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后的一天,晚饭后,我和妻子(同修)去一位同修家学法。本村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也在该同修家玩,带着酒气,见我后,就叫爷爷(因为我在村里是长辈),叫了爷爷,又叫我的名字,还问我:“我这样叫你行吗?”我说:“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无所谓。”接着他就说些乱七八糟的话,我知道他喝酒了,我并不接他的言。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要走,我是长辈,又是大法弟子,出于礼节,我就说:“再玩一会吧。”他说:“再玩一会?”说时迟,那时快,他出手就打了我一个右耳光,我也没动心,我说:“你不能这样。”他带着很浓的酒气大声说:“我就是要这样。”接着又出手打了我一个左耳光,我还是不动心。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同修的家人都惊的目瞪口呆,赶快上来,好说歹说的把他劝走了。
同修们都关心的问我:“没事吧?”我说:“没事。”有同修就说了:“今天他也就是遇到咱们修炼人了,如果是常人,他可作下(俗语:惹事儿)了,你儿子、侄子这一大帮,随便和谁说说,都得打他一顿。”
我说:“如果我不修炼法轮大法的话,不用我儿子、侄子,我自己就能让他躺地上。”因为我学过擒拿术。可我是大法弟子,我不能和常人一般见识,师父教诲我们说:“作为一个炼功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得忍。否则,你算什么炼功人?”[2]
回想过去,从来没有人敢欺负我,更谈不上打了,有人背后都说我不是善茬子。再看看现在的我,在大法的威力中,就能改变成不动心的人。佛恩浩荡,语言难表,大法弟子已经成为超常的人。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悉尼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