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轮功学员获释与检察院退卷情况

更新: 2019年03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自古以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天生属性,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法庭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那这个国家的法律算不上真正的法律,法庭也只能说是当政者统治与压迫民众的手段和工具。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中国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随意抓捕、入室抢劫,甚至公开勒索钱财;检察官肆意构陷、捏造罪证罪名,很多法官在堂堂法庭上也枉法犯罪,甚至在法庭叫嚣:“不要和我讲法律”。如果有人到上级去伸冤却会招来中共更加严重的迫害。中共是一个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彻头彻尾的邪教,中共的“法律”只是其维持对民众控制的手段。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打压过程中,公检法司相关人员不仅不讲法律,还反过来滥用所谓“法律程序”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批捕、起诉、庭审、判刑,利用法律的表面形式来耍流氓,整个操作中都是违法的、不道德的,如将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讲真相、拥有真相资料、拥有大法书籍等合法私人财物作为所谓“罪证”,从而实施非法关押、伪造证人、证言、供述、证据等,在所谓“补充侦查”中造假,公检法串通一气网罗罪名,阻止、刁难律师阅卷、秘密庭审等违法行为。

尽管中共政法委 “610”胁迫公检法司人员执法犯法,让这些人当了害人的工具,毕竟参与其中的人员是被洗脑、蒙蔽的,免不了有些人存善良之心,他们就会在工作中表现出来一些正义之举,如在审理过程中出现检察院不立案、撤诉、庭审后决定免于刑事处分、释放法轮功学员等含有正义因素存在的情况。

2018年尽管只有7人被释放,但是,在极其黑暗的邪恶操控中,能够展现出一点点敢于伸张正义的作为,那也是难能可贵的。

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中,在北京、甘肃、广东、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云南等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出现了117例被警察绑架构陷、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而退卷的情况,退卷达156人次。

一、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法轮功学员遭警察绑架构陷、检察院退卷的117人中,有7人最终被释放,其中被非法关押时间最长的760天(两年多),时间最短的25天。

2018年检察院退卷后法轮功学员获释放的情况统计
省、直辖市 地区 受害人 看守所 检察院退卷 法院后退卷 中院退卷 被非法关押天数
新疆 乌鲁木齐 鞠兰英 0 0 1 0 557天
云南 丽江 石德仙 0 1 0 0 取保在家440天
黑龙江 齐齐哈尔 李艳秋 0 1 0 0 37天
山东 青岛 秦丽丽 0 0 0 1 760天
山东 青岛 孙成凤 1 0 0 0 570天
辽宁 铁岭 魏艳华 0 1 0 0 25天
北京 杨观仁 0 0 1 0 547天
总计 1 3 2 1

案例

(一)云南玉龙县检察院不起诉法轮功学员石德仙

云南丽江市玉龙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法轮功学员石德仙。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石德仙在玉龙县检察院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玉检公诉刑不诉[2018]2号)。

石德仙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到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境内粘贴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被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十三日被非法关押在华坪县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办理取保候审。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华坪县公安局将构陷她的案子移送华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华坪县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第一次退侦(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第二次退侦。根据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法轮功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华坪县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将此案移送到玉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玉龙县检察院审查结果,针对法轮功学员石德仙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对石德仙不起诉。

(二)新疆法轮功学员鞠兰英被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新疆法轮功学员鞠兰英因讲真相发小册子,被绑架迫害关押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公安局分局,通知非法关押15天,到期家人没有接到,鞠兰英又被转移到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是派出所劫走的。

头屯河区检察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初将构陷法轮功学员鞠兰英的所谓“案子”

起诉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底,头屯河区法院下发了延期审理通知书。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鞠兰英被头屯河区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三)检察院退卷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李艳秋获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李艳秋,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晚安全到家。李艳秋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绑架,二十七日被非法拘留,第37天检察院退卷,顺利回家。

(四)探亲被绑架诬判 青岛秦丽丽上诉后获释

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秦丽丽带孩子回娘家探亲遭绑架,二零一六年七月被诬判三年,之后秦丽丽依法上诉,潍坊中级法院将案卷退回昌乐法院。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秦丽丽被从潍坊看守所释放回家。

秦丽丽女士二零一六年一月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小轩轩回昌乐娘家探亲,十一日这天,昌乐县国保大队赵世胜带着单既成等七、八个警察破门而入,非法抄了她母亲的家,并将秦丽丽绑架到昌乐国保大队,又非法关押到潍坊看守所。此前一天,昌乐国保警察绑架秦丽丽的母亲史宝华未遂,史宝华被迫流离失所。

