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连医科大学
1、传染病医院医生白玲被非法判三年劳教
白玲,女,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大连医科大学一九九九年毕业生,本溪市传染病医院医生。
一九九九年邪恶迫害发生后,白玲多次被本溪市“六一零”绑架至洗脑班。当年十月单位骗她说有重患让其去医院,结果再次被绑架至洗脑班,白玲坚定正念,于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三年劳教,关进马三家教养院。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二十九日,本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各派出所警察在“六一零”机构的指使下,闯入多个单位、民宅,绑架了至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本溪看守所。其中刘世业和白玲夫妻也被绑架抄家后,非法关押在本溪看守所迫害。
2、临床内科主治医师潘奇多次被绑架,抄家,关押,被残酷迫害
潘奇(琦),女,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临床内科主治医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潘奇去大连市政府门前反映情况,被警察驱赶、殴打,带到车上拉到一个很偏僻的不知名的学校,没饭吃,晚十点多警察逼迫每个人都将姓名、地址记录后放回。
一九九九年八月九日,潘奇与七、八个法轮功学员在海茂五二三厂小学校园内集体炼功,海茂派出所以王国玉为首的警察将她们抓到派出所,拘留在姚家看守所共七天,潘奇坚持炼功,被戴上一种他们称为地牢的刑具,期间被非法抄家,几乎抢走了她所有的大法书籍,家中人很恐慌。
一九九九年十月末,潘奇去北京上访,被带到前门派出所迫害,折腾一晚上,将她拉到大连驻京警察所在地,然后押回大连关在金州看守所后,又将她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六月份,潘奇与姐姐潘岭在大连东财校园内讲真相被保安、警察绑架,送姚家看守所,她被两手、两脚分别铐上,手脚之间连根短链,链的一端固定在床板上,身体一直呈卷曲状态,她两次绝食抗议迫害,狱医带人灌进大量浓盐水和粥,共十四天,恶警将她劫持到大连教养院,因体检不合格,那时她站都站不稳,扶墙一点点挪,十五天后她被释放。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
二零零五年七月,罗干来大连,以陈欣为首的国安特务对法轮功学员电话监控、跟踪、绑架,在下班路上绑架了潘奇、她的朋友田耘海、孙立文、臧连梅等。在看守所,她不吃、不喝,也很少睡觉。当时狱警为王涛,她让苏医生给她灌食时,将管子插到气管里,食物都喷出来了,因窒息而觉的死亡的临近,当她被送回室里,她向孟所长、王涛狱警和她能见到的负责人反映情况,面对这样的医疗事故,却没人管。
隔天苏医生又给她灌食,并将管子粘头发上,手脚固定,当她答应少量进食时,她的胃、口已受到严重损伤,十五天后她被家人接走。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关押期间,她和很多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到酷刑折磨,毒打、电击、关小号、强行灌食和注射药物,强迫罚蹲、罚“燕儿飞”,强制洗脑,电棍电,铁丝抽,凌辱折磨,扒光衣服反复电击,打昏死后浇冰水,威胁恐吓,剥夺受害人的起诉权利。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中共酷刑示意图:将人折磨昏死后再用冷水泼醒 |
二零零七年,潘奇离开中国,二零零九年来到美国。
3、中医大夫常力中大夫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常力中(立忠),男,一九六九年出生,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秦皇岛中医院大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他工作单位领导及保卫科长却执意助纣为虐,主动告发亲自参与三次绑架常力中。
二零零三年十月,常力中被单位构陷送高阳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两周。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下午三点左右,秦皇岛市邪党市委不法人员带领几十个国保大队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常力中家中,抢劫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若干、真相材料、录音机、DVD机,还有现金等私人物品。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一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常力中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下旬,常力中下夜班在家休息,中医院单位领导又一次配合“六一零”、国保大队致电常力中,谎骗有新安装不久的磁共振,要常力中到医院操作。常力中刚到楼下车棚就被早已守候的国保大队“六一零”人员绑架,并从他身上抢走钥匙非法抄家、抢劫。常力中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第一看守所期间遭到野蛮殴打,戴手铐、脚镣、野蛮灌食,仅六天时间人已折磨全身、手、脚、头部严重肿大,人不能说话,不能进食,不能行走、全身肿胀,在生命垂危时被放出。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早上(回任上班的第三天),常力中被单位领导交到国保大队“六一零”恶警人员手中,当即被送往河北省保定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常力中被警察以奥运检查为借口非法入室抄家、绑架,掠走电脑、电视机、音箱、大法书籍等价格二万元的私人物品,并将常力中绑架到秦皇岛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天后,常力中被转关押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六月二十日,身体状况不好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陈秦来指使其派出所中队长张宏全带领十来个便衣,蹲坑绑架秦皇岛市中医院的法轮功学员常力中,过程中殴打酷刑折磨常力中,致使常力中多处受伤,被打的耳朵流了很长时间的脓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常力中被秦皇岛市公安局的便衣绑架,劫持到秦皇岛市公安局。在被非法审问的过程中,得知警察想要绑架的是发送手机短信的IS恐怖分子。常力中一再申明及解释,警察也核实并确信了常力中是法轮功修炼者,警察抓错人依法律应该无条件放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常力中亲属接到秦皇岛海港区公安分局王姓警察打来电话,才知道常力中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看守所。秦皇岛市公安局强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把常力中非法刑事拘留,并关在秦皇岛市看守所。常力中绝食抗议强加的迫害,看守所警察向其脸上喷辣椒水、喷芥末水、灌食,并指使犯人对其拳脚相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常力中绝食八天后,血糖高达二十多,心衰,生命垂危,看守所找到家属办理取保候审接回家。当时常力中的身体非常虚弱,整天全身疼痛难忍,一度昏迷,经常出现幻觉,无法进食,只能靠喝水维持;整天全身疼痛难忍睡不了觉,最多能睡二十分钟。回家近两个月(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双腿无力不能站立,更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完全需要家人的护理。
因常力中的私家车和随身携带的现金及车内物品还被扣押在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二大队,其家人多次去要自家的物品,几乎都被挡在分局的密码门外,见不到办案人员,只能通过电话联系。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秦皇岛市中医医院非法登报解聘常力中。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在公告中表示:常力中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今未到单位工作形成旷工事实,该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二十八号令有关事宜的函》规定,片面决定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终止社会保险等待遇。
