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判刑主要案例
据明慧资料记载:遭非法判刑案例:
2017(32人):王桂香、雷秀华、杨翠玲、王艳昕、岳淑霞、肖丽娟、方道和、赵德停、张法军、刘文发、王秀杰、鄢丽萍、江学农、谭秀霞、徐润叶、曹继海,王长顺、吕春霞,李彩芝、丁玉芳、盛秀环、贾彬、赵春霞夫妇、李玉岚、王翠华、王大孝、吴燕、高春荣、张万波、李桂英、李树芳、贾丕珍。
2018(7人):谭国辉、王飞、陈翼飞、李淑华、河北法轮功学员王鹰和河南法轮功学员王红玲、张立斌。
遭非法庭审(6人):张志江、任素香、刘成和张玉梅、苗春莲、范淑芳。
主要案例:
1、莫力达瓦旗李久成被劫持入狱
莫力达瓦旗(莫旗)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李久成,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已被劫持到内蒙古保安沼监狱遭迫害。李久成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被非法庭审,律师依法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莫旗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司人员及呼盟中级法院、检察院人员执法犯法,二零一八年八月中旬非法枉判李久成四年。
二零一八年十月下旬,李久成被送往成吉思汗监狱。因成吉思汗监狱没有法轮功学员不接收,以检查身体为由无理刷掉六百元钱,将李久成送回莫旗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十一月一日,看守所狱警告知家属,李久成已经被送往内蒙古保安沼监狱非法关押。李久成在阿荣旗看守所和莫旗看守所总共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三个月。
之前,二零一七年七月末,即中共邪党十九大召开的前夕,内蒙古自治区下发命令,莫旗公安局国保大队、“610”非法组织、刑警队、派出所、社区人员假借维稳之名,监视、跟踪及登门骚扰、恐吓法轮功学员。七月二十七日下午,莫旗公安局副局长鄂铁柱、国保大队大队长谭景友和两名副大队长高泽生和马国伟、“610”不法人员、伙同派出所警察、特警等二十余人及布西社区人员,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王代才、李久成、李久龙、敖荣华、卢惠常、康丽静六名法轮功学员。
李久成、王代才被劫持到内蒙古阿荣旗看守所非法关押。王代才被非法关押十六天,被国保大队勒索五千元,从阿荣旗看守所“取保候审”被放回。约九月份,李久成从阿荣旗看守所被劫持到莫旗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法轮功学员李久成、王代才被非法庭审,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庭上,公诉人拿不出任何法轮功学员违法的证据,辩护律师一一驳斥了强加的罪名。律师说:无论搜走多少台打印机等物品都是无罪的,法轮功学员做的事都是《宪法》允许的。
李久成当庭堂堂正正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去做,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的最邪恶的迫害。我们(法轮功学员)是被冤枉的。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信仰自由。炼法轮功没有错,更没有罪。
二零一八年八月中旬,莫旗公检法司不法人员及呼盟中级法院、检察院不法人员无视中国宪法与法律、法规,非法枉判李久成四年;王代才被勒索五万元(包括私人送礼)被放回。
2、扎兰屯市教师孟慧玲被非法判刑两年后劫持入狱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女教师孟慧玲被非法判刑两年后上诉,所谓的“二审”草草收场,最后被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一八年九月份,孟慧玲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监狱遭迫害。
孟慧玲女士,今年五十七岁,达斡尔族,扎兰屯市哈拉苏地区英语教师,自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她在法轮功学员王宝华家里,和另外十三名学员一起阅读《转法轮》(法轮功教导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书)。当天下午两点左右,扎兰屯市一个副市长,三个公安局长、国保警察王文生、“六一零”及特警等二十人左右,突然闯进王宝华家中,将孟慧玲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搜查、抢劫。
孟慧玲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阿荣旗看守所遭迫害,被看守所警察迫害。遭强制戴上脚铐、脚链,罚她走圈、学监规、穿狱服,孟慧玲不配合,不学习、不走圈、不穿狱服,狱警对她使阴毒招数,她的脚踝被磨破,走路十分艰难。
据悉,扎兰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610人员在孟慧玲家无人的情况下,用万能钥匙撬门,多次非法进入孟慧玲家,抢走近一万元人民币的生活费,还有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及法轮功书籍,以此作为构陷孟慧玲的“证据”。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孟慧玲被非法庭审,旁听席上坐满公检法司人员及武警,律师做无罪辩护。身材矮小消瘦的孟慧玲言辞淡定,为自己无罪辩护:我没有犯法,做好人还有错吗?