因家里还有个两、三岁的孩子,秦丽丽的丈夫去公安局要人,得到的回答是:叫她母亲来换。家人为她聘请的律师于三月四日上午会见了秦丽丽。

昌乐县国保大队常全斌、赵世胜、单既成等人一方面罗织罪名嫁祸秦丽丽;另一方面,单既成向秦丽丽在青岛的婆婆家勒索钱财。构陷秦丽丽的案卷已经到检察院了,昌乐国保警察单既成还打电话发短信给丽丽的公公说给他寄两万元就让丽丽回家过年,钱寄了却没见人。再打电话问,单既成说再寄一万就让丽丽回家过十五,丽丽家人又寄去一万元,也没见到丽丽。

后来家人聘请了律师,律师介入后,单既成就害怕了,分两次退了钱。被绑架十几天之后,秦丽丽就被非法批捕,执行检察官是昌乐检察院的王松梅。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昌乐县法院对秦丽丽非法开庭,主审法官是刘强。律师在法庭上为秦丽丽依法做了无罪辩护。大约到二零一六年十月上旬,昌乐县法院不顾律师的依法无罪辩护,对秦丽丽非法判刑三年。

秦丽丽不服冤判依法上诉,潍坊中级法院将案卷退回昌乐法院。但是自上诉到释放,秦丽丽又被非法关押了一年七个月,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才得以回家。

秦丽丽与朝思暮想的幼子团圆了,可是这两年中秦丽丽及家人所经历的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都是不应该发生的。

(五)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孙成凤获释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孙成凤在被非法关押570天后,获释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孙成凤在青岛市开发区卧(窝)棚集市上发资料讲真相,被黄岛派出所警察王强一伙绑架。在派出所里,警察刑讯逼供,打掉孙成凤一颗牙齿。尔后,孙成凤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普东看守所遭受迫害,直至获释回家。

(六)检察院不起诉 辽宁铁岭市法轮功学员魏艳华回家

辽宁省铁岭市法轮功学员魏艳华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被绑架,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接人,魏艳华回家。

魏艳华女士,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上午十点左右,在公交车上给人讲真相,当时被在车上的便衣警察视频录像,同时给公安局用手机微信发信息恶意举报后,警察来到公交车,将魏艳华绑架、非法扣留。当天下午,十多个警察到魏艳华家非法抄家,把孩子的电脑笔记本劫走,孩子到铜钟分局去要,他们说等鉴定完再给你。

魏艳华被非法关押在铁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在此期间,魏艳华的女儿多次去铜钟分局找分管此案的警察朱广宁,说明妈妈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她没有犯罪,应该放妈妈回家。四月十六日早晨,也就是被非法拘留的第十四天(周一是接见日),魏艳华的女儿去拘留所见妈妈被告知,妈妈已被刑拘,转到看守所了。

四月十九日,律师在看守所约见魏艳华,等了很久,警察才将她搀扶着出来的。当时魏艳华行走困难,说话也无力气。孩子听说后四处奔波去救妈妈,国保说让找分局、分局说让找看守所,到处都是推诿的态度。家里还有八十多岁年迈的奶奶需要她照顾。

四月二十三日,铁岭市铜钟分局警察将构陷魏艳华的案卷移送银州区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四月二十八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接人,魏艳华回家。

(七)检察院撤诉 北京某集团公司中国区总裁杨观仁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深圳南山区法院公布了针对北京法轮功学员杨观仁的《刑事裁定书》,准许南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诉。数日后,被非法羁押了一年半的杨观仁夙愿得偿:回老家,为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尽孝、祝寿。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杨观仁出差,从广州叫了滴滴打车前往深圳办事,途中向司机讲到中共的历史造假、行恶杀害中国人,善恶有报是天理。长期受中共洗脑的司机一时无法接受事实和真相,沉默中偷偷开车把杨观仁直接送到深圳南山区粤海派出所。听说当时派出所人员不太想管,司机却执意举报杨观仁。在司机的执意举报下,案子由深圳南山国保大队负责办理。

办案警察张海东出面多次欺骗家属说,会很快放人,不用请律师,但却在后面与610人员偷偷运作、构陷,直到把杨观仁的“材料”送到检察院。

今年六十八岁的杨观仁是北京某集团公司中国区总裁,本想回家探望八旬父母,没想到在深圳意外遭劫,给老人身心造成伤害,引起海内外同情和反响。听说杨观仁的助理还曾从北京带来几十名同事为杨观仁求情的签名。面对警方多次许诺放人的欺骗,家属和公司方面一度想控告南山区公安分局,遭到警方威胁而作罢。

