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五月一日,河北承德丰宁县赵淑青等三位法轮功学员到团圆树西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用电话恶意举报,三人被丰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其他俩人当天放回,赵淑青被辗转关押两天后,承德市三医院检查出肺部出现肿瘤,看守所不敢再继续关押,放回。赵淑青出来后到北京居住。
二零一九年元旦,赵淑青在承德丰宁读高中的孩子放假回北京,孩子被监控跟踪,赵淑青在接孩子途中,又被丰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关押在承德看守所。赵淑青绝食抵制迫害,遭野蛮灌食,嗓子出现问题。赵淑青多次要求做肺部检查,但警方不给做肺部检查,将她一直非法关押在承德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承德市栾平法院非法开庭,将赵淑青非法判刑四年,赵淑青本人与家属当时提出上诉,并将上诉书用快递直接邮寄给承德法院和栾平法院院长与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与公诉科科长等。当地法轮功学员也给公检法部门人员邮寄真相信,但他们还是在没有通知家人与律师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将赵淑青秘密送往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继续迫害,赵淑青现在被关押在河北石家庄鹿泉市铜冶镇女子监狱第十四监区。
参与非法审判的一审的审判长是:李双利
陪审员:陈少华、黄向宏、书记员:刘艳楠
判决书:滦平县法院(2019)冀0824刑初31号
二审:承德市中院(2019)冀08刑终265号,维持原判,时间:2019年8月5日
审判长:丛云峰 审判员:赵辉、李浩东、书记员:林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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