扎兰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检察院称在孟慧玲家搜出一千份真相资料。孟慧玲说:我家没有(法轮功教人向善,学员即使真的发了法轮功传单,也是合法的)。孟慧玲说:我今天站在这里感到很难过,没能让在场的公诉人及公检法人员明白事实真相,不了解我们的良苦用心,我们在教化人们做好人,反而还要重判于我。
律师明确指出:“在中国大陆,说法轮功是×教完全是原中共党魁江泽民一手操纵的,而且法轮功的任何一本书籍均是叫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和政治根本搭不上边。所谓的自杀、杀生完全是法轮功所禁止的!并且,早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早已废除关于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警察的行为实属抢劫犯罪行为。”
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法官、公诉人都无言以对,在场的受害人家属与工作人员都明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非法关押。可即使这样,孟慧玲仍被非法判刑两年。
孟慧玲为此提起上诉。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阿荣旗法院原定上午9点开庭,然而,拖到10点,才进行了所谓的“二审”,在二审过程中,孟慧玲开始申诉,孟的丈夫继续聘请律师,为孟做无罪辩护,扎兰屯法院只是走个过场,草草就收场了,最后维持原判。公诉人只强调被扎兰屯市国保大队伪造的所谓“一千份法轮功传单”是孟慧玲的。孟慧玲坚持信仰无罪,做好人无罪,并且强调“一千份传单”是伪造。即使是真的,也是合法的。
二零一八年九月份,孟慧玲被劫持往呼和浩特女子监狱。
3、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赵桂春再遭冤狱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赵桂春,现年五十二岁。十九年来,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中,她历经苦难。赵桂春曾经在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被非法监禁两年;流离失所五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和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两次被劫持到赤峰喀喇沁旗看守所关押;曾被非法通缉七年。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赵桂春被投入到内蒙古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多,位于赤峰元宝山区平庄火车站的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的杨磊等四个警察(其中有一女警),以查房为借口,非法闯入赵桂春经营的旅馆。
当时赵桂春正在旅馆,警察开着警车停在旅馆门前,警察们很快闯入室内,赵桂春机智走脱,从前门跑出旅馆,有好心人接纳她。杨磊拼命追赶,疯了似的闯入另一个民宅,上前一把揪住赵桂春的长发,把赵桂春的双手强硬扭到后背,随后警察们一起动手迫害赵桂春,拖拽赵桂春。过程中,赵桂春头发被拽的凌乱不堪,腿部受伤,多处被划破出血,伤痕累累。
目击者称,看到警察们在追赶绑架赵桂春时的过程非常可怕。杨磊在揪住赵桂春的长发暴力行恶时,在场的善良人上前解劝,杨磊根本不听。杨磊等警察强行把赵桂春塞入警车,扬长而去,绑架到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
在这突如其来的绑架迫害中,赵桂春身心受极大的刺激,心律过速,立时身体出现不良症状。于当日上午,赵桂春被送入元宝山区医院急诊室。上午赵桂春的家人匆忙赶往医院,还能见到赵桂春,下午由四个警察把守监管,不许家人靠前。
约在下午四、五点左右,赤峰喀喇沁旗看守所两个警察,一名喀喇沁旗法院人员及司机,专车从喀喇沁旗锦山来到平庄,把赵桂春劫持到锦山。晚八点多,赵桂春就被强行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警察提供的内部信息是:赤峰喀喇沁旗公检法下令,只要抓到赵桂春就直接送入监狱。
起因是大约在八年前,二零一零年九月中旬,赵桂春在去往锦山的客车上,跟喀喇沁某乡镇的一个官员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以及中共为何迫害法轮功的原因。该人恶意举报,赵桂春因此被抓入锦山看守所非法关押,绝食七天后闯出黑窝。回到家后不久,喀喇沁旗警察预谋再次抓捕赵桂春,赵桂春从此流离失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赵桂春在外地被绑架后被劫持到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赵桂春再次绝食一个多月后,出现极其危险的症状:便血、吐血、不省人事等。看守所惧怕担责任,以保外就医的形式放她回家。赵桂春恢复健康后,警察企图再次把她抓回看守所迫害,赵桂春被迫躲避。赤峰喀喇沁旗公安局却非法在全国内下达通缉令。七年后赵桂春又被绑架,被直接送往内蒙古女子监狱迫害。