家属为杨观仁请律师,被骗了不少钱,后来终于请到一位维权律师,为杨做无罪辩护。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杨观仁遭遇非法庭审。期间检察官左海霞指控杨观仁所谓的犯罪事实、证据、程序上的缺乏太多,根本拿不出法律依据证明杨观仁违法。

二、2018年检察院退回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卷”分布情况

根据对明慧网资料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17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构陷,但检察院退卷。山东退卷36人,辽宁18人,黑龙江14人,内蒙古7人,河北、广东各6人、北京、吉林5人、上海、甘肃各3人,贵州、湖北、宁夏、陕西各2人,新疆、四川、江苏、河南、天津、云南各1人。

图:2018年中国大陆各地检察院退回构陷法轮功学员“案卷”次数统计
图:2018年中国大陆各地检察院退回构陷法轮功学员“案卷”次数统计

省、直辖市、自治区 检察院退卷 法院退卷 中院退卷(发回重审) 退卷总人次
第一次 第二次
北京 4 1 1 0 6
甘肃 3 0 0 0 3
广东 5 4 1 0 10
贵州 2 2 0 0 4
河北 5 1 1 0 7
河南 1 0 0 0 1
黑龙江 14 4 0 0 18
湖北 2 2 0 0 4
吉林 3 0 2 0 5
江苏 1 0 0 0 1
辽宁 17 7 0 1 25
内蒙古 7 3 0 0 10
宁夏 1 1 0 1 3
山东 34 13 0 1 48
陕西 2 0 1 0 3
上海 3 1 0 0 4
四川 1 0 0 0 1
天津 1 0 0 0 1
新疆 0 0 1 0 1
云南 1 0 0 0 1
总人次 107 39 7 3 156

图表显示,2018年退卷总人次为156人次。检察院第一次退卷的有107人次,第二次退卷的有39人次,法院退卷7人次,中院退卷3人次。被两次退卷的40人(检察院39人,法院1人)目前所处的情况:15人已被非法判刑,8人面临非法庭审的,9人取保在家,有的退卷后或庭审后没有继续报道,状态不明。

一般检方退卷存在着三种可能:一是,检察官秉公执法,认为法轮功学员不应该被批捕、起诉而退卷,而且是一退再退,拒不受理;二是,检方不情愿迫害法轮功,退卷后遇警方执意构陷而无可奈何,没有足够的正念坚守法律,最后还是随波逐流;第三种情况是,公、检串通一气蓄意构陷法轮功学员,检方退卷的目的不是想释放法轮功学员,退卷让警方 “补充”所谓证据、证人、证言等,只是想让案卷符合检方向法院起诉的要求。法轮功学员只是坚守信仰,他们为争取人权,澄清事实,讲真相劝善都是合法的,那些警察所谓的“补充”只不过是造假、构陷而已。

部分案例

(一)检察院退卷 法轮功学员继续遭关押迫害

▼检察院两次退卷 北京永定路派出所执意迫害李振革

北京延庆刘斌堡村法轮功学员李振革,六十岁左右,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在海淀区永定路一单位打工期间被永定路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期间,海淀区检察院曾将迫害李振革案卷退回公安两次,但永定路派出所在没有任何补充“证据”的情况下,执意将迫害案卷第三次递交给检察院,一意孤行进行迫害。

按照现在公安办案“一案到底”的规定,永定路派出所是参与迫害李振革的主要责任单位,其中参与办案的警察是王睿达。期间,家属多次找到他,向他陈述李振革是个好人、要求放人,他要么躲避不见,要么推卸责任。永定路派出所上级单位是海淀区公安分局,分局610也是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者。

李振革是永宁镇刘斌堡村人人皆知的善良孝顺的好人,他是家中老人唯一的儿子,他与老父相依为命,在老父病重期间,李振革一人担负起照顾老父的责任,为病中的父亲端饭喂药、擦屎擦尿,直到老父离世。