4、周艳波五次遭绑架劳教迫害九死一生
周艳波,女,年龄未知,一九八六年七月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卫校,分配在大连开发区医院从事护士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单位领导在上级的压力下多次找谈话,逼她放弃信仰,逼她们交书。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五日去北京为法轮功问题上访,十月十八日被北京东巴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北京东巴派出所二天一夜,二十日被劫持到大连戒毒所强制洗脑,他们用打、骂、罚站、罚蹲、电刑等办法强制她放弃信仰。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她不放弃信仰,被劫持沈阳张士教养院变换招数迫害。刚到那里,警察就对她们说:“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说这是江泽民的命令。”
酷刑演示:铐在床上 |
在沈新教养院期间,两次把她投入大北监狱地下监管医院,在那里遭受更严重的迫害,酷刑折磨,戴手铐、脚镣,身体呈“大”字形铐在床上不能动。她不放弃信仰,和邹桂荣(已迫害致死)、尹丽萍、王杰(已迫害致死)等绝食绝水抗议对她们的无理迫害,要求无罪释放。狱警指使犯人把她们一个一个拖出去,按在地上揪头发、打嘴巴子、无数次的野蛮插管,往胃里灌大量浓盐水、生玉米糊等,食管被插破了吐出了鲜血,头发被他们一缕一缕的揪在地上……
在她身体极度衰竭,骨瘦如柴、体温四十度、心跳每分钟一百五十至一百六十次、心电图异常、医院诊断心衰、肾衰的情况下,双腿已经不能走路了,以“保外就医”形式获释。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她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大连金州区拥政派出所警察绑架,审讯时不说名字和住址,被警察劈头盖脸的暴打,晚上被铐在“老虎凳”上,手铐铐的过紧,造成双手青紫、发凉并肿起来了。第二天又被两个男警察一顿毒打,刑讯逼供。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从劳教所里获释后,沈新劳教所就不时地往家打电话骚扰,连她姐姐家、弟弟家都不得安宁,经常接到骚扰电话,问她身体怎么样,如果挺好还得收回去,说“刑期”未满。有一次在家中,沈新劳教所狱警邓阳往她家打电话,正好她接的电话,说他们在金州,问她家怎么走,要来看看她。她放下了电话,为了人身安全,离开了家,被迫流离失所……
年幼的儿子没有妈妈的照料,在学校里时常受不明真相的人歧视和欺侮,幼小的心灵遭受了极大的创伤,时常一个人在家里哭。
流离失所的日子,警察还到处找她,她也不敢公开露面,但生活所迫也得四处打工。她第一次经别人介绍到一家诊所打工,老板问她在哪儿毕业的?以前在哪个单位工作?为什么现在不上班?她如实地说了,结果干了一天活就给她结账了,给了她二十元的工钱,说以后什么时候需要你再找你。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她在铁岭的朋友家被铁岭市公安局“大搜捕”时,(王立军任铁岭市公安局局长)被四个男警察绑架,对她劈头盖脸、拳打脚踢,打得遍体鳞伤,把家中大法书籍和贵重物品抢劫一空,她本人随身带的钱物也被他们搜走,出狱也没返还。第二天被劫持到铁岭市看守所,遭到连续二十四小时的酷刑折磨,将她的四肢伸到极限再用铁环固定在地板上,叫“抻刑”,长达一个多月。这期间三次给她往“马三家”送,都因为体检不合格而拒收。十二月九日,在她又一次生命垂危,医院诊断心衰、肾衰的情况下才放了她,又向她家人诈取四千元钱,不给任何凭证。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一日,她在朋友家被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绑架,在中山分局地下室关押了两天一夜后劫持到大连市看守所,二十天没吃没喝,凹陷的眼球都不能转动了,舌根已经僵直了,干枯的身躯摸上去似乎没有了温度……这是第五次遭绑架、又一次处于生命垂危,她姐夫把她接回,送到了她弟弟家。
由于她多次被抓,她妈妈惊吓、焦虑、担心、惶恐,精神上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又为她的工作和生活没有着落而伤感,于二零零六年二月过早的去世了。
5、王华医生被绑架到洗脑迫害
王华,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工作,曾被当地恶警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恶警在非法抄家过程中,曾企图制造伪证。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王华在单位上班时被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富国街派出所恶警李传东、黄福德、潘永久及两个女保安绑架,恶警当时抢走了王华手机和家里的钥匙、PDA掌上读、一本九评书等物品。
下午一点半,恶警到王华家非法抄家,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拉走两面包车的物品,其中一包大法书籍有三十多本、师父法像、台式电脑一部、笔记本电脑一部(新买的)、家用彩喷打印机一台、移动硬盘一个、mp3、电子书、影集、身份证及其它一些耗材,抢走的物品价值两万元。当晚六点钟,王华被绑架到环保宾馆洗脑班。后来单位院长向公安局要人。一周后放人。王华回家后发现家里被翻的一片狼藉,恶警所有地方都翻了。王华发现地板上有两团切的很整齐的碎纸条,她家从没有这样的东西,才明白是恶警企图制造栽赃陷害的伪证。
6、外科医生心明被绑架、关押、劳教迫害
心明,男,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外科医生。大连医科大学毕业时留校。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九日,心明和妈妈及二十二个月大的外甥女,由大连乘飞机直抵北京,直奔天安门广场炼功,不一会儿一群警察围了上来,把他们送到了天安门广场派出所,登记后又被关进了铁笼子里。后被接回被非法关进了台山村净水厂附近的司法局戒毒所三楼,当天他的小外甥女被接出去。六天后片警逼他爸爸交了三千元钱把妈妈接走了,后来他又被送姚家看守所关押。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晚又坐火车,于次日清晨到北京,坐地铁到天安门广场,从地铁门一上到广场就打开黄色横幅,上面写着“还李大师清白”,并高呼“还大法清白”、“还李大师清白”、“法轮大法是正法”等。从地铁东门向天安门走去,快到英雄纪念碑处时,一个便衣警察冲过来,另一个便衣堵住了去路,一群武警围上来,把他抬进了依维柯汽车,又拖到了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因他不报姓名,遭到五、六个穿制服的警察毒打,他几次失去知觉,但从没出一声。他被按倒在地,给他上苏秦背剑式的背铐,(就是右手从肩上背过,左手从腰间背过,两只手斜着在背后铐在一起),接着扒下他的裤子露出臀部。有人踩住了他的后背,有人按住了他的双腿,一阵雨点般的警棍落在他身上,刀割般的疼痛钻心,他心里一横,咬紧牙关,心里背着《正大穹》──“邪恶逞几时 尽显众生志 此劫谁在外 笑看众神痴”,痛感越来越轻,后来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有人用凉水激醒了他,接着有人用电棍来电他,又用棉签蘸上一种很刺激的药水涂在他的颈部和鼻孔里,又有人在臀部踩来踩去;又有人用警棍在他的大腿后侧及臀部碾来碾去。由于他坚持不报姓名警察就把他给放了。三月一日坐火车回到了大连家中,家人看到他吓了一跳,他右眼处一个大血肿,臀部及双侧股后部全都是血肿,经过近一个月的休养才康复。
酷刑示意图:苏秦背剑:把人的双手臂背在后面用手铐铐住,恶警抓住铁链踩住法轮功学员后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极。 |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他在人民广场讲真相,被恶人举报,被抓到了人民广场派出所,当晚他被刑讯逼供,全身被泼凉水后在风中冻。四月二十三日晨他从手铐抽出手,堂堂正正离开了派出所。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
二零零一年五月,恶警闯入他的家又把他抓到了派出所,他被送到了姚家看守所,经过五十三天关押后又被送到大连教养院,他不签字,他们硬是把他塞进了关山子教养院。在关山子教养院,他坚持炼功,绝食抗争,抵制灌食、打点滴,终于获得了炼功的权利。最后堂堂正正地走出了魔窟。
7、宋月娟医生两次被绑架、关押迫害,被迫离家,流离失所
宋月娟,女,六十八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妇产科退休医务工作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医院妇儿邪党支部书记张新宇三日两头的在上班时间找宋月娟谈话,逼宋月娟放弃修炼法轮功,逼宋月娟交出大法书,逼写不修炼的“保证书”,逼看诬蔑大法与师父的录像片。