4、赤峰中院维持冤判法轮功学员李彩芝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宁城县五化乡法轮功学员李彩芝赶集时向人讲:“法轮大法好”,被宁城县公检法人员抓捕、刑拘、枉判,所有“证据”就是这一句“法轮大法好”,和一个上面写着“法轮大法好”的钥匙链挂坠。另外,李彩芝于二零一五年曾经依法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被五化乡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法庭把“诉江”当作所谓的“犯罪前科”来加重刑期,枉判李彩芝三年。
李彩芝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由赤峰市中级法院的法官福祥负责,但没有开庭。家属多次给福祥打电话,要求面谈案情,却被一再拒绝,福祥还反问家属:“你认为我能给你翻案吗?”最终维持冤判。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李彩芝在外地工作的长子和亲属一起来到宁城县看守所,探视李彩芝。李彩芝向亲友陈述:当时被五化乡派出所抓捕之后,体检不合格,血压达到240,同时伴有心脏病。五化乡派出所所长胡晓亮给宁城县看守所打电话,问:“血压240,你敢收吗?”看守所警察回答:“你敢送我就敢收!”
按照《看守所条例》,这种身体状况本不适合羁押,五化乡派出所和宁城县看守所无视法律规定,非法关押李彩芝,李彩芝每天被迫吃药降压。
李彩芝被非法抓捕,是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的。在集上,李彩芝听到一对母女俩跟别人说自己身体有病,就热心地告诉她俩:我过去也是一身病,炼法轮功炼好了,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保平安。这对母女俩打110举报为她们好的李彩芝,她们所谓的“证人证言”对李彩芝起到迫害作用。
二零一七年,李彩芝的小儿子考上了大学,学费是亲友凑的。李彩芝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被非法抓捕后,丈夫不能出外打工,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按照宪法第35条、第36条、第41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控告权,宁城县公检法三家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使李彩芝身陷牢狱,赤峰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却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李彩芝到底破坏了哪一条哪一款法律的实施,而赤峰市公检法却破坏了宪法上述条款的事实。
5、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志江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志江。张志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张志江是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小石头分金桥村居民,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在大水清道上被喀喇沁旗楼子店派出所警察绑架。四月一日上午,赤峰元宝山区五家镇村警李文明领着锦山公安局警察闯到张志江家非法抄家,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搜走了大法书。并将张志江非法关押在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之后,喀喇沁旗公安局编造材料,将构陷张志江的案卷上报到喀喇沁旗检察院,检察院以张志江炼法轮功、悬挂真相条幅等理由,非法起诉。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开庭对张志江进行非法庭审。张志江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告诉在场的公检法人员,他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尤其身体健康了。他想把这么好的功法介绍给更多的人,希望善良人都得到大法的福音。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张志江修炼法轮功,以悬挂条幅的形式弘扬法轮大法好,向世人讲清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为。赤峰喀喇沁旗公检法却把本案当事人的合法行为当作犯罪证据,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把一个合法公民以莫须有的罪名送上了法庭,并荒唐的以法律的名义强行非法判决有罪。
二、遭绑架关押迫害案例
(一)非法批捕主要案例
1、赤峰市红山区宋吉琴、李淑华已被构陷到检察院
2018年8月22日约上午,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宋吉琴,在220军队医院,给一个当兵的讲真相,那个当兵的受邪党无神论洗脑,向公安举报宋吉琴。宋吉琴被红山区东城派出所警察绑架,牵连到法轮功学员李淑华,东城派出所恶警将无辜的李淑华绑架,并非法抄了李淑华的家,抢走了教人修心向善的大法书。现俩人已被构陷到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
