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烟台市警察程志远被邪党“重点培养”想到的

更新: 2019年01月30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程志远,是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望海派出所警察,积极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因中邪党之意而有功,得到邪党组织“重点培养”,代表全市青年民警参加了2018年烟台市“团代会”,这不由使人想起“文革”时的红卫兵,那些在共产邪党号召下,积极参与批斗走资派的红卫兵头头,靠着狂热的“革命热情”,对“走资派”痛下黑手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最后的下场都是令人痛心的。

共产邪党从一诞生,就是靠“杀人”两字起家!从共产邪党歌颂的无产者攻占法国巴士底狱起,一路杀向全世界(百度“巴士底狱”可看见真相),再到中共邪党把马克思主义引进中国,其精神上,表现在诋毁、摧残,直至毁灭中国传统的神传文化;物质上,表现在大规模的杀人,先从杀戮地主开始,把人按有钱、无钱划分界限,先从杀有钱人开始,一直走到“文革”形成了一个个的杀人系列。那个年代,耳熟能详的有地、富、反、坏、右、走资派等等“黑类”。而这“黑类”完全是以莫须有罪名被扣上了“罪该万死”的帽子。

邪党每杀戮其中的一类人时,那类人的亲属便会被株连,在所谓的“暴风骤雨”的“群众运动”摧残中,家破人亡,从成人到稚子,无人能幸免,全成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不仅被打倒在地,还要踏上一只脚,叫其永远不得翻身。受迫害的人完全失去正常生活的自由,平时走路都抬不起头来,处处受人歧视,活的卑微和没有尊严。

而这一切的得力执行同样离不开“人”,那么都是什么样的“人”在执行这些政策呢?

一种是天真幼稚的人,被邪党洗脑欺骗,真的以为邪党比爹娘亲,真的以为中华民族的历史是悲惨不堪的,真的以为是共产邪党拯救了中国人,真的以为没有共产邪党就没有了中国;另一种人则是为名利而奋斗的人,想出人头地,升官发财,赚个盆满钵盈,因为紧随邪党积极参与运动就可以被提拔,就可以当上官发大财。这两种人不管什么动机,干出的效果却是一致的,那就是迫害了无辜的人!而天理是真、善、忍!天理讲因果报应,天理不管你什么出发点,天理只看你干了什么,并按你干的事定你的罪,并进行惩罚。

让我们看看前车之鉴吧,文革中响应毛泽东“造反有理“号召,打砸抢有功而被毛泽东接见的五大红卫兵头目最后的下场是:“五大学生领袖”早在1970年“5、16”时即被隔离审查,失去了人身自由(折算刑期)。而下令关押他们并把他们打成“5、16”反革命分子的正是毛泽东和“四人帮”们。1978年4月19日,他们被正式逮捕,1983年3月10日,同时被北京市中级法院判刑。

聂元梓,女,1921年生,河南滑县人,1938年1月入党。文革前任北京大学哲学系党总支书记。因反革命罪判刑17年,剥夺政治权力4年。

蒯大富,男,1945年生,江苏滨海人,清华大学学生。因反革命罪判刑17年,剥夺政治权力4年。

谭厚兰,女,1940年生,湖南望城县人,1958年入党,北京师范大学调干生,“因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免予起诉。”

韩爱晶,男,1946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航空学院学生,因反革命伤人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力3年。

王大宾,男,1946年生,四川凉山人,1965年入党,北京地质学院学生。因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由武汉市中级法院判刑9年,剥夺政治权力2年。

“五大学生领袖”被宣判后,北京市在首都体育馆召开了万人批斗大会。在会上,北京市的警察们把韩爱晶等人分别押上主席台批斗。事先,有关人士可能是为了改进割张志新喉管的经验,事先给蒯大富和韩爱晶的脖子上套了一根细尼龙绳(据韩爱晶说可能是麻绳)。在批斗会上,聂元梓和蒯大富表现较好,绳子没起作用。而韩爱晶对大会发言者指控的许多罪名持“不同政见”,趁警察们不注意,突然用戴着手铐的双手拉住绳子,不断地喊:“不对!”“不是那么回事!”“没有这回事!”“不是我干的!”态度极不老实,气得警察们赶紧勒紧了他的脖子。对付不老实的反革命分子,不能客气。“勒脖子”比起给张志新“割喉管”要人道的多!……

今天看看现实是不是很荒唐!积极响应“革命”的人竟被以反革命罪名判刑,这就是报应,天理昭彰,敢不信因果?!这些人的可悲之处在于,明明是响应“革命号召”,却被以“反革命罪”定罪!甚荒唐,到头来是为邪党作嫁衣裳!其实邪党根本不在乎你站在哪个阵营,邪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变着花样杀人!因为邪党属于鬼!

那么,在邪党领导下,在名利、职位的诱惑下,程志远又是何许人?在对待信奉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时,程志远的作为,他自己应该是最清楚的。看看人伦道理,看看历史,再看看今天响应邪党“号召”,参与迫害一群修佛向善的炼功人所做的这一切,程志远是不是应该深思呢?无数的“程志远”们,请做事留后路,下手休太黑,莫做替罪羊!

我传真相是为你
不顾生死救人急
莫让浮云遮住眼
快找真相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