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日历案:检方退卷 警方仍拒放人
法轮功学员兰立华,女,四十八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
二零一五年六月,兰立华依法向两高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被苏家屯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四个月。在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仍不放人,直到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冤刑期满后回家。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红菱镇派出所警察两次到兰立华家骚扰、威胁,并非法录像、照相和采集其个人信息。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兰立华到市场买菜,因送给卖菜老人一本台历,遭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宋政和及红菱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抄家,许多私人物品被抄走。兰立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她遭受野蛮灌食和上大挂迫害。
“上大挂”酷刑 |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苏家屯国保大队将兰立华送检,并图谋立案构陷。检察院非法批捕后,经核查后退卷,说不够立案判刑。家属几次到苏家屯国保大队要人,国保警察拒见,也不放人。
取保候审案:三年推诿 警方翻云覆雨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苏家屯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宋政和伙同苏家屯区湖西派出所警察,冒充单琴淑家的邻居骗开房门,非法入室、抄家,绑架了单琴淑。借口是单琴淑没有办理解除“取保候审”。而事实是:单琴淑几次要求解除“取保候审”,均遭警察推诿。
因由: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单琴淑与丈夫魏振群讲真相被恶告,被沈阳市苏家屯区姚千户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苏家屯国保大队立案。因家中只剩八十九岁老母亲和十二岁小儿子。两周后,单琴淑缴纳保证金后,以“取保候审”回家。
魏振群则被苏家屯国保、检察院、法院非法构陷三年冤狱。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枉费周折。二零一八年十月六日冤狱期满回家。
单琴淑曾几次去苏家屯区陈相派出所,要求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但陈相派出所都以办案警察有事或没时间为由推诿,不给其办理。苏家屯区国保大队却以未办解除“取保候审”为借口绑架了单琴淑,并关押。她丈夫才刚刚释放两个月。
苏家屯国保大队宋政和等人,又将单琴淑构陷到苏家屯区检察院。检察院说不够判刑,并退卷。而苏家屯区国保大队仍然不放单琴淑回家。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单琴淑的丈夫魏振群、兰立华的丈夫闫德龙,又到苏家屯区国保大队找宋政和要人,起先宋政和一直不见,也不接电话。俩人无奈只好到苏家屯国保大队门前举牌为被非法关押的妻子伸冤。遭到驱赶,他们没有离开,后来出来一位自称是国保队长的人,接待了单琴淑的丈夫,告诉他们案子上报不归这管了,让他们去找司法局。
家属来到苏家屯司法局,找到局长。局长说根本没有报到这里,并告诉家属,检察院都说不够批捕条件,还退卷了,那就应该立即放人,你们还是回去找国保,让他们放人!待家属又去找苏家屯国保大队,警察就是不出来。
法轮功蒙冤近二十年。中共胁迫公检法司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判刑、关押,造成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给多少失去父爱母爱的儿童造成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多少老人直到在悲愤中离世,也未能盼回身陷囹圄的儿女?
随着国内外法轮功学员不断以各种方式慈悲地向公检法司人员讲清真相,使大多数人员知道了法轮功学员是真正的好人。其实这些执法者最清楚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都是有益于社会道德回升的大善之举。公检法司人员纷纷在觉醒,纷纷做出正义之举,利用职便保护法轮功学员。不抓、不判、无罪释放的现象在全国各地越来越多。这样的人值得钦佩!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得到神佛的护佑!
那些仍沉浸在中共江泽民谎言毒害之中不肯自拔的人,为什么中共连法轮功的一张小小真相传单都不敢让世人看?因为随便找一份法轮功真相用心看完(或仔细听一次真相电话),几分钟就能破除江泽民曾经动用全部国家机器散播的弥天大谎,这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吗?
相信苏家屯国保大队宋政和等警察,也能听到、看到不少法轮功真相。最近听说一些警察对待前去要人的家属态度有所缓和,但还是没有告知家属什么时候释放兰立华和单琴淑。现在检察院都退卷了,如果你们真的象自己说的那样,也不愿管法轮功的事,这不正是你们顺水推舟做好人的机会吗?不够判,就不要为所谓的“补侦”再凑材料了,是吧?
希望国内外法轮功学员继续向国内的公检法司人员讲清真相,让他们有决心有信心摆脱来自邪党的非法操控,选择公平公正,匡扶人间道义,为自己选择最美好的未来!
参与迫害兰立华相关责任单位:
红菱镇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街38-1号,邮编110100
电话:024-89450007
所长杨凯024-89457188、13940040363
副所长吴文奇024-751086
警察:叶明曦、史岩峰、刘宗达
苏家屯区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8号,邮编110101
局长关强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魏家海、周贵阳、安祥宇
国保大队:
电话:024-89820716、024-31489950
大队长李智庭694078
教导员刘兴德615554
副大队长宋正和024-31489950、13940019795
副大队长金志波13079297397
警察:甘乃军、曹鹏、王中洋、王伟志、唐晓磊、韩?勋、王X宇。
苏家屯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65号,邮编110101
收发室:024-29823121
值班室:89813535
传真:89815957
副检察长代保军024-29823031
检察长朴明华024-89117711
政治处主任慈健024-29823038
部门姓名办电宅电手机
检察长张丰才(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上任)
原检察长周伟89117711、25941818、13840317711(已调)
苏仲镛89813197、89831693、13709832096
李军89117118、89820518、13998882478
助理程启华89118833、89822195、81389608
办公室:刘雅君898128038982234513804002771
政治处:侯文明891184448981392313998829188
监察室:张红军891388338913182813840246158
监督科:周东风898138948911808613504908086
公诉科:张俊尧8981294313514266400
渎检科:代宝军898138688983636813940074570
监所科:吴杰898131818982733413514280299
民行科:程杰898151158983977613019379479
控申科:崔长胜898120008982983213940079402)
反贪局:
李成绩891309668911676613998871037
李峻屾891222408981059813190002228
苏家屯区政法委: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翠柏路14号,邮编110101
书记王志刚
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邮编110148
所长张波涛13940119229
警察林天褀。
迫害单琴淑、魏振群责任单位: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邮编110013
刑二庭法官:韩宇川
刑二庭法官:孙晓康
苏家屯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66号甲,邮编11010
刑庭副庭长曲宁
湖西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百合一街11号,邮编110101
电话:2489820110、2489820706
副所长南晓东15502615980
所长张忠余024-31488701、13609836668
陈相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金河街94号,邮编110112
原副所长隋修礼15998318318
原任所长韩平
原任指导员那勇威
现任所长帮学员向苏家屯国保要回保证金)
姚千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姚千户屯镇靠山村,邮编110113
所长杜福云(警号114167)13840171122
副所长于雷(警号108424)18640333132
副所长陈洋
警察:高纪武、孙浩
苏家屯区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8号,邮编110101
局长关强
国保大队:
电话:024-31489950、89820716。
副大队长宋政和024-31489950、13940019795
大队长李智庭024-694078
教导员刘兴德024-615554
副大队长金志波13079297397
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邮编110169
综治办主任袁昭024-22868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