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梅 | 林丽珍 | 吴朝棋 |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下午,茂名市中级法院两名女工作人员去提审吴朝棋,吴朝棋要求女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两人拒绝。吴说:“我要求你们出示工作证是符合司法程序,也是保障我个人的权益,我只是想确认你们的身份信息。”随后,两名工作人员才亮出她们的工作证,一名叫陈烨,另一名叫柯雅丽,两人的职位是法官助理。
在非法提审的过程中,吴朝棋反映了:办案单位未出示搜查证非法破门抄家;办案单位伪造文书、虚构事实,让我失去了对《鉴定意见书》补充或重新鉴定的机会。茂名市国保支队,作为侦查机关而给自己据以立案的证据出具鉴定意见,这是违法的。其次,国保支队不是鉴定机构,不具有鉴定资格。因此,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不具有合法性,属于无效证据。茂南区法院一审没有依法给当事人传达开庭通知。证据未当庭出示,辨认质证。我方的辩护意见,一审法院与公诉方回避不予以回应,且强行剥夺辩护权。指控的证据造假,伪证诬陷我受追诉等等问题。
陈烨问吴朝棋对二审法院有什么要求,吴朝棋说:“要求二审法院依法调查办案单位伪造证据、诬告陷害我;依法撤销一审的枉法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判我无罪释放”。陈烨说:“我们不是法官,回答不了你的问题”。陈烨说:“你刚才说的意见我们都记录了。”递笔让吴朝棋核实签名。
吴朝棋接过三张纸一看,全部是事先制定好的问与答的电子模板,连吴朝棋是怎么回答的都打印好了。她们既没有向吴朝棋宣读问的话,吴朝棋也没有这样回答过。而且,页面上方打着审判员:张书铭(审判长),来的人根本没有张书铭。来的人是柯雅丽和陈烨,她们不是审判员,是法官助理。
茂名中级法院制定的这份笔录如此草率,不真实,为图方便节省程序即可虚构事实。吴朝棋问柯雅丽:“这份笔录不真实。张书铭没有来,上面却打着他的名字;我根本没有回答过你们这些话,事先就打印好笔录中我回答了,这不是在虚构事实吗?”
二审法院,茂名市中级法院在整个非法提审过程中,都是在走过场,走表面形式,很不严谨对待,处处在赶时间,不让当事人多说话,催促当事人快点看,快点改,敷衍当事人不懂法律程序,执法者在蓄意妨碍司法公正,滥用职权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吴朝棋没有签字。
本次二审法院单位:茂名市中级法院,合议庭:张书铭(审判长)、李楠、周经辉(审判员),书记员:梁倍宁,法官助理:柯雅丽、陈烨。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吴朝棋下班后,去外公家吃午饭,并看望外公。这时,电白区国保大队队长陆尚辉带一帮警察和特警等二十几人,砸破林桐老人家的铁门,冲进房屋,强行控制了吴朝棋和林燕梅。林桐老人见陆尚辉等人如土匪抢劫一样的抄家,便去阻止,被警察把他的两手臂掐出血迹,双手被扭伤。这样,在八十五岁的林桐老人面前,警察绑架走林燕梅和吴朝棋。
林丽珍得知妹妹和儿子被绑架,赶紧给妹妹林燕梅联系了律师。可是,在第三天,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点,林丽珍照常去给父亲做饭,刚吃完饭,收拾完,十几个便衣再次砸烂林桐老人家的门锁,闯入家中,强行绑架了林丽珍。
构陷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一家三人的所谓“案子”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被转到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茂南区检察院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非法起诉林丽珍与她儿子吴朝棋、妹妹林燕梅。七月五日,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非法庭审。五位律师为三人做无罪辩护,当庭要求无罪释放三位法轮功学员,并要求政府给予三位法轮功学员国家赔偿。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柯学军非法宣判:林丽珍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吴朝棋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千。三位当事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家属聘请律师继续维权。
关于林丽珍与儿子吴朝棋、妹妹林燕梅遭受的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相关文章《给父亲做饭被抓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广东青年去外公家吃饭被抓捕 家属请律师维权》、《两女儿与外孙被警察绑架 85岁老人以泪洗面》、《广东林燕梅被迫害致高血压 聘请的律师被抓》、《茂名三人面临非法开庭 法院拒绝律师辩护》、《给父亲做饭母子被判刑五年 律师强烈要求二审开庭》等。
参与迫害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茂名市国保支队会同电白、滨海新区两级国保部门、滨海新区电城派出所、电白公安等联合绑架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三人。
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政法委书 刘芳
广东省茂名市政法委书记 赵广辉
广东省茂名市610办公室主任 黄鑫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电城镇派出所:电话 0668 5342318。
办案负责人 所长:温木生,二级警督,警号:224467,电话:13702898756,负责全面工作。(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案负责人,科员:杨桂添,二级警司,警号:224565,电话 :13929794110,0668 5342318.(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高俊明,三级警督,警号:224735.(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卢俊宇,二级警司,警号:225923.(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凌亚会,二级警督,警号:224570。
科员:邓 政,二级警司,警号:225930.(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钟那生,三级警司,警号:225941.(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黄湛文,三级警司,警号:225947。