翁旗法轮功学员高树勇,2018年4月清明前回翁旗山嘴子老家扫墓,4月8日返回包头租房处时被包头市白姓国保队长绑架,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被抢走,高树勇现被非法关押在包头看守所,据悉现已被警察构陷到检察院。
2、法轮功学员王悦成被非法批捕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轮功学员王悦成,男,56岁,2018年6月12日在海拉尔区自己手机店里被海拉尔区第八派出所警察、海拉尔区国保大队警察等七、八个人绑架。警察对手机店和家里进行非法搜查。而这伙人没有着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当天晚上王悦成被非法关押在呼伦贝尔市看守所。现已被海拉尔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3、锡林浩特市宋晓花、米超再被公安构陷
锡林浩特市宋晓花、米超两名法轮功学员于2017年7月13日被市国保绑架构陷,锡林浩特市检察院未予批捕,宋晓花、米超于2017年8月9日“取保候审”回家。
2018年7月5日,锡林浩特市国保大队又将案卷构陷至检察院。目前,锡林浩特市公安在检察院两次退卷情况下,仍将案卷构陷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期”最多六个半月,目前已过五个多月。
(二)遭绑架主要案例
1、巴彦淖尔市刘永成、王惠韬夫妻被绑架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刘永成、王惠韬夫妻俩,于2018年10月24日被五原县公安局与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十几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劫,现在刘永成被非法关押在五原县看守所,王惠韬被非法关押在乌拉特前旗看守所。刘永成、王惠韬的女儿刘尚虹至今未收到父母被抓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办案人员国保大队马警察说不通知未成年人,可以不通知她。
11月1日,刘永成、王惠韬的女儿刘尚虹找到五原县和胜乡派出所所长郭建军,被告知说她父母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已经移交到五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有事问国保。刘尚虹找到国保大队队长李东来想了解父母的情况,李东来说这事是和胜乡派出所所长郭建军管。刘尚虹没有办法,多次找到李东来,其都拒不接待。后又一次电话里,李东来质问刘尚虹作为女儿真的不知道父母的情况吗?让她不要联系他,律师来了也不要联系他。
11月5日下午,律师依法在乌拉特前旗看守所会见了王惠韬,了解到警察以王惠韬发法轮功资料为由,对刘永成、王惠韬夫妻抓捕搜家。
11月6日上午,律师联系国保大队李东来,告知要求律师和家属下午去五原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当天下午3点多,李东来他们5、6个人一到城郊派出所,就把刘尚虹拥到派出所讯问室,告知刘尚虹说做完笔录就告知其父母的情况,刘尚虹就答应了。但做笔录时,办案人问其修不修炼法轮功,住哪里,其父母的情况知不知道,刘认为其长期在外地工作,父母的事和她无关,拒绝回答。做完笔录后,办案人也没有告诉其父母的情况。律师也被他们带到一个大的办公室,门被关了,收完律师手续到出去核实了下又将手续退回律师,说请示领导,核实律师身份后过几天再联系辩护人。
11月7日上午,刘永成的辩护人董律师向五原县看守所递交了会见手续,要求会见刘永成,五原县看守所接待人王副所长审查完手续齐备后,告知请示领导,但请示一上午,也没答复。中间,律师向五原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张局长反映该情况,张检察官了解了律师会见手续,答复看守所应在法定时间安排会见。
律师在当日上午下午均联系看守所郝所长,均被告知看守所请示五原县公安局,让律师等等,说这几天都不能见,但没有给不让见的理由。律师当天向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五原县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反映本案侦查机关、看守所的违法情况。
法轮功修炼者按照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相反,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暴力干涉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非法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
2、包头市一天内绑架14名法轮功学员
包头市14名法轮功学员2018年4月16日被绑架、抄家。包头市出动大批警察对本市三区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在这之前两个月就跟踪、蹲坑,然后遭大面积绑架,有的法轮功学员由于年岁太大或身体不好,看守所拒收,还有一部份没放回来。
