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刘永成、王惠韬被构陷到检察院,二月二十一日被起诉到法院。期间,家人与律师多次找相关人员与部门了解情况,都遭种种借口推诿。
刘永成、王惠韬被绑架关押后,他们的女儿刘尚虹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找到五原县和胜乡派出所所长郭建军,被告知说她父母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已经移交到五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有事问国保。刘尚虹找到国保大队队长李东来想了解父母的情况,李东来说这事是和胜乡派出所所长郭建军管。刘尚虹没有办法,多次找到李东来,其都拒不接待。
十一月五日下午,王惠韬的辩护人李律师依法在乌拉特前旗看守所会见了王惠韬,了解到警察以王惠韬发法轮功资料为由对刘永成、王惠韬抓捕搜家。十一月六日上午,李律师联系国保大队队长李东来,告知要求律师和家属下午去五原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当天下午四点多李东来他们五、六个人把李律师带到一个办公室,收完律师手续出去核实了一下,然后又将手续退回李律师,说请示领导,核实律师身份后过几天再联系辩护人。
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三十左右,刘永成的辩护人董律师向五原县看守所递交了会见手续,要求会见刘永成,五原县看守所接待人王副所长审查完手续齐备后,告知要请示领导,但请示了一上午也没答复。中间,辩护人向五原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张局长反映该情况,张局长了解了律师会见手续,答复看守所应在法定时间安排会见。后辩护人在当日上午下午均联系了看守所郝所长,均告知看守所请示了五原县公安局,让律师等等,说这几天都不能见,但没有给不让见的理由。当天辩护人向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五原县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反映本案侦查机关、看守所的违法情况,相关部门均表示协调解决。
十一月八日上午,辩护人就本案侦查机关、看守所的违法情况,向五原县检察院控告,检察院刑执员袁局长当时以电话形式向看守所询问、建议,后在十一月九日上午向看守所发出建议函。
十一月九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家属给看守所郝所长打电话询问,被告知刚下来红头文件,刘永成、王惠韬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不予会见,且这份文件不给律师。
十一月九日下午四点左右,家属向五原县公安局督察、法制反映情况,被门口保安告知领导下来命令,这个案件所有家属与律师不允许进入公安局大门,找谁也不让进。家属只能打电话询问督察跟法制,督察说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让家属找法制,给法制打电话,法制也说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让家属找督察。
十一月二十三日,侦查机关将案件交予检察院侦监科。十一月二十六日,董律师再次找驻所检察官张局长及五原县公安局督察韩书记反映五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不接律师手续不予会见的问题,张局长与韩书记对国保大队超过四十八小时才下来文件闭口不谈,只说已下来了不予会见的红头文件,他们就按照这个办,其他的管不了。
十一月二十九日,李律师依法向检察院侦监科李卉科长反映五原县公安局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李卉科长说会询问侦查机关。十一月三十日下午,家属询问李卉科长,被告知刘永成与王惠韬已经被批准逮捕,关于不予会见的问题说可能是侦查机关为了防止互串口供才不让见的。
十二月十二日,家属再次询问五原县公安局督察韩书记关于不予律师会见及不接律师手续文件的问题,被告知这个事情是归法制管的,后来又说这个事情现在归检察院管,不归他们管,得去找看守所驻所检察官张局长及检察院相关部门。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刘永成、王惠韬被构陷到检察院,二月二十一日被起诉到法院。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区号:0478
政法委:5211765 裴彦勤书记:15847801777、5216606 张贵生书记:15648860883、5238662
五原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玺:15648865457
国保大队长李东来:15648865466
马警察:17684787997
五原县公安局督察韩书记(副队长):156 4886 5515
五原县公安局法制办李队长:156 4886 5581
五原县和胜乡派出所:546 0131
五原县和胜乡派出所所长郭建军:156 4886 5511
五原县和胜乡派出所副所长王建国:156 4886 5524
五原县和胜乡派出所教导员马海龙:156 4886 5359
五原县和胜乡派出所警察倪雪崇:156 4886 5539
五原县和胜乡派出所辅警王旭:151 4986 6754
五原县和胜乡派出所辅警刘昌恩:189 4716 1954
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派出所所长王金贵:151 3499 2680
德岭山镇派出所黄所长:139 4782 0076
德岭山镇政府胡书记:138 4785 0050
乌拉特前旗看守所:220 2856
乌拉特前旗看守所张莉狱警:156 4781 0314、139 4738 2455
乌拉特前旗看守所教导员李虎:156 4781 0517
五原县检察院案件管理科:793 5870
五原县检察院侦监科李卉科长:7965815
五原县检察院唐万选控申科长:7935862
五原检察院公诉科杨慧女士:793 5854、132 3488 3332
五原县张利平法官:139 4788 1898
五原县法院:52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