综合支部邪党书记王丽丽、退休办主任于淑珍等人。经常来宋月娟家里骚扰,二零零一年“十一”前,医院邪党党委书记金满玉一行三人到宋月娟家,十分害怕自己受连累,要求宋月娟不能进京,否则如何如何。
第一次遭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和关押。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晚八点多钟,中山区秀月街派出所恶警李春山和洪顺社区治保主任陈俊行(女)闯入宋月娟家,以谈话为名将她骗到秀月街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若干本、炼功音乐带、真相资料等,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不象样子。李春山给宋月娟扣上“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于当晚十点三十分左右把她和当天晚上同时遭绑架的同修甲、乙一起用警车送到大连姚家拘留所拘禁。
宋月娟在看守所大约两个半月,法轮功学员们陆续被转送到其它黑窝继续迫害。宋月娟被非法拘留和关押三个月后,即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才被放回家。从看守所回家后的第二天,秀月派出所恶警李春山通知宋月娟丈夫,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交给他。”在宋月娟的坚决抵制下,交“保证书”的事不了了之,邪恶的阴谋没有得逞。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宋月娟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第二次遭绑架。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宋月娟和同修丁对世人讲真相时,被恶人构陷,她俩被西岗区八一路派出所警察于浩等绑架,这是宋月娟第二次遭绑架。到了派出所,在二楼,警察于浩对宋月娟非法审讯。下午,警察于浩一行四人(俩警察、俩便衣)非法抄宋月娟和同修丁的家。在宋月娟家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香炉、真相资料等。宋月娟和同修在派出所一直发正念,警车在非法抄家返回的路上翻了车。
太阳落山时候,宋月娟和同修被送往大连戒毒所。因检查身体不合格放回家。
(五)大连海洋大学
1、学生孙宇被迫害失踪
孙宇(孙羽),男,二十七岁,辽宁省丹东市人,一九八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出生。于一九九九年考入大连水产学院,就读于电子信息专业。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孙宇向同学散发真相传单,被同学举报。警察来学校处理此事,先将孙宇看管起来了解情况并进行训斥,时间已经很晚了,带孙宇去校外小饭店吃饭,就再没回来。至今已近十几年的时间,杳无音信,与家人没有任何联系。家人、亲戚、朋友、同学、邻居,都不知道他的下落。没有任何消息。
2、美术教师冯刚被迫害致死
冯刚,男,四十八岁,大连法轮功学员。
冯刚夫妇 |
冯刚是大连水产学院美术教师,他在绘画、雕塑方面造诣颇深。冯刚自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思想境界不断升华,在艺术创作上更趋成熟、纯净,是位难得的人才。冯刚有很多好的艺术构思,一直在努力创作出一批对社会,对世人有益的优秀作品。
一九九九年底冯刚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劳动教养、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因他抵制邪恶而遭到毒打、体罚、劳役、野蛮灌食等严重迫害,绝食期间大量吐血,生命垂危,教养院怕担责任,才将他保外就医。放出不久,恶警再一次包围他的住处,强行绑架,他坚决抵制,被迫从楼上大头冲下坠落,头部等多处重伤。此后,被迫流离失所到沈阳,受聘在沈阳行政学院任教,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因参与营救高蓉蓉又遭绑架,冯刚绝食抗议迫害,曾在马三家大北监管医院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中午,大连法轮功学员冯刚、王娟夫妇在法轮功学员石桂香家同其他十二人,被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所属的黄河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关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冯刚一直绝食反迫害,每天遭狱警上背铐、插管灌食迫害。看守所狱警的迫害性的灌食,对人体的伤害远比无食物的伤害要大的多。到八月初,冯刚的食道已被插破、化脓。为减少插管的麻烦,灌完食不拔管,让灌食管在冯刚身体里停留二十四小时甚至四十八小时,怕他拔灌食管,还将他打背铐,待取下手铐时手肿的有两个手厚,到处是被手铐勒出的血渍。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
恶警直把他折磨的食管化脓、胆管破裂、人都奄奄一息了,才于八月十日停止灌食,把冯刚送往大连解放军210医院。经医院检查,冯刚的胆囊已经肿的将近两个拳头大,不能进食、水,否则胆囊破裂,人就完了。负责看病的医生对国保的人说,病人很危险,必须马上做手术。国保的人无耻地对医生说,今天就不要做手术了,等明天放了再做手术,意为做手术的昂贵医药费让冯刚自己承担。医生不同意,三个国保警察只好先交了四千元住院押金费后,然后迅速离开了医院。冯刚随后忍痛离开医院。八月十二日,亲属得知冯刚已回家,就约定八月十三日到他家看望他,谁知无论亲属怎么敲门都无人应答,发现冯刚又失踪了,断定是被警察再次绑架。
八月十四日,冯刚亲属直接到大连国保大队要人,正好办案警察李洪桥在场,亲属问他冯刚哪去了,李洪桥一副无赖嘴脸,闪烁其词的说,冯刚死了,冯刚活不了几天就要死了。
冯刚亲属对李洪桥说:冯刚出现这么严重的病症,应该叫王娟出来照顾他,要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要完全负责的。李回答,王娟呀,已经送走了,送马三家了,就这一半天吧。
实际冯刚八月十四日已被迫害死亡,遗体未经家属同意被沙河口区公安分局解剖。冯刚生前疑被中共活摘器官。办案警察是大连黄河路派出所李洪桥。
八月十七日,冯刚亲属再次到黄河路派出所找李洪桥要人,李洪桥又推脱责任,拿出冯刚的监外执行单说已经监外执行了,来应付欺骗冯刚亲属,就是不敢说出再次迫害冯刚的罪恶行径。而且监外执行单上的日期是八月十日,正是冯刚被送到210医院的同一天,但是上面没有冯刚的签字。亲属问李洪桥为什么没有冯刚签字,李回答说冯刚不愿签字。
八月十九日,黄河路派出所电话通知王娟亲属,告知王娟已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直到九月十六日,冯刚亲属到他家住地派出所沙河口区富国街派出所报案冯刚失踪,接待警察告知,冯刚已在八月十四日死亡,让亲属赶快到沙河口区公安局处理火化。
3、原大连水产学校副教授刘荣华,屡遭迫害诬判十年
刘荣华 |
刘荣华,女,四十七岁,原大连水产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职称,刘荣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在单位兢兢业业的工作,她的文章曾被刊登在《中国百科全书》上。可是,这样一个大连教育界的精英人士,却屡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刘荣华在上课期间被黑石礁派出所林海等警察绑架。原因是警察问刘荣华对“自焚”的看法,刘荣华善意地告诉他们真修大法的人绝不会自焚。因说一句公道话,刘荣华被非法拘留。她拒绝在拘留证上签字,但大连水产学校领导盖章,配合恶警将刘荣华非法拘留。扔下她六岁的孩子独自一人,当时孩子的父亲在外学习,双方老人均在外地。
刘荣华被非法关押两个半月后,于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劳教一年,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被马三家教养院队长苏境作为强制转化对象,被吊在水房站立二十一天,左手腕骨致残,不能干重活,后背疥疮都有拳头大,被马三家教养院迫害的体无完肤。
在非法劳教期间,大连水产学校书记李元鹏擅自非法开除刘荣华。致使刘荣华失去了经济来源,丈夫与她离婚,一个完整的家庭被破坏。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青泥洼桥派出所警察受命绑架刘荣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刘荣华在桃源的租住房内,被大连青泥洼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姚家看守所七楼三室非法关押,警察不准家属接见。期间,警察多次非法提审刘荣华。有一次非法提审完后,为抵制非法关押和无理迫害,刘荣华拒绝面墙而站,被警察辱骂,刘高喊:“法轮功无罪!法轮大法好!”被一所长暴力打耳光。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大连市中山区公安分局青泥洼桥派出所勾结大连劳教委,非法决定劳教刘荣华二年。这是刘荣华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一年九月,刘荣华在劳教期满前三天,被大连桃源街派出所从马三家劳教所绑架回大连,后被大连公检法司以与当初劳教她的同一理由和所谓证据诬判十年。
