下,法官不得不休庭。
第二次非法庭审:雄县法院原定2018年1月11日对杜贺先进行非法庭审,因故改为1月12日非法进行。
1月11日下午,两位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时杜贺先才知道,法院并没有通知杜贺先第二天开庭,这是明显地违反了有关的法律规定。
1月12日这一天,天空晴朗但气温极其阴冷。在法庭之外警察已经没有上次开庭时那么多,也就是十几人。而此次来关注庭审的周边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却非常多,他们虽然和杜贺先素不相识,却远道赶来,在阴冷的寒风中默默地为她加持。
法庭之内,宽绰的座位上包括家属只零零散散的十几人,与上次庭审的座无虚席,显得有点冷清。这也许是因上次的庭审,使这些参与者看到审判好人,不愿再与邪恶为伍而不再参加。
上午九点左右,非法庭审开始进行,审判长陈春华宣布开庭后,公诉人范颖宣读对法轮功学员杜贺先的非法指控,指控罪名就是所谓的刑罚“三百条”。公诉人念完后,辩护律师根据公诉人起诉书中所谈到的有关指控进行了逐条有理有据的驳斥,包括公安机关从开始的抓捕到非法取证,都是在触犯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
接着辩护律师又对邪教的指控进行了驳斥,律师说翻遍中国所有的法律,没有一条有关法轮功是邪教的论述(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却只有公安部在2000年、2005年、2014年先后发布的邪教之说共十四种,其中没有法轮功。同时我们也从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3月1日发布的1999年8月关于法轮功书籍禁止出版的禁令已经废止,这意味着自2011年3月1日开始,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之下,法轮功书籍的出版发行合法,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同样合法。也就是说不论是现在和将来出版法轮功书籍合法,修炼法轮功合法,而对法轮功的所有指控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非法的。
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使检察官无言以对,也给法庭内旁听的中共官员上了一堂法制课,知道了修炼法轮功合法,打压法轮功是犯法的行为。
杜贺先在法庭上也进行了自我陈述,因修炼了法轮大法受益,一个曾面临家破人亡的家庭,重拾幸福的感人故事。杜贺先说:没有法轮大法的救度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是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共同的心声,法轮大法是世人的希望!人类的希望!所以说江泽民打压法轮功是错的,也是在破坏中国人的道德,大法的传出是在挽救世人的道德,唤醒世人的良知。法律是惩恶扬善体现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希望法官做出公正的判决。
2018年6月15日,雄县法院在保定看守所内向杜贺先宣布了枉判七年的非法判决。当庭杜贺先提出上诉。
责任人:
雄县法院副院长:袁爱民 13903525319
陈春华法院(主办)17731207278
雄县法院法官:许宏杰 13731688388
雄县法院法官:许卫华 15830956788
雄县法院法官:董福印(主审)13331201728
雄县法院法官:王焕亭 17731207252
雄县法院法官:韩会清 17731207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