科员:梁胜盛,二级警督,警号:224594。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 陈客明 、杨勤华、李振峰(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名市边防大队长:吴海晶
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
局长:毛继军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局长:陈晋权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书记、政委:施宜明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邓警察,警号:225921 。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杨勤华 (610人员,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610警察:李振峰,陈客明。
滨海新区电城镇综治办:谢振坤
王继伟 13802408345
构陷林燕梅一家三人的人员:
1、黄炳添,男,24岁,大专,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出生,电白区水东镇东阳北街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电话:15219915815.家庭住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村仔镇清泉街5号。
2、林小英,女,47岁,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现住地址,广东省电白区水东镇东阳北街社区居委会干部,电话:15976574067.家庭住址: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澄波街新弄18号。
3、杨芳,女,大专,一九六七年二月六日出生,林丽珍父亲家邻居,现住地址:广东省电白县东阳北街18号,联系电话:15976563863。
4、诬告人:姚康,男,83岁,小学文化,家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北街电星巷9号。此人接到法轮功学员发给他的救人的真相资料,他鬼迷心窍地去电城派出所诬告。
茂名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负责人:李福华,技术员:李先成、李超。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区公安局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 陆尚辉 13902511787 (策划、绑架法轮功学员)
指导员 曾超平 13542390907
副队长 梁子辉 13927566999
副队长 陈勃 13902517683
潘日清 13702896018
施兆书 13809786650
指导员 吴伟强
警察:蒋耀葵、冯卫强、麦蔓、潘概、朱娟、黄海斌、王健
电白区黄岭派出所:0668-5750110
电白区法制局 凌云志 、陈平湖 。
电白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蔡小升、副科长 赖小清、科员:赵鹏。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政法路10号。水东镇迎宾大道检察院检察长:郑超民。
水东镇长:彭永雄,水东镇书记:陈伟敏,镇综合办公室:唐飞鹏,电话:18926708123。
陈昌兴(电白610主任):13580098668 (策划、绑架法轮功学员)
水东镇610书记:谭文,13809787588。
冯翠云(股长):0668-5115308/13929787669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陈福海:13509912088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向洋大道向阳路区政府人大办公楼 邮编:525400。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电话:0668-2728310
地址: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村 邮 编:525026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人员名单:
正所长 龙凯 警号 220076 (负责全面工作)
副所长 伍小军 警号220030办0668-2728309
副所长 李树毅 警号220481办0668-2728303
教导员 梁军 警号220532办0668-2728308
副所长 唐建光 警号221008办0668-2728318
副所长 张应义 警号220358办0668-2728319 (管生产的所长)
副所长 黄邦志 警号221085
警察 范诗柳,警号 221867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林燕梅的管仓警察)
在仓里虐待林燕梅的犯人叫吴彤,犯人叫郭火娣。
茂名市中级法院
(一)茂名市中级法院设机构
1、政治处
2、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执行审查庭、执行实施庭、申诉审查庭)
3、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 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司法行 政科、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另设1个直属单位:司法警察支队;1个事业单位:茂名市中级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九路
电话:0668-2872801 、0668-2287253
邮编:525000
(三)、院长
院长:林建辉
四、机构及人员电话:
1、刑一庭:
电话:0668-2872873、0668-2872793
李亚车:主任,0668-2872873,13828678008
李 杰:副庭长,0668-2284670,13809768105
莫少芬:副庭长,0668-2284670,13828673299
2、刑二庭:
电话:0668-2299693
黄昌文:茂名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多年来一直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徇私枉法裁判,
2299693 13702869849;
欧梅菊:副庭长,0668- 2283073,13709626913
潘泽茂:副庭长,0668- 3388133,13809767879
林琮尧:0668-2283073,13709627111
