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陷冤狱、儿遭酷刑——看中共公检法司的罪恶

更新: 2019年01月11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郴州市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廖松林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湖南省网岭监狱继续非法关押。廖松林的儿子廖志军同年四月被枉判四年,非法关押在网岭监狱,现正遭受酷刑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廖松林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冤判三年,面对枉法判决,十月二十八日廖松林依法向郴州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十二月七日,中级法院告知廖松林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只进行会议审理,可是,第二天中级法院就告知廖松林已经下了枉法判决书,维持原判。审理只是一句空话。中级法院视刑事案件的冤情如儿戏,又酿冤假错案。

廖松林生于一九四一年十月,郴州市军人接待站退休职工,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之后,以前患的神经官能症、肺结核、鼻窦炎、前列腺炎及三十多年的胃病、工伤引起的脑震荡后遗症,都好了。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曾多次为单位维修水电设施,不要一分钱报酬;为邻居维修水电器具,不收礼,也不让他们请吃喝。单位领导委托廖松林做生活区物业管理,他不收一分钱管理费,义务为大家服务。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廖松林曾多次被迫害,二零零一年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一年;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湖南常德津市监狱。二零零八年又被冤判四年,共计七年冤狱。

如今,廖松林又遭冤狱,从非法抓捕到冤判,整个过程,就是北湖区公、检、法跟随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犯罪的过程。

公安机关犯罪行为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凌晨五点多,廖松林一出门就被蹲坑的北湖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扣押电动车。早上九点多,国保大队刘劲松等数人,调来消防车从阳台翻入室内,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下午四点才离开,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当天晚上九点左右廖松林回家。

七月十九日早晨八点多,北湖区国保大队刘劲松等十多人再次非法抓捕廖松林,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并强行闯入廖松林家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九千多元人民币等财物。

随后,廖松林被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期间,七十七岁高龄的廖松林被医生检测出身患高血压、冠心病、轻微脑梗、肺结核等病症。因此缘故,廖松林被劫持到一九八医院继续非法关押。

检察机关犯罪行为

北湖区检察院对于北湖区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不予监督处理,并非法批捕和非法起诉廖松林。

八月二十日,北湖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廖松林,但家属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相隔数日才知晓。九月三日,廖松林的妻子孟庆莲向北湖区检察院公诉科邝良聪反映廖松林信仰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违反法律,应当释放。邝良聪说:“我们同事已经做出批捕的决定,我又驳回他们,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九月十三日,孟庆莲再次到检察院询问关于廖松林的情况时,才知道廖松林的案件已移交到法院。此前,廖松林本人和家属都未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

法院犯罪行为

九月二十七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在一九八医院的一间会议室非法庭审廖松林,在此之前,廖松林并未得到法院关于非法开庭的任何消息,廖松林的家属也没接到法院关于非法开庭的任何通知,是孟庆莲到法院去询问廖松林的情况时,法院工作人员才告知次日非法开庭的消息。

法院说是公开审理,但是庭审当天,官方来了两辆警车,十几辆小车,警察,便衣四十多人,还有政法委、市区“六一零”、北湖区国保大队等单位及部门数人,在庭审的医院门口围堵、驱逐旁听人员,他们还用手机对所有前去旁听的人员进行非法拍照,最后,只有廖松林的妻子进入了会议室参加了旁听,使案件变成了实际上的不公开审理。

非法庭审时,法官罗文多次打断廖松林的辩护,剥夺廖松林的自我辩护权。且廖松林被非法戴上了手铐和脚镣。

十月二十二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枉法判决廖松林三年刑期。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廖松林信仰法轮功,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应受到法律保护,应当无罪释放。郴州北湖区法院依据两高司法解释构陷廖松林触犯刑法三百条。可判决书中并没有说明廖松林的行为到底破坏了哪些法律、行政法规当中的哪一条款的实施。诉讼中没有围绕这一点举证、质证、辩论、查明。引用的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7﹞3号)因违反《宪法》、《立法法》的规定,直接违反《刑法》第三百条的立法宗旨和本意,应归于无效,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面对枉法判决,十月二十八日廖松林依法向郴州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上诉书。十二月八日,中级法院突然取消前一天的决定,急忙下达枉法判决书,维持原判酿成冤案。

廖志军正遭网岭监狱酷刑迫害

廖志军,原是郴州市衡阳车辆段郴州列检所职工,心地善良,憨厚勤快,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到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工作中挑脏活累活干、不迟到,不早退,到战友、同学家玩,主动帮助做家务搞卫生,成了单位领导喜欢、人见人夸的小伙子。

九九年中共发动迫害后,廖志军曾被单位软禁、开除、非法关押看守所、非法劳教两年,并于二零零八年、二零一三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曾陷冤狱九年半。在湖南网岭监狱,廖志军遭受了各种酷刑:关禁闭、电棍电击、戴上脚镣、手铐罚站、禁止洗漱、不让睡觉、扒光衣服毒打、曝晒、穿束身衣等。

廖志军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结束冤狱回家,与久别的亲人团聚仅半年,又遭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被枉判四年,再次被劫入网岭监狱。

在网岭监狱,廖志军又遭受了种种酷刑,恶警李刚、刘轶刚故意把他安排在正当西晒的102监舍,那里室内气温高出5度。对廖志军的迫害手段还是远远超越人体承受能力的那一套:天天坐站二十小时左右(如果有人受得了,就会再增加时间至二十二、二十三小时甚至二十四小时),每餐只有一点点饭菜,饿的他人衰竭,坐站不稳,夹控犯人就打骂他,不准他昏睡,仍然强迫他坐站。廖志军体力超支衰竭的巨大痛苦漫长无期,还天天有狱警、协教犯人上洗脑课(污蔑法轮功),他不认真听,就会遭到夹控犯人王强等人打骂。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网岭监狱把全监狱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到十监区(又名高度戒备监区),其它几所男子监狱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也陆续被转押到这里,便于集中“攻坚转化”迫害,据说是中共司法部命令的。“教转监区”采用的“攻坚转化”手段之一是“熬鹰”——长期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加上长期体罚,坐站持续二十小时以上,再不转化,劈腿撕胯趴一字、老虎凳、暴打、关禁闭等非人手段,企图达到使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至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来,致使中国亿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心煎熬。廖松林一家的悲惨遭遇正是这个善良群体的一个缩影。廖松林的老伴孟庆莲已是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却还要承受儿子与丈夫同时遭受残酷迫害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