昆区被绑架的学员有:刘素梅、段玉珍、杨玉荣、马秀琴、王玉芝、牛慧灵、弓采玲、李荣琴、崔花亭、曹红芳。东河区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任素玲、周泽林。其中牛慧灵、马秀琴被非法关押22天后放回:其他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7天、遭勒索两万元左右后放回。
据悉朴连海是包头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是他下命令,才出现法轮功学员大面积遭绑架迫害。
3、念“法轮大法好”起死回生 90岁邹桂琴却被抓捕
巴林左旗年近90岁的老太太邹桂琴, 在大街贴“法轮大法好”粘贴,被左旗派出所三个年轻人绑架,恶人手提手铐把老人弄这屋那屋折腾,恐吓要送到赤峰去,把老人折腾得血压高迷昏、尿裤子。
邹桂琴老人,家住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因患椎管狭窄、重症肌无力症、胃病、肺心病和血液粘稠病,突然休克,在医院急救室治疗七天,七天人事不省,医生说不死也是终身瘫痪。尤其重症肌无力症是医学界的疑难病,无特效药可治。就这样瘫痪一年半,两条腿都弯成九十度,直不开,膝盖聚个大疙瘩,聚筋了,小腿肌肉全都萎缩了,只剩个干腿棒,皮包着骨头,皮拉起来老长,全身疼痛,生不如死。老人经常求孩子们给她买安眠药,要自己死,不想受罪了。
老人得知很多疑难病患者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而康复的小故事后,开始每天早、午、晚不断的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了,双手合十念。半个月后,可以拽着绳子自己起来了。从这以后,老人每天坚持不断念 “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身体一天比一天好。
念了半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老人就能推着椅子在里外屋来回走了。渐渐的会独立站着了,还能自己往前走了。从此开始学法炼功,虽然手脚都不灵活,五套功法学了半年才学会,但老人完全恢复正常,生活完全自理,而且能到户外活动、买菜、做饭。认识她的人都问:两年没见你到哪去了?她就讲自己得病、炼功和好病的经过。
至今六年了,邹桂琴老人身体健康。家人、亲朋好友和邻居都亲眼目睹了她身上发生的奇迹。
4、通辽市范晓丽两次在火车站被查身份证、劫持
二零一八年大年前,通辽市法轮功学员范晓丽女士,从沈阳到通辽看望八十八岁的母亲和久别的亲人,在上火车厢检票时,被四、五个乘警拦住,查验身份证,并试图翻她双肩背包。有一个警察问还炼那……她说:和这个(指坐火车)有关系吗?有个头把身份证还给她说,走吧。上车后又有一个象是管事的乘警查身份证,并说:所有炼过法轮功的都检查。然后递给她时说:没事了,再也不查了,就这一次。
二零一八年六月,范晓丽坐火车从长春到通辽去办理养老保险手印和看望母亲和家人,在长春上车时就有列车员过来过去总是有意的看着她,还看看她的座位号,因当时有人和她换了座位。在下车时,一个列车员就把范晓丽交给了四、五个穿着便衣的人,有个王姓便衣拿出证件,说是团结路派出所的。有个年轻的一直对着她录像,下车的旅客熙熙攘攘人流不断。
范晓丽被劫持到通辽市科区公安局,手机、两个背包被搜走,两个手机被查翻,背包被翻。有个郝姓的头非让说出在哪里住,时间地点,电话,孩子的单位。他们给孩子打电话,说,如果不说出单位,就把身份证挂到网上等。两个小时左右,他们让范晓丽的家人把她接回了家。并让在笔录上签字,走时把所有私人物品还给了她。出大门时又给照像。
时间不长,范晓丽的孩子就接到沈阳打来的电话骚扰,后来又打一次。而且直接打到孩子的单位,给孩子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精神上压力很大。
范晓丽女士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没有花一分钱,折磨她的那些顽疾奇迹般的消失了、脱胎换骨,从一九九六年下半年开始没在单位报销一分钱的医药费,背包里再也没有“药条子”了。做好人、为别人着想,工作兢兢业业,在利益面前不争,在涨工资时主动让出名额。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血腥迫害法轮功后,十多年来,范晓丽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人格名誉受到侮辱,失去了工作,被监视、窃听、跟踪,被绑架(四次)、抄家(二次)、被劳教(二次共四年,一次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九个月后保外就医)、蹲监狱(一次五年);家人受到极大的伤害和牵连迫害。
三、遭骚扰主要案例
1、赤峰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赤峰市红山区大三家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有王凤珍、郑建强、张月民和刘淑兰夫妇、雷素芹、张金良、郑桂兰。郑桂兰老人已经八十多岁,卧床多年不起。被骚扰的还有王伟华,王伟华的丈夫及子女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警察扬言见不到王伟华,就封其丈夫的门市,骚扰人员来自红山区西城办事处综治办和大三家村委会。
二零一八年中秋节前,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恶警迫害、骚扰法轮功学员贾家营子村七十多岁的焦老太太,骚扰赤峰铁路职工赵洪洋,电话骚扰贾家营子村民王伟华。
