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徐桂贤向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在控告江泽民后,徐桂贤遭当地派出所警察骚扰。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晚六点多钟,锦州市凌河区铁新派出所警察闯到徐桂贤的家中,把她绑架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家属到铁新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警察说:只管抓人,别的不管。
徐桂贤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看到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对参与迫害者说:“你们这样对待她,我出去后一定在明慧网上曝光你们。”就这一句话,徐桂贤被看守所的警察关到小号迫害。
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枉判徐桂贤四年非法刑期。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徐桂贤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附:部份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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