在马三家劳教所,警察不仅要求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还必须接受中共诋毁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强行洗脑,此外,还要做繁重的奴役。采用的手段有:写“三书”(放弃信仰、诋毁法轮功师父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等);随时下发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调查问卷”或“作业题”等,强制法轮功学员按照警察的要求笔答;“现身说法”,要求法轮功学员按照警察的要求说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话;看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录像等;每天早中晚背管制犯人的“三十条”,唱吹捧中共的红歌;在做奴役的考核表上签名,等等等等。如果法轮功学员不按照警察的要求做,警察就会采取酷刑折磨等手段进行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刘荣华两年非法劳教期满。可是,这一天刘荣华的亲人却接到社区的电话,说刘荣华已于九月十九日,被大连桃源街派出所警察从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劫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并被非法批捕,妄图对刘荣华非法判刑。这个消息,对家人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家人对此公然违法的行为十分愤慨。
在家人及亲朋的努力下,终于聘请到两位外地正义律师,愿意为刘荣华做无罪辩护。正义律师向法院提出没有时间阅览卷宗,要求开庭延期。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大连中山区法院通知刘荣华的辩护律师于四月一日上午十点到法院等一个宣判。
开庭期间,庭长姜晓红以最快的速度匆匆读了判决书,对律师在一审辩护中所提出的关于整个侦查起诉程序违法、主要证据相互矛盾、搜查程序违法、证人没有出庭质证、实物没有呈庭质证等问题没有给予回答,还是以二年前搜查的物品为依据,及刘荣华已二次被非法劳教及现在的态度(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等等给予了一个概述。以荒唐的规定宣传品超过一定数量给予重判十年,将二年劳教抵刑处理。
宣判结束,冤判刘荣华十年,却不给刘荣华家人判决书。听到宣判长达十年的重刑,刘荣华和其家人十分震惊,劳教二年期满仅差二天就回家了,又得此冤判,刘荣华不服提出上诉。四月十日是递交上诉书的最后一天,天下着雨,好像知道刘荣华的冤屈,老天也为之动容落泪。刘荣华的母亲和丈夫来到姚家看守所递交上诉书。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大连中级法院刑二庭下达二审刑事裁定书,非法维持原判。
4、秦岭被非法劳教殴打、灌食迫害
秦岭,男,二十三岁,大连法轮功学员。一米七八左右,大连水产学院员工,曾经是军人。
二零零一年,秦岭因证实大法被劳动教养,在大连教养院经历了种种迫害,因绝食抗议,被恶警和普教打手们长期用手铐铐在铁床上,殴打、灌食,造成消化道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三年中旬,法轮功学员秦岭声明在大连教养院所写“转化书”等全部作废,被队长王化金暴打致耳膜穿孔,迟迟不给救治。恶警队长黄晓东、宋恒岳指使陈龙、李梓辉、林永金等犯人把秦铐住,拖到犯人的大屋迫害数月,唆使犯人用木板抽秦岭的大腿至粗肿,并将秦岭的四肢吊铐,命犯人用力踹铐子使秦岭痛苦不堪。夏天给秦戴头盔,往头盔里塞满了棉花物品,汗像自来水一样流个不停,睁不开眼,甚至把头盔绳勒紧秦的脖子,使他窒息喘不过气。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
5、李文华教师被绑架抄家关押洗脑班迫害
李文华,男,辽宁省瓦房店法轮功学员。大连水产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李文华因在学校讲真相,被学校保卫处处长尹圣发打电话找去,被瓦房店公安局政经文保大队等绑架。作案人员对李文华的宿舍、办公室进行了非法搜查。
辽宁省瓦房店市法轮功学员李文华(工作单位是大连海洋大学),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下午,被绑架。当时正在工作时,很多便衣警察(不知是哪的)来学校,将其带走,关押在大连洗脑班。
瓦房店岭下住房已经被非法抄家。据悉,李文华的电话、微信(也可能包括计算机信箱)已被监控一年有余。李文华被关押在大连洗脑班,后因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被家人接回家。
6、赵静老师被绑架抄家关押
赵静,女,法轮功学员,原大连水产学院退休老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派出所四个警察,携带搜查令,以群众举报收到带真相材料的信件为借口,对赵静家进行非法搜查,强行抄走大法书籍十余本,并将赵静老师带到派出所,准备将赵静非法拘留。因体检不合格,拘留企图未得逞,最后罚款二百一十元才罢休。
经查实,根本不是群众举报,是大连市“六一零”办公室私拆信件,拦截大法真相材料,核实笔迹,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7、毕业生苗俊杰被非法判刑九年
苗俊杰,男,毕业于大连水产学院,分配在开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大连金州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苗俊杰进京上访,在北京被非法抓捕后,被金州区公安局驻京办事处非法押回、敲诈勒索二千元,关押在金州看守所迫害,于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六日放回。其女儿苗真真出生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妻子一人在家里承受了巨大痛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元旦前一天,金州区公安局不法人员跟踪其妻子李新,到李新娘家,在那里连同孩子(当时只有一周岁)一家三口人一起被劫持。李新在公安局被扣押十八个小时,小孩受到极度惊吓。苗俊杰被非法关押在金州区看守所,绝食二十天左右,经历了野蛮灌食,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放回。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苗俊杰与同修一起去唐王殿,被站前派出所非法抓捕,当天晚上走脱,之后苗俊杰被迫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归。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苗俊杰在大街上被巡警于卫东非法追捕,被站前派出所劫持到金州公安局,后被非法关押在金州看守所。大连市公安局及金州区公安局联合非法把苗俊杰提审到龙王庙边防派出所进行酷刑折磨,不法人员们把他吊起来,然后在脖子上挂上六十斤的水桶。经过几次非法提审,苗俊杰被毒打得遍体鳞伤。金州区法院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苗俊杰非法判刑九年,非法判刑日期为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审判长:许沛;陪审长:魏永俊;书记员:于萍。
苗俊杰先被非法关押在瓦房店监狱第九监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转押到锦州监狱,二零零八年转押至大连南关岭监狱迫害。
(六)大连大学
1、学生邵珊珊被绑架。
邵珊珊女二十岁左右,原籍牡丹江市桦林镇,大连大学美术学院零八级服装系一班学生。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大连市开发区湾里派出所以王恒运、于华俊为首的一伙恶匪,勾结大连大学保卫科的恶人,不出示任何证件、不报姓名,将邵珊珊秘密绑架到大连姚家看守所迫害。
2、胡淑珍教授、政协委员遭非法劳教。
胡淑珍,女,四十三岁,大连大学体育学院教授,市政协委员,大连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在双D港附近发真相材料时,被恶人举报。不久来警车将她强制带到大连开发区湾里派出所,后被警察非法抄家。因为她坚修大法,曾被非法关押在大连戒毒所,又被关押在大连教养院被非法劳教二年。在大连教养院,遭到刑罚、逼迫签字、强行放弃修炼。因晚上炼功,遭到警察用胶皮棍、电棍等刑具毒打,有个别学员被打昏过去。其中十四个人遭强行严管,胡淑珍是遭强行严管其中之一。
3、医学博士、副教授于晓艳遭到绑架迫害,被无故开除、辞退。