二零一八年中秋节前,恶警又无缘无故的登门骚扰、抄家、抢掠,把法轮大法师父的照片、大法书抢走,拍照,逼迫老人签字答应“不修不炼”,称不签字就把老太太发配到北大荒,并逼迫家人在他们的所谓材料上签字。之后又挟持老太太到他们指定的地点去走程序。又把老人吓的不能正常生活。
红山区恶警还电话骚扰贾家营子村民王伟华,红山区恶警及街道的不法人员到赤峰铁路机务段骚扰职工赵洪洋,逼迫说不修不炼。
2、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政府等人员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
巴林左旗林东镇政府、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等人员有时三、四个,有时七、八个人非法敲开法轮功学员的家门骚扰法轮功学员。他们骚扰的方式有以查户口为借口的,有的问还炼不炼法轮功的,有的以扶贫为借口的,还有的荒唐的问,扫黄打黑你啥意见,让签字。他们还有的各屋看,对法轮功学员和法轮功的东西就拍照,有的还骚扰法轮功学员的亲人。已知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季云芝、李树杰、刘香云、侯桂兰、陈庆新、鲁志红、胡月香、张兰琴、马显云、张玉坤、李玉梅。
3、赤峰市巴林左旗教育局骚扰法轮功学员
赤峰市巴林左旗教育局纪检人员刘宝岱、聂洪喜从内蒙内自治区呼和浩特开会回来,对左旗教育系统的法轮功学员逐个的进行骚扰,并要求写所谓的不参加法轮功活动的保证书,否则,就停发工资或开除公职等等。称是上边(六一零)要求的,有文件。主要被骚扰的有孙佩伍、宋学成、王秀芝等多人。
4、内蒙古各机关单位对在职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
在内蒙古政法系统六一零操纵下,从2017年起企图对内蒙古在职法轮功学员有个三年迫害计划:要求三年内各单位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化”。各级轮番洗脑、施压,第一年不“转化”予以“记过”、“记大过”等处罚迫害,处罚期间不晋级、晋职,不给涨工资、不给奖金、绩效,甚至停止工作,此项延续一年迫害。再不“转化”,就遭降级、降职迫害,处分时间是延续两年,如果还不屈从就是非法开除公职迫害。
强权之下无公理,即使法轮功学员在各单位都是令人敬佩的人,领导、同事都认可的好人,但各级单位又都在机械的执行着所谓的“上级要求”麻木的参与迫害。
四、中学校长杨桂芝遭迫害含冤离世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杨桂芝自迫害发生后,遭当地政法委六一零非法组织多次迫害,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含冤离世,年六十一岁。杨桂芝的离世,给家人留下无尽的痛苦悲伤。
杨桂芝原是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中学校长,她为人正直、善良,是德才兼备的好教师,因修炼法轮功,她显得年轻。二零零五年春夏之交,杨桂芝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元宝山区看守所,后被降级撤职迫害,被迫离开原校,被调到元宝山区民族中学当门卫。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杨桂芝、杨桂华姐妹与于树林、任素香夫妇四人,去翁牛特旗营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任素英。杨桂芝等四人被翁牛特旗警察刘彩军等人绑架,刘彩军等与元宝山区“六一零”(江泽民设立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秘密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的非法组织)人员、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同行恶,非法抄家,把杨桂芝家里翻的底朝天,抢走电脑、打印机、塑封机、刻录机、光盘及人民币(数额不明)等大量个人财物。连杨桂芝未修炼法轮功的女儿也被绑架,被威胁、恐吓几个小时才放回。
杨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劫持到位于呼和浩特的内蒙古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在狱中她被迫害得险些丧命,于二零一二年底保外就医,当时她骨瘦如柴。杨桂芝于二零一二年年底,在监狱出现严重心脏病状,监狱给家人下了病危通知,家人办理保外就医,杨桂芝得以回家。
然而杨桂芝在家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杨桂芝不断遭到元宝山区司法局人员的骚扰,逼迫她签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等迫害,每次都带杨桂芝去检查身体,做各项检查,杨桂芝承受不住精神和经济上的压力,当场就体力不支打吊瓶,杨桂芝的家人也不得安宁。尤其是二零一四年四、五月份,不断被骚扰,司法人员曾以收监为名威胁迫害杨桂芝。