李振革处处为他人着想的优秀品质,使得单位领导在一次单位聚餐中对大家说:我们单位就数李振革的素质最好。当面对永定路派出所警察的询问时,单位人说:李振革是个好人。

▼检察院退卷、国保大队不放人 山东招远王淑佩仍被关押

八月十七日,招远法轮功学员王淑佩被招远市国保绑架,被抄家后当天就被拉到了烟台看守所异地关押。期间家属多次去国保要人,国保头目王玉成一直推诿不放人。开始时欺骗家属说刑拘一个月,到期看情况再说。

刑拘满一个月后,国保打电话把王淑佩的家属叫去了国保,告知王淑佩已被批捕,叫家属在批捕书上签字,被家属拒绝。王玉成说,不签字也算通知你们了,照样得走程序。

几天后,家属又去国保要人,王玉成说:已批捕,案子已上交检察院了,我们说了不算了。家属随后去了检察院。检察院的人说,王淑佩的案卷公安九月十三号交给了我们,九月二十号我们又退回了公安了。家人当即又返回到了国保,把检察院的说法重复了一遍,国保的人不承认,仍欺骗说案卷是退给了检察院二科,没有退回公安。

十一长假后,家属又去检察院询问,得知案卷一直在国保,随后几次去国保要人,王玉成一直用含糊其辞的理由搪塞不放人。

▼辽宁阜新市单丽娜再次被构陷

单丽娜〔又名单素芬〕家住在辽宁阜新市西铁文化小区,丈夫是个双腿残疾不能行走的残疾人,她多年来细心照顾她丈夫和他的父母还有孩子,是个善良媳妇。可因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她多次被阜新市公安局和分局和派出所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阜新市海州分局和西铁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单丽娜家,其中有海州分局国保大队的指导员冯树朝和西铁派出所指导员曹旭,不穿警服,非法抄家,抢劫走打印机、笔记本电脑,还有大小切纸刀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曹旭说,王杰就是我送(迫害)的。(七十岁的善良老太太王杰被非法判七年,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由于受到惊吓,单丽娜身体当时抽得都不能动,他们还说是装的,在单丽娜的强烈要求下,在公安医院和二院检查,他们根本不好好检查,还骗单丽娜送她回家,其实是送到新地看守所,看守所检查后不收,才让她丈夫接回家。

单丽娜回到家中学法炼功,身体恢复正常。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阜新市西铁派出所去单丽娜家,说去年的事还没签字,单丽娜没在家。第二天又来了一个片警和一个警察,让签字,单丽娜没有签,说:我还要找你们,把我迫害成那样,还得把东西还给我。

他们看到单丽娜的身体好了,就在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把她构陷到海州区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西铁派出所警察朝旭等人七月初左右闯到单丽娜家,没有看到她,扬言要绑架,单丽娜的丈夫被吓得浑身无力,要不行了。由于再次惊吓,单淑芬的身体又出现病态。可他们看到单淑芬又能上班了,就在九月四日又一次构陷到海州区检察院。区检察院,检察院通知家人上海州区法院。

▼宁夏永宁县构陷法轮功学员张毓真的所谓“案件”再次被退回公安局

宁夏永宁县法轮功学员张毓真女士,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号下午被闽宁镇派出所人员和永宁县国保人员绑架,非法抄走家里的电脑、打印机、DVD播放器、盘片、《转法轮》等私人财物及现金两千元、私家车钥匙。张毓真七月二十一号一大早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

十月十一号,张毓真被国保人员构陷到永宁县检察院。十一月二号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子退回到公安局。国保人员又一次将张毓真构陷到检察院。十一月二十号检察院第二次将案子退回到公安局。

在修炼法轮功前,张毓真多种疾病缠身:胆结石、胃病、健忘症、风湿病等等,苦不堪言;修炼法轮功后,获得身心健康,无病一身轻,人也精神了,整天乐呵呵的,不再计较是非。家里80多岁的老母亲,儿子儿媳嫌老人拖累都不管不顾,张毓真把80岁的老母亲接到自己家里照顾,也不要他们一分钱,照顾的又白又胖,给亲人们省了很多心,亲戚们见了直夸她人好。就这样的好人被非法关押的看守所,80多岁的老人孤苦伶仃没人照顾,整天盼女儿回家。

▼广东省深圳市豆君、刘佩钦、张可辉遭强制洗脑

广东省深圳市老年法轮功学员豆君于二零一七年十月被绑架。深圳老年法轮功学员张可辉、刘佩钦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底被绑架,三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深圳市福田分局国保警察将三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南山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先后两次将案卷退回至福田分局。

