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苏青华被成都市高新区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成都市郫县看守所,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又被成都市高新区法院非法开庭并被冤判三年徒刑,苏青华不服判刑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
此案例内容请见明慧报道《成都市新都区苏青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因为是冤判,中共公检法找不到证据,在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无罪释放苏青华。苏青华在此被迫害期间的遭遇请见明慧报道《被非法拘禁近两年 成都市苏青华终获释》。
被酷刑折磨了近两年时间,苏青华身心受到了很大的摧残。苏青华回家后学法炼功,身心很快恢复了健康。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苏青华准备申请经济赔偿。通过咨询成都市中院,苏青华将《申请》寄到了成都市高新区法院;通过电话查询:成都市高新区收到了苏青华的《申请》,并在四月十三日立案,同时苏青华被告知立案庭法官:朱法官(电话:028-85130760)、主审熊秋艳法官(电话:028-85311051)、助理赵法官(电话:028-86050207)
随后苏收到了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寄来的法律文书:“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参与人纪律告之书”。
收到这些资料后,苏青华打电话咨询这三位法官,他们都说:“有这事,在家等消息。”
苏青华在网上查询从立案到开庭时间是两个月,他又给这三位法官打电话,结果一个都打不通。
七月十一日,苏青华再打电话至这三位法官,结果是全部否认,说“没这事”,其中有一位法官已调走。
在这种情况下,苏青华向北京最高法院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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