当时为营救杨桂芝,杨桂芝的家人已经被迫花掉二十多万,债台高筑。全家四口人,就杨桂芝的当高中英语教师的大女儿有工资,其他人都没有工作。而狱方还恶毒的用杨桂芝大女儿的工作作担保抵押,以防杨桂芝逃脱监狱的控制。杨桂芝和她的家人承受着监狱、当地司法等各方变本加厉的迫害,她大女儿在她被绑架、判刑后,在惊吓与痛苦中,患下心脏病。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上午,内蒙古女子监狱的一男一女,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两个女人带路下,开车闯到杨桂芝家,将保外就医、身体还未恢复的杨桂芝劫持回监狱。
杨桂芝于二零一五年底从内蒙古女子监狱回到家。回家后,她仍然被当地警察、“六一零”、社区骚扰、威胁,因此身体健康状态直线下降。原本年轻健康的杨桂芝,最终被迫害致死。
五、恶人遭恶报主要案例
善恶有报,毫厘不爽。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佛法,天理不容。如不及时了解真相,将功补过,罪责难逃,生命将面临彻底的销毁。
1、内蒙古政法系统所谓的高官遭恶报
◎迫害法轮功 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书记邢云遭恶报
据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中共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政法委书记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邢云,一九五二年三月生,曾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二零一二年二月起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邢云任职期间,操控内蒙古公检法司、政府机构等迫害法轮功,内蒙古大地成为人间炼狱,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成百上千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送入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迫害。善恶到头终有报。邢云在退休两年多后终被调查。这只是报应的开始。
◎内蒙公安厅副厅长李志斌自杀 生前曾迫害法轮功
据中共官媒报导,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自杀身亡。
李志斌一九六七年出生于内蒙古,曾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赤峰市副市长、赤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一月起,李志斌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李志斌五十岁刚出头,生前他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如今却遭恶报自杀身亡。
◎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遭恶报
据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杜宝君一九九零年九月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邪教犯罪防范侦察总队副总队长、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在内蒙古公安厅的主要任务是迫害法轮功。他的顶头上司是内蒙古公安厅厅长赵黎平。赵黎平迫害法轮功罪恶累累,得到周永康的重用,最终遭恶报被判死刑。
杜宝君在包头市任公安局副局长,当时的市委书记是邢云。邢云任包头市市委书记、自治区政法委书记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致使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杜宝君任职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制造冤假错案,至今遭恶报,应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2、中共内蒙古政府部份高官遭恶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白向群等高官遭恶报
四月二十五日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白向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白向群是蒙古族,一九六二年九月生,辽宁北票人。历任内蒙古赤峰市教育局官员,中共赤峰市委书记,共青团内蒙古副书记、党组成员;二零零三年三月到二零一一年二月任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二月到二零一二年五月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今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中共党组成员等职务。
白向群在乌海市、锡林郭勒盟盟委、呼市等地,任职期间都发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乌海市法轮功学员张振刚、杨明慧在他任职期间被绑架迫害。