于晓艳,女,三十多岁,法轮功学员,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博士,二零零九年毕业后就职于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因业务精湛,不到一年即被医院聘为副教授。她是单位的业务精英,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做人、做事。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于晓艳(大连人)曾被徐汇区公安分局绑架,警方在没有任何罪名的情况下被处十五天行政拘留,由于她丈夫王永航的据理力争,行政拘留未执行。王永航却因此开始受到大连市公安局的严密监控。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永航律师因为法轮功学员丛日旭进行辩护被国保警察逮捕,后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关押在监狱。
王永航被绑架的当天,二十多个警察破门而入,将王永航年近八十的母亲和于晓艳的头按在地上不让动,随后非法抄家,抢走私人财物。老人被吓得大小便失禁,卧病在床。
为了让婆婆得到些安宁,于晓艳借老人出去散心之机,找到锦霞小区书记石领娣,指出:其去年协助派出所绑架王永航已是助纣为虐,现在更不应再迫害家人,监视居住、上门骚扰对老人的伤害很大……于晓艳还讲了法轮功真相。
石领娣随后安排刘红跟踪于晓艳,于七月五日伙同锦绣派出所在工作单位绑架于晓艳,于晓艳后被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于晓艳受到全天候骚扰。为了抵制这种强制洗脑,于晓艳进行了绝食。
于晓艳绝食八天,洗脑班的人员和大连公安局警察先后对她进行骚扰,但她坚持认为,有关当局对她的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没有法律根据,属于非法关押,而且她坚持拒绝放弃法轮功,后在七月三十日被释放。
于晓艳从洗脑班回家后,大连中山医学院停止了她的教学和医疗工作。
在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于晓艳早晨上班时,被大连市锦绣派出所绑架,家中留下八十岁的婆婆无人照顾。于晓艳又被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八一零监室。几年来于晓艳曾经多次遭到中共恶警的绑架迫害。
4、工会职工刘芳被多次绑架关押迫害。
刘芳,女,四十岁,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大连大学工会职工。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刘芳在去学校接孩子的路上,向路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人告发,当晚下半夜把她绑架到大连市姚家看守所,将她非法关押十四天。在这期间,刘芳绝食反迫害,被多次强行灌食,导致胃部出血、吐血,出现肾衰、尿血等症状。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的一天,刘芳所在单位大连大学通知她去学校一趟。谁知刘芳一出家门,就在小区门口被开发区“六一零”成员许云刚、湾里镇派出所恶警绑架,恶警再次洗劫她家庭财产:非法搜走笔记本计算机三个(近一万元),现金一千余元,工资卡一张(约一千余元),个人手提包及包内u盘、上网卡及现金共折合人民币约五千元。刘芳家遭劫后一片狼藉。恶警将刘芳绑架到湾里镇派出所,从早九点到下午五点,恶人一直将刘芳两手斜背铐在身后,直到拉去医院体检才打开。打开铐时,刘芳双手浮肿象馒头一样,大拇指失去知觉持续几个月时间才恢复。
体检后,刘芳再次被绑架到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七天。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早八点左右,大连开发区湾里派出所以恶警王恒运、于华俊为首一行三人,在大连大学教师楼楼下将正要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刘芳拦劫绑架。当刘芳质问:你们这样做是侵犯人权,违法犯罪!他们有恃无恐的说:“在这儿就违法了、犯罪了能怎样?”接着又抢了刘芳的包,拿到钥匙后,抄了刘芳的家,抢走大法书等物品,随后从街道、小区找来四个不知情人士,开始编造假证词并看押刘芳。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早上五点,恶警王恒运、于华俊等一伙四人拿着编造的假证,将刘芳押送到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因体检不合格,教养院拒收,他们又采取流氓手段给刘芳打上背铐,将刘芳拉到偏僻无人处,野蛮的给刘芳灌药、灌水,随后又将她拉回马三家体检所体检,又遭到拒收,此时,王恒运一伙人又想方设法的跟体检所负责人花言巧语,想将刘芳强行送到马三家迫害,他们的阴谋最终未能得逞而遭到体检所的拒绝,无奈之下只好将刘芳送回家。此次刘芳被湾里派出所非法关押长达三十四个小时。
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刘芳因不配合签字、不写“三书”,气急败坏的队长把刘芳锁在小黑屋,睡死人床迫害,现在刘芳手脚麻木、心脏也不好,恶警还逼着她超时间劳役。
5、王秀丽被绑架关押马三家教养院一年。
王秀丽,女,年龄未知,大连大学教师,大连开发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早上约七点左右,大连开发区大连大学的法轮功学员王秀丽送孩子上学,刚下楼被守在大门口的湾里派出所的几名恶人劫持。并非法抄家,将家里的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打印机等私人物品抢走。八月十四日又被非法关押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判刑劳教一年。家中有一年仅七岁的孩子无人照顾。
(七)大连外国语学院
1、果云飞,女,二十四岁,大连外国语学院九九级学生,二零零一年八、九月间被绑架,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起被劫持于大连教养院。
2、学生王强被非法判刑,迫害成“植物人”。
王强,男,二十八岁,原辽宁省大连外语学院学生,家住东港市新兴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前,就读于大连外国语学院,是大连外国语学院日语系高材生。
法轮大法遭受迫害开始后,东港市公安局与大连外国语学院合谋绑架残酷迫害王强,直到王强神志不清,才将他从笼子里放出来。王强被放出来后,恶警孙殿成多次用电棍长时间电他,折磨他达半年之久,直到二零零零年八月,王强生命垂危。丹东教养院不想承担责任,将其保外就医放回家。家人替他交罚金、给他治疗,合计花去医药费十万元。
王强神志清醒后,要继续学法炼功。东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长王润龙得知后,到王强家里去威胁家人:“如果发现还炼,就再给抓回去。”在这种精神折磨下,身体和精神还没完全得到康复的王强,精神再次崩溃了,且四肢不灵,生活不能自理,自己连进食都不知道,只会呆呆的坐着,近似“植物人”。这样一直持续了七年。
3、英语老师杨兆颖被非法判刑七年。
杨兆颖,女,三十七岁,辽宁葫芦岛绥中县法轮功学员。大连外国语学院毕业,大学毕业后,杨兆颖在大连一家日资企业工作。英语课外辅导老师,她对学生认真负责得到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零零一年,杨兆颖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学校非法取消她的学士学位。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杨兆颖等三人被大连市中山区捷山派出所的恶警绑架,恶警准备将她非法教养。她在走脱时,从派出所的楼上跳下,导致粉碎性骨折,下半身瘫痪。杨兆颖的未婚夫、法轮功学员薛新凯在两人办好了结婚手续、准备办喜宴的前夕,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早晨被邪党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关押在本溪监狱。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杨兆颖再一次被绑架,二零零八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早九点多钟,杨兆颖外出时,在离家不远的干元宾馆附近,被大连市沙河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两个警察拦截,之后,被六个男子强行往车里拖,过程中,腿部被拖伤,随后钥匙被抢走。在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八天后才回家。
大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大连市沙河口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尹兴刚等人,伙同绥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唤雨等五人,拿着抢来的钥匙闯入杨兆颖家中,抢走笔记本计算机、手机和移动硬盘、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十点钟左右,将杨兆颖劫至大连沙河口分局,当晚送到姚家看守所。杨兆颖被强行绑架时,身体受伤、恶化,在姚家看守所因拒绝穿囚服,受到犯人的殴打。
