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九年冤狱 新疆张顺新再被秘判十二年

更新: 2019年03月14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新疆报道)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新疆喀什地区公安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顺新家通知亲属,张顺新现被关在农三师图木舒克市盖米里克监狱。亲属这才知道张顺新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已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并在亲属、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秘密宣判。

张顺新亲属至今也没有见过判决书,也不知道是哪名法官审理的案件,一切都在亲属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进行,同时还在宣判后超过十五天的上诉期后才通知亲属。

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法轮功学员张顺新,现年五十三岁,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近二十年的迫害中,他因修炼法轮功在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九年,被非法关押至新疆第五监狱,在狱中受到非人的折磨,每天只让睡一个小时,但他挺过来了。二零零六年八月张顺新拒绝穿囚服,被非法单独关押迫害;二零零七年一月张顺新被转至五监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分监区进行迫害;二零一一年年二月二日出狱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晚十点左右,张顺新被塔西南石油基地公安局(隶属于泽普县公安局)警察冯海洋骗到派出所后,再次被绑架关押。一个多小时后,一个自称姓秦的局长带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非法抄家,当时家里只有一个七十多岁的老母亲。

五月四日晚十一点左右,一个自称叫朱金鹏的人,带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说是泽普县公安局的警察,对其家人说张顺新因寄真相信被拘留,并第二次非法抄家。五月五日中午,又来了一群人非法抄家,劫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等很多私人物品。

之后家属聘请了律师,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张顺新,并给泽普县公安局发了无罪释放张顺新的律师建议书。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泽普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第一次给了张顺新家属一张没有写家属姓名、没有公安局名称、也没有看守所地址的非法逮捕书;两个多月后,一个叫饶亮的人,又第二次给了家属一张虽将上述空缺补齐了,但却又将张顺新姓名写错了的非法逮捕书。

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学员张顺新就遭非法判刑累计二十一年,而且第二次遭非法判刑是因为张顺新邮寄真相信。请问这些办案的公检法人员你们看过那真相信中写的是什么吗?让人们了解真相是正义之举。从张顺新的这个所谓案子来看,作为国家执法机关人员,你们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剥夺了律师的辩护权,剥夺了家属的知情权,剥夺了受害者的上诉权,你们还是为百姓服务国家公务员吗?你们拿着百姓的纳税钱做这样执法犯法的事,良知何在?人间有法律,天地有良心,你们样样都没有了,不怕遭恶报天惩吗?中共专门叫你们做违法、害人的事,就是想要你们陪它下地狱呀,你们就是执迷不悟,快快了解法轮功真相吧!恶报到了就来不及了。


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参与迫害人员及相关人员
公安局:
办公室 0998-8242239
艾尔肯 公安局政委 13899137990
陈敏 副政委 18999632128
张会军 副局长 18999632162
王旭东 办公室主任 18999632185
秦东平 副局长 13095159998
李新友 交警大队长 18999632200
何平康 指导员 0998-8241668(办公室)
秦局长 13909980227
朱金鹏 15199854605
武徐生 15199316825
袁新虎队长 18999632192
冯海洋 15276059102
饶亮 18699806425
检察院:区号-0998
办公室 0998-824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