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区长吴妍折磨法轮功学员刘旭艳
我曾经在辽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四小队服刑。服刑期间,那里的狱警和管制犯人对本小队法轮功学员刘旭艳(时年四十九岁,家庭住址是鞍山市)进行体罚,虐待,实施酷刑折磨。
酷刑演示:暴打 |
例如,在二零一五年年末或是二零一六年年初,狱警监区长吴妍(现任辽宁省女子监狱狱政科科长),指使狱警有四~五人,还有服刑人员近七~八人,这七~八人当时都是狱警从七个小队中找来的身强体壮的服刑人员,这共计十多人对刘旭艳进行殴打和撕扯。我看到他们把刘旭艳从监舍提到送往电梯口前往禁闭室,强行把她送进小号的禁闭室,进行酷刑折磨。
当时刘旭艳本人脸上和手上都已经被撕扯的伤痕累累。其中打刘旭艳最狠的一个服刑人员叫李岐云,之后监区长吴妍给李岐云一个重大立功表现免费给她配眼镜,还给了不少物质奖励等等。
关小号(禁闭室)近一个月,刘旭艳从禁闭室回来以后,已经不像个人样,骨瘦如柴,还不让她吃饭。
吴妍,狱政科科长,办公室电话:024-31236020
二、法轮功学员朱玉兰被虐待致死
朱玉兰 |
法轮功学员朱玉兰,时年七十岁左右,抚顺人,身高一点四米左右,当时身体特别消瘦。在二零一五年年底二零一六年初的一天,朱玉兰有病了,分监区长姚陆敷衍了事,当天领朱玉兰到辽宁女子监狱院内的医院看了一下病,观察了一天后,就让朱玉兰回到小队,强行让朱玉兰参加劳动,并下达任务让朱老太太搓棉签二十包才行,否则就对她进行体罚、虐待等等,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凌晨二点多钟,朱老太太就去世了。
事发后,有关部门进行所谓“调查”取证,监区已安排好几个服刑人员作假证、伪证,蒙骗有关部门,过后说是营养不良。其实,真相是有病不给看,耽误朱玉兰的病情,并且有病期间不给看病,还加重进行体罚、虐待导致的死亡。
据明慧网报道,朱玉兰女士,家住抚顺市李石开发区刘尔小区,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多被李石派出所从家中带走,直接送往抚顺南沟看守所,后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期满,却在出狱前五天(四月五日)死于监狱,再也不可能回家了。朱玉兰家人来到辽宁女子监狱,要求看离世前的二十四小时全程录像,监狱只给了朱玉兰从厕所出来捂着肚子的镜头,对家属声称“死于心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