八月二十一日,杨兆颖被以“监视居住”的名义从大连姚家看守所释放,却被劫持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桧柏路三百号(原大连市教养院,现大连戒毒所)院内,所谓的“大连法制教育学校”,实际上就是洗脑班。
洗脑班医生检查身体时,说右腿上被擦伤的两块地方组织已坏死,必须手术,右脚大拇指呈黑紫色,淌脓水,也需要手术,并有截肢的危险。八月二十二日上午,还被苗姓、李姓、侯姓三个邪悟者以及两个所谓“陪护”围攻,下午,“校长”来查看了腿部和脚部的伤口后,怕承担责任,通知沙河口国保大队,下午三点,四个警察开车将杨兆颖送回家。
回家通过炼功学法腰椎粉碎性骨折痊愈。
4、刘红霞被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刘红霞,女,四十岁,居住在大连泉水奥林园小区,大连外国语学院俄语专业毕业。因修炼法轮大法,曾于二零零七年十月被大连市公安局绑架,被劳动教养监外执行一年。
二零零七年十月廿一日,一伙中共恶警非法闯入袁怡之妻子刘红霞的家中抄家,抢劫走私有财产: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二部手机,并强行绑架他们夫妻二人,送到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又非法抄家几次,把家里仅有的值钱物品都搜走。
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和八月八日,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香工街派出所警察分别绑架了叶青丽和刘红霞。她们两人参与照顾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语丝病危的母亲,并为王语丝聘请了律师,令西岗国保警察恼羞成怒,与检察院合谋将两人构陷到法院。
二零一四年七月底被香工街派出所绑架到姚家看守所七监区五监室(狱警刘烨)。她于八月十三日被西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刘红霞和叶青丽,以给公安局领导寄信件为由,给两人安上“利用×教迫害法律实施”的罪名。于同年四月份,刘红霞、叶青丽各被诬判三年。两位法轮功学员均向大连市中级法院上诉,二审没开庭而宣告维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刘红霞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被关进小号,双手被铐背铐,其家属在探视时,发现刘红霞身体极其虚弱,已经绝食绝水多日。刘红霞反映她被其他犯人殴打,因此绝食抗议。刚说到被殴打,看守的狱警怕恶行败露,强行结束会见,接见只持续了两分钟即结束。八月二十一日,刘红霞在小屋里被犯人按倒地上拽头发殴打。十月十四日,刘红霞被强迫坐小板凳。刘红霞被关小号三十天。
5、英语教师王语丝被冤判十年。
王语丝,女,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学院。王语丝老师曾被冤判十年,二零一四年又被冤判六年。
二零零零年,法轮功学员王语丝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十年,在沈阳大北监狱关押十年,受尽凌辱,遭受多种酷刑。那时,孩子才两岁,丈夫承受不住中共的压力与她离婚,一个好端端的家被中共拆散了。出狱后,她开始做课外辅导英语教师,因教课好收费低,家长和学生都非常感激她,她说:“做人得凭良心,我不能把学生当作自己挣钱的工具。”
在辽宁女子监狱,王语丝受酷刑凌辱,遭受多种酷刑。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辽宁省女子监狱恶警利用刑事犯充当凶手,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王语丝也不例外,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脖子都被抓坏,大冬天往她们身上泼凉水,强迫脱光衣服冻着,拳打脚踢更是家常便饭。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晚七点左右,大连国保大队王国江、王玺良等二十多个警察闯入家中,将王语丝强行抓走,非法关押到洗脑班(原大连教养院),同时把她的母亲夏玉玲绑架到大连戒毒所,非法关押五天才放出来,致使老人高烧不退,卧床不起。九月三十日,西岗分局把王语丝老师绑架到大连洗脑班(对外声称“法制教育学校”)迫害。
在这期间,王国江、王玺良不断蒙骗王语丝的孩子:你妈妈一个月会回来,后来又说二个月会回来,给孩子高兴的不得了,结果四个月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恶警又把王语丝从洗脑班转到大连看守所迫害。
八旬父母为讨公道,寒冬奔波,申冤无门,母亲终于承受不住思念女儿的痛苦和生活的重压倒下了,消瘦了二十多斤,吃一点东西就吐,全身发抖,虚弱无力的整日躺在床上。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大连西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语丝老师非法开庭,王语丝为自己辩护说:“写文章没有罪,信仰没有罪”。王语丝在法庭上陈述:“自己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这种普世价值,曾于二零零零年起被非法关押十年,家庭破裂,当时孩子才三岁,孩子的童年没有妈妈的呵护,现在自己再次被关押,母亲又悲伤离世。这场迫害制造了太多的人间悲剧。”
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和八月八日,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香工街派出所警察分别绑架了叶青丽和刘红霞。她们两人参与照顾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语丝病危的母亲,并为王语丝聘请了律师,令西岗国保警察恼羞成怒,与检察院合谋将两人构陷到法院。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点,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对英语老师、法轮功学员王语丝非法开庭诬判六年,前后不到十分钟。
6、刘山老师非法判刑三年。
刘山,男,大连市沙河口区法轮功学员,原是大连外国语学院日语系教师。
自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遵循“真、善、忍”的原则,变得心境平和,耐心有加,是学院公认的好教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江泽民集团操控媒体对法轮功进行诬蔑攻击,法轮功学员刘山依法去大连市政府上访、说明真相,回校后即被学校领导严密监视,不许他与校内外的法轮功学员接触,并逼迫他写放弃修炼的“思想汇报”,还以出国之事相威胁。但刘山因切身体会到修炼后身心受益,拒绝违心地放弃自己的信仰。
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早上,一伙便衣闯入法轮功学员刘山的宿舍,不由分说将刘山绑架带走。据知情人透露此事与大连外语学院有直接关系。七月九日正好是学校停课的日子,而且前不久学校决定下学期不聘任刘山。此外,学校保卫处长杨寿新曾扬言:“刘山不出半年必定教养!”他曾多次在学生法轮功学员中以欺骗的手段给刘山“收集材料”。
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七月间,法轮功学员刘山(大连)因阻止犯人打人同时被殴打。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早上八点左右,刘山出门上班,在自家楼下被“六一零”恶警绑架,下落不明。当时他的妻子与三岁的儿子被困在家中,恶警欲强行开门没有得逞,后母子不知去向,至今下落不明。
刘山于二零一五年七月被绑架,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被劫持入狱。家中只有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整天喊爸爸,无奈远在武汉的年迈的老母亲只好将十一岁的孩子接到武汉去学习,而这边还要到大连看守所给儿子刘山存衣服、存钱。
7、美术教师曹阳先后被非法判刑九年
曹阳,男,三十岁,一九七七年出生。一九九八年考入大连外国语学院。家住辽宁省新民市。辽宁沈阳市雄狮美术学校老师。
一九九九年十月,曹阳去北京信访局上访,被非法关押拘留,半个月后一家三口被转移在新民二院关押七天,勒索五千元现金,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沈阳铁西轻工派出所去了两辆车,在新民将曹阳一家三口绑架,并非法抄家,计算机、打印机等大量私人物品被洗劫一空。一家三口人被折磨的死去活来,把曹阳和曹广富吊起来打,用电棍电击,受尽了各种体罚和酷刑,说:“弄死了,就说是自杀!”