四月十日消息称,中共内蒙古政协经济委员会前专职副主任赵锦以〝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现年61岁的赵锦长期在乌兰察布市工作,2008年1月起曾任该市副市长7年半,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原自治区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被判无期徒刑。王素毅曾在巴彦淖尔任市长、市委书记。王素毅任巴彦淖尔市委书记时,曾在媒体上诋毁法轮功。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隽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内蒙古赤峰市副市长于文涛遭报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中共官方消息称,内蒙古赤峰市前副市长于文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文涛一九六一年出生,为内蒙古赤峰人,其仕途也一直在赤峰。一九九九年四月到二零零二年一月任赤峰市敖汉旗旗委书记;二零零二年一月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赤峰市喀喇沁旗旗委副书记兼喀喇沁旗旗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到二零零五年四月任喀喇沁旗旗委书记;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任赤峰市财政局局长兼局党组书记;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任赤峰市副市长。
于文涛在敖汉旗任职期间,敖汉旗十多人被非法劳教,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送入洗脑班迫害。于文涛在职期间,有多个完整的家庭被迫害的支离破碎,幼小的孩儿失去父母,年轻有为的后备干部被开除,被投入监牢的被杀、致残、被折磨成精神病等等,对秉持着真善忍原则而能够重德行善的众多善良人,于文涛犯下了如此大罪,如今报应只是开始,他本人一定要加倍偿还。
◎诽谤法轮功遭恶报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台长被逮捕
据大陆消息,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正厅级),因涉嫌犯罪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逮捕。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任内蒙古电视台副台长的赵春涛就积极追随江泽民利用广播电视直播、转播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台诽谤法轮功的节目,并配合中央电视台拍摄污蔑法轮功的视频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宣传,毒害世人,是中共利用广播电视系统污蔑法轮功的干将。现在其被抓捕,实际是因迫害法轮功而遭了恶报。
赵春涛,男,汉族,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内蒙古凉城县人。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内蒙古电视台副台长;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任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内蒙古电视台台长;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赵春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对赵春涛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调查终结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内蒙古电视台曾经播放非法逮捕法轮功学员赵淑贞的A级通缉令,配合政法委、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绑架法轮功学员,赵春涛是主要责任人。
内蒙古电视台为中共掩盖迫害真相,制造“转化率百分之百”欺骗世人。 赵春涛为升官发财,昧着良心,颠倒黑白污蔑法轮功最终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这只是报应的开始,等待他的是更加严厉的惩罚。
综上所述,2018年内蒙古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案例较多,发生非法判刑、绑架及骚扰迫害多主要集中在赤峰市区县,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内蒙古政法委六一零及部份市、盟、县、旗政法委六一零。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下载(1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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