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庭上表现也很好。杨波思路很清晰,并当庭质问,我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豆君从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方面讲真相。
庭审地点在深圳南山区法院二零四庭,审判长是张国辉,公诉人叫李靖宇。同以往一样,届时深圳南山区法院外站满黑衣特警、便衣,虎视眈眈吓唬人。法庭内旁听席上有二十人左右,包括杨波、肖颖夫妇的家属。
庭审中,律师指出本案有三大疑点。第一,公安搜查时被告人没在现场,根据刑法,被告人必须要在现场,这明显违法。第二,提讯证时间,侦查人员说曾经向三个被告人宣读了某某、某某文书,但在提讯证上却没该日期,也就是说提讯证上的宣读时间完全是虚假、伪造的。律师提醒道:“审判长,请注意,侦查人员和公诉人这一点完全是违法的,你没法绕开这一点,你必须查明这个问题。”第三,鉴定意见、鉴定人不符合鉴定意见的要求:没有满五年的鉴定(意见)资质,就去做鉴定,明显违法。
为确认法官听进去自己的意见,休庭后律师又去找法官重申:“审判长,你看文书是伪造的,鉴定人的问题,你无法回避这问题。”审判长回答:“你提出的意见,如果有效的话,如果确实查明属实,这确实是很大问题。”
因为该律师敏锐捕捉公诉人发言的违法点,见缝插针、见招拆招,李靖宇对此很紧张,两人唇枪舌战。
庭审持续五小时,旁听者(可能是街道和居委会的)和法警有睡觉的,律师热心提醒法官维持秩序,说:“审判长,他们不是来睡觉的,来了就要注意听!”肖颖亲属请了所谓有罪辩护律师,被四位律师的出色表现和正念场所带动,他们也没做出所谓有罪的辩护。
庭审从下午两点半到晚上七点半,法官未当庭宣判。
杨波、肖颖夫妻被迫害情况
杨波善良、热心,从小就乐于助人,也很有正义感,看到不公的事,别人躲着走,他却去打抱不平和帮忙;冬天,看到外面有孩子穿着破旧、单薄,他马上回家给找衣服,说别冻着人家孩子。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下午三时许,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派出所十几个警察(可能包括南山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到杨波、肖颖家敲门,骗说他们家的车被撞了,要他们协助处理,杨波没开门。警察又谎称水管坏了,杨波仍拒绝开门,于是警察叫来开锁的撬门。开锁人没能打开走了,估计不愿干坏事。最后警察用冲击钻钻坏两道铁门后,非法闯入杨波家,在没有出示立案通知书和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功书籍、电脑等等私人物品。期间一警察甚至掏出手抢,指向杨波恫吓,也不怕手枪走火。随后,杨波和肖颖夫妻俩被非法抓捕。
杨波十三岁的女儿也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几小时,孩子被警察讯问,最后孩子被亲属接回。家属去上访,上访接待人员也说这样对孩子是不对的,告诉家属可以去稽查科告警察。目睹警察抄家的暴行,又被关到派出所受惊吓,之后忍受和双亲的离别痛苦,这样的变故对孩子的伤害可想而知。
杨波的老母亲悲愤地说:“我这么个天下难找的好儿子,却被警察当坏人抓走了!只因为他炼法轮功,学真、善、忍。按真、善、忍做人做事哪里不好?哪里不对吗?请你们指出来。警察不是抓坏人的吗?贪赃枉法、坑蒙拐骗的坏人不抓,杨波这么善良的好人却被你们抓起来。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需要儿子照顾,我儿是好人!”
杨波夫妇出事后,杨妈心力交瘁,出现脑血栓症状,老人心疼儿子,在法庭上见到带手铐消瘦的儿子,想到儿子在看守所里吃不好、睡不好,天气又热,老人难过得几天吃不下饭。
豆君被迫害情况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移居广东省深圳的法轮功学员豆君,六十多岁,据悉是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后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原籍甘肃兰州市,被深圳南山公安非法抓捕。据说她在南山区高新园附近找出租房,被便衣诬陷说偷手机,她说我是法轮功学员,不偷手机,就这样被非法抓捕,并被抢走钥匙、非法抄家。尽管家里只被抄走一本大法书和一个U盘等少的可怜的所谓“证据”,却被非法批捕。之后公安威胁房东,逼她儿子搬家。
据悉:看到律师,豆君第一句话就问:你是做有罪还是无罪辩护?听说是无罪辩护,她很高兴。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深圳南山、福田公安警察同时出动,非法抓捕了七位法轮功学员,除了杨波、肖颖、豆君外,还有:朱薏、刘利军(音)、陈小燕与吴治明。福田区八卦岭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朱薏并非法抄家,八月三日南山法院非法庭审,主审法官刘付斌;刘利军(音)被深圳福田公安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三十九天内获释。陈小燕,六十多岁,原被非法关押在罗湖看守所,三月二十三日在深圳市盐田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吴治明,六十多岁,被罗湖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在罗湖看守所出现高血压,被非法关押三十九天后回家。
杨波、肖颖、豆君构陷案件的责任人:
深圳南山区法院:主审法官(审判长,刑庭庭长):张国辉
书记员:廖璇(020-86608256)
深圳南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公诉人):李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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