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民众知情权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鸡西市法轮功学员郑金萍(女,59岁)、王传云、徐树君、刘淑云(鸡东县,女,56岁)等法轮功学员,在鸡东县银丰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两侧大树上悬挂条幅,希望更多民众了解法轮功和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黑龙江省公安厅仍在执行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九年的迫害,鸡东县公安局国保人员通过监控、跟踪,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绑架了郑金萍、刘淑云、徐树君、王传云四位法轮功学员。徐树君、王传云老年夫妻于当晚回到家中,而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关押在鸡西市看守所。
二、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将郑金萍、刘淑云构陷到检察院
鸡东县公安局将构陷郑金萍的案卷二次送交到检察院,均被退回,郑金萍的丈夫到鸡东县公安局要人时,国保人员说此案在省里挂号,须省厅决定,如果检察院再退卷,他们只能向省厅汇报。
鸡东县国保警察何文明等人又到王传云、徐树君家骚扰,询问法轮功的条幅来源,并告诉他俩不要外出,开庭时还会来找他们。
三、检察院非法对郑金萍、刘淑云公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鸡东县公安局国保警察何文明带领印少铎、张姓两名鸡东县检察院人员,到王传云家,其中一人态度蛮横,不让她说话,让她到另一个房间后对徐树君进行询问,检察院的张姓年轻人带电脑作记录,始终一句话都没说。本案承办人印少铎送达一份类似通知的文书给两位法轮功学员。警察用这办法取证据,不管这两个法轮功学员说什么,都会用来做迫害郑金萍的证据 。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鸡东县检察院下达了鸡东检刑诉[2018]3号起诉书。王传云、徐树君因超过法定年龄被取保候审,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公诉。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鸡东县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到鸡东法院。为阻止检察院官员继续犯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与家属到鸡东县检察院找到办案人印少铎劝善,把事先准备好的劝善信递交给他,印少铎非常恼怒要报警,并催促家属等人离开。
四、鸡东县法院拒绝辩护、不通知家人、不让旁听
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郑金萍丈夫到鸡东县检察院申请做郑金萍辩护人,被本案件负责人、刑庭副庭长盖秋海(多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当即回绝。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下午,郑金萍家属到鸡东县法院找到副院长郭继品和刑庭副庭长盖秋海。他们说本案已开庭审理,最近几天就研究出结果。郑金萍已提出上诉,家属要求做她的辩护人,他们说不可能,家属提出给予轻判,他们说会考虑。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鸡东县检察院公诉科印少铎到庭。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鸡东县法院下达了(2018)黑0321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诬判郑金萍、刘淑云各四年四个月并各敲诈五万元。
郑金萍在被劫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之前体检时,发现胸部有照影,血压一直不稳,中共邪党不顾人身安危,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早三点,将郑金萍、刘淑云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关押在九监区(集训监区),后转到十一监区,五月三十一日郑金萍家属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见到了郑金萍,她身体状况很不好。
五、公、检、法对给郑金萍的诬判也给其家庭带来了伤害
郑金萍被绑架前,在家照料年迈的老父亲及八十八岁患病的婆婆,老父亲得知女儿被绑架后,思女心切,着急上火,突发急病,三天后不幸离世,留下高龄的婆婆无人照料。
六、劝告相关公检法人员停止迫害、维护善良
自古以来有一个天理,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必有报。积极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及当今迫害法轮功的官员们纷纷落马,无不彰显这一天理。远的不说,在我们鸡西地区有很多因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到恶报,近期的密山政法委610的头目于晓峰就是其中之一,于晓峰曾说过我就不相信有报应,不管他信也好不信也好,但是天理是存在的,于晓峰看似突发脑出血死亡,岂知冥冥之中天理在惩罚他的结果,还有某分局的国保大队长积极迫害法轮功得以升迁,因而得恶疾在痛苦中煎熬着,事例众多不一一列举。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绑架、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政法委及各级官员,都是以执行上级的命令为借口积极卖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未来法制昌明、回归正义、面临正义法庭终身追责时,面对未来法庭对你的正义审判时,你如何去面对?你如何为自己开脱罪责?你说是上边让我这样判,你觉得这个理由能保护得了你吗?作为法官理应懂得依法办案,为什么拿上级命令来判案呢?你怎么回答呢?这时候你要上级来给你担责吗?恐怕他逃避都来不及,这些明显的道理作为公检法人员应该十分清楚和明白。
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中共一贯是卸磨杀驴,而跟随中共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为中共陪葬。希望鸡西地区每个至今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立即悔改,不为历史的债务买单。为了你们自己生命的未来,请了解法轮大法真相,请选择自救!——停止迫害,立即释放被你们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吧!将功抵过才能有一个未来!
相关责任人
鸡东县公安局
局长 陈刚 13946838558
副局 文哲 13945861500
国保大队
大队长 付崇志 18746736666
教导员 宋 冰 15946788999
王庆 15645802777
何文明 13359963577
鸡东县检察院
公诉科 印少铎13089791009
鸡东县法院
院长 刘景峰13674572777
刑庭庭长 徐忠祺13144665817
副庭长盖秋海13144665968办公室号码5560001
书记员宋连跃
陪审员 王凤春 陈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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