后来,曹广富和曹阳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市铁西区看守所,赵敏被非法关到沈阳市看守所。赵敏两个月后被绑架到沈阳市龙山教养院继续迫害,非法劳教两年。
曹阳在铁西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长达一年多,于二零零二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到辽阳灯塔铧子监狱,每天被迫从事奴工生产达十几个小时。期间还被关押在大北监狱两个多月。曹阳由于给大家看带进去的师父讲法,被发现后,关在禁闭室半年之久,关在一平方米的小屋里,戴上手铐和脚镣三个多月,又给他加刑三年。后将其转至大连南关岭监狱关押,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释放。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新生刚刚入学,正忙碌在雄狮现代美术学校的曹阳与陈秀两位教师遭到沈阳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新民市看守所。女儿天馨才九个月,刚会喊爸爸。
新民市法院分别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一月二十二日对曹阳非法开庭,最后罔顾法律、证据,强行非法判曹阳五年徒刑。被关押在本溪监狱八监区。
据悉在法庭上,律师为曹阳做无罪辩护,指控新民市公安局警察有意造假构陷,并将所谓的证据光盘当庭播放,经证实都是对人有益的宣传品,没有任何违法内容,并且律师当庭指证:根本不能作为定罪证据的物品还被公诉人伪造了数量;所谓的证人三次签名,竟然还是三样同音字、不同笔体。女陪审员王萌竟说,因为曹阳修炼法轮功曾被判了九年,这回即便没查出那么多数量,只要有这些东西就可以判刑。公诉人计兴中叫嚣说:现在数量不是问题,就是只要有一个字,也要判刑。
(八)大连海事大学
1、金廷东,男,三十八岁,辽宁法轮功学员,大连海运学院讲师。
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晚六点钟,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派出所外勤警察付寿臣(后来此警已摔死),打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金廷东到派出所,金廷东被逼问是否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上午,付寿臣又打电话让单位通知金廷东到派出所去开会,金廷东去了之后就被刑事拘留。当天黑石礁派出所共非法拘留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金廷东拒绝在拘留书上签字,付寿臣说,这是“政府”行为。之后金廷东被迫签字。七月七日中午,将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送进大连市看守所。金廷东被刑事拘留二十八天,后于八月四日转到大连市劳动教养院。
金廷东被捕前身体没有任何疾病。被捕后,在大连看守所和大连教养院(二零零零年八月四日进大连教养院)的迫害下,浑身长满了疥疮(脓疮)。时间从二零零零年八月末到二零零一年八月,长达一年之久。即使这样,还被强迫参加高强度、长时间的劳动(烧制红砖、扛麻袋)。
二零零零年八月四日,从大连看守所转到大连教养院,与各种传染病人关在一起,八月十日,金廷东的妻子到劳教所探视遭到队长乔威禁止。刑事类劳教人员都允许家属探视,唯独法轮功学员不被允许探视。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大连教养院副院长张宝林将金廷东带到男子大队三楼队长办公室,强令脱光身上所有衣服,只留一个内裤,戴上手铐、脚镣,将他按倒在水泥地上,上面压上一个长条凳子。用三、四把电警棍电击后背、后腿、脚心、胳膊、手背、脖子等处,后又泼上两桶水。打人者是队长王军,还有两名四防,另一名队长不知道名字,副院长张宝林坐在椅子上观看,并说“好好弄弄这个知识分子,看能不能挺半个小时。大连市司法局是大连市教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当时,司法局副局长郝宝昆就坐在二楼大队部办公室,还有院长郝文帅、政委张子亮。他们不但没有制止迫害,而且还教唆、指使凶手迫害。迫害后,也没有将迫害情况通知家属。
金廷东原是大连海事大学教师,后因迫害被学校非法开除后,在任大连奥林匹克电子城副总经理期间,又遭到绑架关押迫害。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一大早大连国保大队杨认来、高保涛等五、六名恶警又将金廷东绑架,并趁机闯入其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手机等物。七月二日,大连国保大队又将金廷东在工作单位再次秘密绑架。
2、地产集团副总经理张慧东被迫害致残、家破人亡。
张慧东,男,三十八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曾任职大连某地产集团副总经理,为公司的发展屡献奇策,成为公司高层倚重的人才。但这样一位企业管理的人才,却因坚定信仰“真善忍”而屡遭中共迫害,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九年的残酷迫害中,张慧东原本温馨幸福的家被中共迫害致家破人亡。张慧东被迫害致残疾,母亲陈丽华多次被非法抓捕,曾在大连市劳教所饱受三年酷刑折磨,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含冤离世。
二零零零年七月,张慧东被绑架到大连市司法局戒毒所洗脑班非法关押,遭受多种酷刑折磨。出来后,所在单位大连重工在“六一零”办公室的指令下,还安排专人负责监视并汇报他的行踪。
二零零零年九月,张慧东被大连市司法局洗脑班释放后,因拒绝配合邪恶六一零”组织的指令,大连重工集团专门安排了一个人负责监视、汇报其行踪。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区分局黑石礁派出所两个警察,闯入张慧东所在的大连重工集团办公室,将正在工作的张慧东,劫持到黑石礁派出所,并对其住处实施了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张慧东在薛军家被大连市中山分局秀月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抄家,抄走三台带刻录机的计算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二台激光打印机、近千张VCD光盘、喇叭等。
二零零一年八月八日晚,张慧东被秀月街派出所非法移送至大连市中山分局,警察反复盘问其真相资料的来源等问题,持续到八月九日凌晨。八月九日凌晨,张慧东试图从审讯室逃离时,被恶警发现,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从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五楼卫生间跳楼躲避,造成身体多处严重粉碎性骨折。
生命垂危的张慧东被送到大连友谊医院,警察在得知他可能重伤致残后,为推卸责任,电话通知张慧东的父亲后,把他扔在医院抢救室门口就跑了。大连友谊医院在张慧东父亲赶来支付抢救费后,才对已经深度昏迷的张慧东实施急救,期间整整等待七个小时。经大连友谊医院确诊,张慧东伤残部位是:双足外踝骨粉碎性骨折、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腰椎骨多处粉碎性骨折、鼻骨错位、眉骨破裂。