罗 文:0668-2372096,13902511396(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李 楠:0668-2283073,13926701129(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梁东清:0668-2299693,13902510895(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曾维海:副庭长,0668- 2284367,13927530381
邓 婵:0668-2872793,13509920406
庞巧文:0668-2284367,13902540630
3、刑三庭:
刘浩江:庭长,0668-2896339,18688369168
庞健军:副庭长,0668-2274310,13926716088
黎湛红:副庭长,13828698833
谢少文:0668-2274310,13809762526
4、专职审委:
李惠滨:0668-2895566,13809769898
李鸣峰:0668-2892901,13902511332
吕文坚:0668-2892901,13929722066
吴耕海:0668-2892901,13709628832
5、政治处:
吕 强:主任,0668-2292068,13509920432
莫婉玲:副主任,0668-2880597,13702863069
戴广辉:副主任,0668-2290842,13929713929
崔怀忠:主任科员,0668-2290842,13929729332
陈少玲:0668-2290842,13926718023
王舟宇:0668-2880597,18806682983
陈 舒:0668-2880597,13929702926
巫 钊:0668-2290842,13580017959
6、办公室:
办公室:0668-2287253
李永刚:主任, 0668-2287253,18902512318
蔡志鸿:副主任,0668-2287253,13580056988
沈学生:副主任,0668-2892860,13702866166
蒋为健:副主任,0668-2893118,13926706999
何筱筱:副主任,0668-2289380,13709628323
梁 阳:副主任,0668-2280206,13809762372
7、监察室:
邓 峰:主任,0668-2870399,13709625998
林景朴:副主任,0668-2870399,13929708808
余绍通:0668-2870399,13580039568
谢洁玲:0668-2870399,13828689922
周土娟:0668-2870399,18806688955
8、执行局:
周 佳:局长,0668-2876066 ,13509929788
朱 鑫:副局长,0668-3397602,13702869633
徐志业:副局长,0668-3397602,13005663391
谭君飞:副局长,0668-3397602,15363912288
9、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
陈华培:主任,0668-2284515,13902512234
梁剑容:副主任,0668-2284515,13929705866
林小群:0668-2284515,18806697060
10、执行实施庭:
邱江兵:庭长,0668-2272600,13509923006
张书铭:0668-2272600,13902513989(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林秋燕:0668-2272600,13929729316
温强基:0668-2272600,13580021286
赖慧嫦:0668-3397603,15019371618
11、执行审查庭:
李 艳:0668- 2298836,13592990666
潘伟东:0668- 3397606,13500076268
何建宏:0668- 3397606,13702860828
麦大汪:0668-2298836,13926706688
12、立案庭:
吴东明:庭长,0668-2871293 ,13809761471
张国桢:副庭长,0668-2871292,13702866383
黄鸿思:副庭长,0668-3397600,13592995888
徐金信:副庭长,0668- 2898922,13580097588
黄永卫:0668-3397297,13828675823
李 彪:0668-2871292,13500075131
陈帝木:0668-2898922,13500079166
陈俊艳:0668-2871293,13709628736
林色丽:0668-2898922,13828673312
高婷婷:0668-3397600,18806697151
谭 冰:0668-3397600,13929778066
13、院长室:0668-2872801、0668-2872805
14、副院长室:0668-2290703、0668-2892861
15、审监庭:0668-2290906
16、研究室:0668-2284665
17、其他人员:
罗新慧:0668-3397293,13929727368
张娴军:0668-2289380,13824891878
梁晓玲:0668-3397293,13580020166
马珍昂:0668-2892860,13828698977
何道照:0668-2861223,13922056008
冯晓宇:0668-2872807,13828689333
古兵令:0668-2872807,13580020831
陈龙海:0668-2892860,13543379797
李锦杰:0668-2887286,13924381388
陈宝林:0668-2289380,13922032713
周晓玲:0668-2872807,18666830168
史燕琨:0668-3397221,15986213268
黄晓颖:0668-2289380,15089626555
陈 勇:0668-2871293,13727790995
康彩玲:0668-3397293,13592993099
徐凤强:0668-3397232,13922031611
潘朝勇:0668-2866373,13927559898
杨新强:0668-2866373,13828671964
谢伟明:0668-2866373,13828671964
吴华创:0668-2866373,13702663708
袁汉权:0668-3397232,13926715199
18、改非职人员:
杨 敏:13592999168
唐亚轩:13926706222
张 文:13702869813
19、立案咨询:0668-3397600
20、投诉举报:0668-2872817
21、茂名中级法院:
林建辉:院长,0668-2285533,18806698999
杨华海:副院长,0668-2290966,13902540123
周 佳:副院长,0668-2876066,13509929788
陈海清:副院长,0668-2876398,18802518799
王 森:副院长,0668-2892386,18802518788
陈克铁:副院长,0668-2899919,13902510679
任三超:纪检组长,0668-2895599,13929703619
吕 强:政治处主任,0668-2292068,13509920432
茂名中级法院投诉电话:2872817
意见建议收集箱 市委第九督导组 电子邮箱:SWDIDDZ@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