福田分局国保警察为了搜集所谓的证据,在二零一九年一月组织“转化班”的人员对豆君、张可辉、刘佩钦进行高密度的洗脑迫害,每天对几位老人家进行强制灌输各种反人性的邪恶思想,企图从精神上摧残几位七十岁左右的老人,控制她们的思想,还对外称她们已经写了放弃修炼的所谓“三书”,其实完全是国保的邪恶计谋。

▼内蒙古赤峰市杨翠玲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赤峰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王艳昕、杨翠玲、岳淑霞三位女士,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五日到喀喇沁旗所管辖的乡镇村落传播大法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而被喀喇沁旗国保警察绑架。

三位女士被非法关押在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近两个月时,家属得知,她们被喀喇沁旗公安局构陷的案卷到检察院以后,已被退回。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临近四点时,赤峰喀喇沁旗法院对杨翠玲等三位法轮功学员开庭。

七十岁的杨翠玲堂堂正正的告诉法官:法轮功是正法,真、善、忍没有错,我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当介绍法轮功的美好时,法官制止不让说。

后来得知,杨翠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岳淑霞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王艳昕被非法判刑三年。她们都在上诉中,仍被非法关押在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时间快半年了。

▼检察院两次退卷 河北省唐山市王宝山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河北省唐山市王宝山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被警察绑架抄家。在丰润区检察院两次退卷的情况下,案卷被转至唐山市遵化检察院,之后送至遵化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被非法庭审。在非法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指控一一驳回,辩护有理有据、清晰全面。律师从法律和良知各层面为王宝山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王宝山被非法判刑,七月十七日非法判决书送到丰润看守所,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及辩护律师。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周五),王宝山的家属获悉王宝山已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立即联系王宝山的辩护律师,律师同样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

当日律师打电话给遵化法院有关人员问情况,得知非法判决书十七日给王宝山的,二十七日已是上诉的最后一天。律师问为什么不通知律师,法院人员说邮寄给律师了,律师说没收到,法院人员说延至周一把上诉状递到遵化法院。

三十日(星期一)律师去丰润区看守所见王宝山得知,十九日王宝山就写了上诉状,看守所给遵化法院打电话叫他们来取上诉状,法院一直没来取。

当日律师去遵化法院途中给遵化法院打电话,说王宝山已经写了上诉状,法院人员却问是在上诉期内写的吗?律师告诉他是。律师到遵化法院将王宝山本人写的上诉状交到法院,做了有效上诉。

遵化法院人员枉法判决后,不通知家属及律师,并且,王宝山写了上诉状后,法院不来取上诉状,二十七日是上诉的最后一天,法院二十五日才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非法判决书,三十日律师事务所才收到。

▼上海刘顺明被构陷的案卷二次退回公安仍被判刑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法轮功学员刘顺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被非法抓捕,后一

直被关押在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

据悉这次迫害起因是刘顺明的小学老师举报,说刘顺明给了他一本《九评》,马桥派出所就大做文章,绑架刘顺明后,在去刘顺明家抄家未果后,又赶到刘顺明的父母家,恐吓、欺骗,要刘顺明的父母交出资料。可怜老人担惊受怕,找出家中的几十张护身符,由此就成了构陷刘顺明的所谓证据了。

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三月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曾二次退侦,办案警察本应立即释放刘顺明。可相关部门还是互相推诿,特别是到闵行分局,出来两个国保的经办人,态度却十分嚣张,对刘顺明的家人说:你怎么知道退检的信息的?谁叫你来的?谁陪你来的?上面说了,来一个,抓一个,宁愿错抓一个,不能放过一个。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海市奉贤区法院枉判刘顺明一年六个月。

(二)检察院退卷 法轮功学员被“取保候审”回家

▼检察院两次退卷 烟台法轮功学员邢玉华回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山东烟台七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邢玉华,在被非法关押近七个月后,相关人员以“取保候审”的形式让邢玉华回家。

邢玉华老太太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讲真相时被奇山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期间邢玉华的老伴因此事诱发脑溢血,被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后留下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

构陷邢玉华的所谓“案子”曾先后两次被芝罘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到芝罘区奇山派出所,其家人曾先后到芝罘区检察院、奇山派出所找到相关责任人,讲明情况,要求放人。

邢玉华的律师在与相关人员的接触过程中,明确表明对此案的态度:利用刑法三百条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错用法律,参与迫害者将来要承担责任的。

邢玉华也在看守所据理抗争,曾经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最终,终于获释回家,与家人团聚。