张慧东被迫害致残后,仍受到大连市公安局的跟踪骚扰。二零零二年四月,张慧东的父亲接到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警察高天胜的电话,说“你儿子张慧东已经被判院外执行了,我们要和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的人,到你家看看你儿子怎么样了。”当时,张慧东的身体已经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家人照顾。
张慧东的父亲张宏明,因妻子陈丽华与儿子修炼法轮大法,遭受株连,被辽宁省瓦轴集团扣罚工资、停职等方式经济迫害;在妻子陈丽华被非法劳教和儿子重伤致残的巨大精神打击下,一病不起,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含冤离世。
二零零五年八月,因与在辽阳插播法轮功真相,张慧东再次受到大连市公安局警察跟踪骚扰。大连市公安局警察到张慧东所在的公司去查他使用过的电脑,并询问公司人员其行踪。为了安全,张慧东只好立即辞掉这份工作,再度流离失所。
张慧东在父母双亲含冤离世,在身体遭受严重损伤、面临终身残废的情况下,张慧东以对法轮大法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走了过来。并且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他只身逃离中国大陆,辗转来到美国首都华盛顿。
(九)大连交通大学
1、大连交通大学王云篇教授被非法关押迫害。
王云篇,女,六十九岁,原大连铁道学院(已改名为大连交通大学))教授。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因在家看大法书被大连市沙河口区恶警劫持。又因在其家中非法搜出几封写给亲朋好友洪扬大法的信,被指控所谓超过三百封而被非法逮捕。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开庭,遭到大连西岗法院刑事庭原庭长董锋(曾非法审判过大连法轮功总站站长高秋菊、大连水利专家纪丰远等)非法审判。因王云篇不承认捏造的事实而无法判决。但仍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迫害。
2、大连铁道学院毕业生葛春玲被非法判刑五年。
葛春玲,女,辽宁省锦州铁路东车辆段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该段几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沈阳为法轮功上访,七月二十三日至八月一日,葛春玲等被原锦州铁路东车辆段党委书记郭运昌、段长肖兴仁不顾职工正在休年薪假,仍将他们送进洗脑班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初,葛春玲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先后去北京信访办上访。十月二十六日,葛春玲被送进封闭班半个月,结束前,段领导班子请来锦州铁路公安处田科长等警察,与学员单独谈话,恫吓学员。结束时给葛春玲记过处分工资全部停发,每月只发二百左右的生活费。
二零零零年五月,葛春玲进京证实法,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当时东车辆段一车间书记宋文普找到葛春玲的母亲,伪善地说:“让她到那(马三家)反省反省,过一段时间再让她回来。”葛春玲被开除党籍,教养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解教后,书记李景发要求葛春玲写保证(不炼功),否则不能上班。
二零零零年七月,恶警队长张秀荣伙同恶人们连续折磨法轮功学员葛春玲二十几天,迫害手段:二十四小时蹲马步,不许喝水、不许上厕所、不许睡觉等,二零零一年五月在“严管班”,不允许葛春玲上厕所,导致全身浮肿、心律减缓(四十八次/分)、四肢无力,但仍然强迫葛春玲超负荷劳动。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开始徐志坚把葛春玲的手机号码告诉锦州市公安局,同时构陷葛春玲,把葛春玲等几个法轮功学员的人事档案交给政法委,妄图进一步迫害她和她的家人。谎说什么法轮功要是平反的话,她(指葛春玲)就是妇联主任,是一条大鱼,因此窃听、跟踪、定位葛春玲的电话,两三个月之久,没有发现任何证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葛春玲被迫远走他乡。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由于已经被车辆段开除公职十年,想把人事关系转到地方,葛春玲找单位要档案,人事科长刘锦华说:档案没在,段长徐志坚叫他把档案交给政法委了。徐志坚这次又摸到葛的踪迹,向锦州市公安局举报,此后,葛春玲又被跟踪盯梢,手机被窃听、定位。至此,葛春玲有家不能回,被迫漂流四方。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葛春玲在太原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太原看守所。在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批捕,面临加重迫害。约于二零一三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葛春玲提起上诉,九月一日案件到达太原中级法院。
葛春玲被开除公职,结束五年冤狱,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才从山西女监出狱回家。
3、毕业生武洪军被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武洪军,男,四十三岁,大庆法轮功学员。原毕业于大连铁道学院,被分配到大庆市让胡路铁路车辆段机关科室任技术员,曾担任过车辆段机关干部和主任,保卫股股长。现系大庆市让胡路铁路车辆段列检职工。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武洪军骑摩托车到让胡路区四新镇时,被让区姓孙的和另一个不知姓名的恶警有企图的拦截行骗,以检查摩托车牌照为名非法打劫,强行翻包,看到法轮功真相就穷凶极恶,抢走一百多元带字的真相币和救人的真相光盘、小册子等个人物品,并绑架武洪军,关押到让胡路区独立屯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中共让胡路区邪党法院对武洪军非法开庭,过程中一切都是黑箱作业,不敢公开。后来武洪军被非法判刑三年,武洪军上诉,长时间没结果。参与迫害武洪军的办案警察姓孙,法官姓邢。武洪军后被劫持至牡丹江监狱四监区。
结语
辽宁是中共江派势力的重要窝点,同时也是江泽民流氓集团在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江派李长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王珉等高官都先后盘踞在辽宁,并培植了大批的亲信,形成了〝辽宁帮〞。
近年来,虽然辽宁官场遭到当局的持续清洗,中共辽宁前省委书记王珉、省人大副主任王阳、省政法委书记苏宏章等“辽宁帮”成员接连落马;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涉嫌贪污受贿案近日公开宣判,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半。他们害人害己,如今都遭恶报。
可是,“辽宁帮”的残余势力一直在垂死挣扎,仍在继续干着迫害法轮功的罪恶行径,如近日辽宁省公安厅督导的所谓“专案组”联合行动,还在大规模的绑架辽宁各地法轮功学员。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必食恶果,这是天理。
在此,发自肺腑的奉劝追随者们,你们所剩的选择时间真的不多了。即使遵从“上级命令”也会给自己带来后果。善恶面前,谁都得自己做选择,一念之差,或成千古恨。希望你们深思,不要再被江氏所利用了,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