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洪颖女士被非法关押已经五个多月,在看守所里腿摔坏,伤及骨头,无法正常行走,而且没有得到医治,腰部出现病症,躺、坐都很吃力。一月十六日律师接见时,康洪颖是被两个人搀扶出来的。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十点五十多分,昌黎法院主审法官杨红梅开始非法庭审康洪颖。原定在大庭第一庭审理,临开庭前才告知家属到少年庭审理,法警只允许家属四个人进入,问到为什么改在这里,法警谎称:没改,就定的这里,又说一庭的设备坏了,前言不搭后语。后来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又进去了两个人。
法官走过场一样,挨个轮着发言。昌黎检察院曹连才、杨华出庭,念了一遍诉讼状,没有对法轮功真相资料的出示、辩论。
律师没有做无罪辩护,只是强调一些法律用词,比如强调当事人只是“携带”真相资料、只是“准备”去发放,并没有实质行为,当事人已经认罪等等,以求得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
最后让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时,康洪颖提出希望法院考虑自己身体病症越来越严重,想尽快求得治疗。法官杨红梅面无表情冷漠地说:我们和看守所不是一个单位部门,你在那里关押,有什么问题向看守所反映。然后一敲桌子,宣告庭审结束。庭审不到四十分钟草草收场。
其实,中共公检法部门,名义上各管其职,其实都是效忠于中共,他们互相通风报信,沆瀣一气共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走所谓“法律程序”,实际漏洞百出,丑态百出。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晚,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康洪颖往车上发资料,被车主(北京信访办人员)抓住并报警。家人去要,只是拿回自行车。康洪颖当晚被送非法关押到拘留所。八月二十二日,律师见到康洪颖,原本健康的她,仅20来天就腰直不起来。
看守所的生存环境极差,看守所不把这些被关押的人当人看,没有起码的生存条件。一间房屋里居住二十人时,只能勉强保证睡觉、洗漱、使用厕所。而每到年终,恶党为了所谓任务、奖金,疯狂抓人,现在看守所屋子里面挤进去三十余人,睡觉没有地方,洗澡没有热水,上厕所受限制,基本生存条件被剥夺,还要被剥削、强制干活,糊制康师傅品牌及其它杂牌的蛋糕纸托。被关押人员人人自危,神经紧张、压抑、暴躁,经常为了夺取一点小利争吵、打架、使坏,自身难保,更无心去同情别人,对近七十岁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更是嫌弃、欺负。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伪善地叫两个人“照顾”康洪颖,除此之外没有给别的帮助,而这两个人心情好点时,连推带搡地“扶”她上厕所,用语言羞辱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根本不管她。康洪颖连水盆也端不了,在里面度日如年,举步维艰,承受着身体的痛苦与精神的巨大压力,看守所警察诱导使其违心地认罪,写下了“四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看守所将“四书”交给法院作为政绩。见到律师的时候,康洪颖悲伤痛哭。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附: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
1、国保大队
周晓东 男 1968年12月 13503355566
陈金荣 女1 973年2月 13833521792
赵跃军 男 1982年11月 13613356536
赵美卉 女 1983年1月 15933500335
程宝谦 男 1968年8月 13833510808
付晓兵 男 1963年9月 15603385998
陈玉波 男 1963年1月 13383358341
于晓军 男 1972年12月 13803351177
韩峰 男 1969年5月 13323286108
汪东晓 男 1968年7月 13031879666
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预审大队
吕迎倩 女 1983年7月 13833585998
郭晓东 男 1970年5月 17732671028
蔡向民 男 1976年11月 13933619905
王忠滨 男 1966年2月 13001425888(构陷康洪颖的案子曾经分到此人手里)
刘建华 男 1962年9月 13011969487
白塔岭派出所:
电话:0335-8051629、0335-8055036
指导员 133-1536-1919
所长陈飞 13315397000(曾负责抓捕康洪颖)
所长田海坤 187-3345-8110
李平春 13933550088(康洪颖案子曾分到他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