▼河北省邯郸市顾大平被释放

河北省邯郸市法轮功学员顾大平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被丛台区分局光明桥派出所警察刑事拘留,同年八月十九日被捕,关押于邯郸市第一看守所。家中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及真相资料等被抢劫。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以丛检公诉刑诉﹙2017﹚330号起诉书构陷顾大平,丛台区法院审判长赵华,陪审员丁玉洁、张婕,书记员王静受理此案。

八月七日丛台区法院秘密开庭,法庭内除了几个法警外没有一个旁听者。赵华拿着派出所警察提供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图片问顾大平说:“这是不是从你家搜出来的?”顾大平说:“是。”这样,就让顾大平回避随即押回了看守所,没有宣判。

后来,丛台区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丛台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裁定准许。

本来应该无条件释放顾大平并给予赔偿,可是,光明桥派出所警察让顾大平的姐姐签字给他办了取保候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下午,顾大平回到家中。

▼检察院撤诉 深圳法轮功学员廖丹银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的深圳法轮功学员廖丹银终于回到家中。据说深圳南山区检察院释放她的理由是“取保候审”。十几天后检察院办案人员打电话给她丈夫,让他们夫妻去南山检察院结案。廖丹银被告知,检察院对她的所谓案子撤诉了。

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廖丹银从香港回深圳,在深圳福田口岸海关入境时,被海关抽检背包内物品。因包内装有两本法轮功书籍,廖丹银被海关官员限制人身自由,后被绑架到福田区福强派出所。

一月九日上午,福强派出所警察、610国保警察等六人去廖丹银家抄家,抄走法轮大法书籍等物品,之前骗家属说这是走个程序,之后就放人。警察通知家属明天到派出所来签法律文书,签完之后通知结果。次日家属们到派出所时,得知廖丹银已被送到福田看守所,警察递给家属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拒绝签字。后廖丹银被绑架到南山看守所。一月二十一日,廖丹银被非法批捕。

廖丹银出事后,她的亲属们不畏强权、一直不懈努力地去办案单位要人,因此女儿被打、先生被抓去看守所十天左右,亲属朋友被严重骚扰。

而廖丹银本人行为上也不配合邪恶,坚称自己无罪。廖丹银在福田看守所坚持炼功,看守所就不给她菜吃,只让她吃米饭许多天,同时给她戴上脚镣和手铐来惩罚她;廖丹银拒绝值夜班,看守所就让别的在押人员替她值班,但是也不允许廖丹银睡觉。廖丹银清瘦了很多,但精神很好。

▼二次送医院抢救 牡丹江戴启鸿获释回家

牡丹江市三位正直善良的好市民戴启鸿(原牡丹江监狱警察)、赵群和高顺婷,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一日分别被牡丹江新华分局警察绑架,非法拘禁在牡丹江看守所。而他们被绑架和非法拘禁的原因,竟然是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要做一个更好的人。

戴启鸿在牡丹江看守所绝食八天抗议非法关押,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却不放人,把他关进牡丹江市光华街与东三条路交叉处的牡丹江公安医院。三个月后,戴启鸿再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次送牡丹江公安医院,之后一直非法关押在那里。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晚六点三十分,由新华公安分局在公安医院通知放人,让到公安医院接戴启鸿,王队长在电话里还说:“今天人家家属都带律师来了,我们也说的不算,我们可以给你们往上反映。不是我们不放人,是上边的事。今天先放一个,那几个人以后再给往上反映,你们先来把戴启鸿接回去。”戴启鸿当晚回家。

结语

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法轮功学员在遭受二十年残酷迫害的情况下始终坚守这一点,二十年中上百万、千万的法轮功学员遭受骚扰,绑架、劳教、判刑,被迫害致伤、致残、精神失常、死亡、活摘器官等等惨绝人寰。法轮功学员在非法、残暴的欺凌中没有发生一起法轮功学员袭警或报复性伤害事件。全世界都看到了:法轮功学员是最善良的人群,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修炼法轮功合法,修炼法轮功无罪,讲事情真相无罪,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根本就不需要中共邪党及公检法来判定,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迫害之前,包括中共的媒体都说法轮大法好。迫害发生后,释放法轮功学员,只是公检法人员在正与邪的较量中选择了善良、选择了正义、选择了公道,这对他们自身是有极大好处的。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保护好人,惩恶扬善,那才是公检法人员应尽的职责。如果您还觉得自己是个警察、检察官、法官,让自己的言行对得起这个称号,那就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