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人中七十岁以上的就有四位(79岁的吴香仃,74岁的张慧英,71岁的韩忠香,70岁的肖淑娴);六十岁以上的也有四位(67岁的邹本珍, 65岁的李爱茹,63岁的马玉珍,63岁的孙明秋),除此之外,还有赵淑玉,潘荣卿,潘艳岩,栾景尧(潘艳岩的丈夫),崔德英(另案处理)等人。
人们会问:这群人到底犯了什么罪,值得警察如此大动干戈?其实只是因为他们是法轮功修炼者,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向人们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就遭如此迫害。
当今社会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犯罪行为比比皆是,公安系统睁只眼闭只眼,抓谁打谁都得上面指定,为此大家都心照不宣。即使杀人放火的重案,破案率也极低,警察都是出工不出活。而为了迫害这群手无寸铁的善良民众却如此兴师动众,究竟是哪根筋错位了?
莱山区公安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于2017年12月18日将十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检察院两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卷宗退回莱山区公安局。
2018年5月,在莱山国保的指使胁迫下,莱山区公安分局伪造证人、证词、供述,罗列罪证,将卷宗再次送交莱山区检察院。
2018年6月29日,莱山区检察院罔顾法律、事实,将十名无辜法轮功学员构陷到烟台市莱山区法院。
目前,潘荣卿、潘艳岩、马玉珍、赵淑玉被关押于条件恶劣的烟台市福山看守所;韩忠香、肖淑娴、吴香仃、孙明秋、邹本珍被取保候审于原籍;张慧英现被监视居住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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