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调整,把原来的十一监区改为八监区,监区设有大队长、副大队长、教导员。监区有五个狱警,有十一个监室,按顺序排列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一个狱警管两个监室。狱警九点上班,下午四点下班。
在中午十一点钟左右,也就是吃饭前狱警就迫不及待地把六名法轮功学员关入小黑屋“转化”,中午吃饭也没让出来。当天中午吃的是别人吃剩的饭;一个馒头、一袋榨菜。饭后下午又接着“转化”到下午五点。年轻的法轮功学员不允许出小屋,一直到晚上九点才让她们回监室休息。
八监区(原十一监区)十组的狱警和帮教,每天都强行让法轮功学员在小黑屋看污蔑、诽谤法轮功的电视。组长孙静是本省人,因贩毒被判死刑,后改判有期徒刑,现在还有二十五年刑期。她每天早上都拿着决裂书、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等四书到小黑屋强行让法轮功学员在四书上签字“转化”,即使签完字转化了也不放过,还得所谓“面试”(口头问答),比如;你能飞上天吗?如果不按照她们的要求回答就不算过关。面试后还得笔试,警察出题,让法轮功学员解答。
法轮功学员上厕所也有人监视着,还得排号。在每天定期排队上厕所的时候,警察和帮教都对法轮功学员严密监视,法轮功学员在厕所见面时不让互相说句话,就连互相递个眼神也不行。如果有谁给对方递个眼神被发现了,帮教马上就强行把你的脸扭过去,或用手把你的眼睛捂住。
监狱规定:洗脸十分钟,洗碗十分钟,以前洗澡十三~十五分钟,后来大家都提意见说,洗澡时间太短不够用。现在改为二十五~三十分钟。包夹人员有诈骗犯、小偷、吸毒犯、贪污犯。红星隆农场有一个人因为告状被判十二年,她现在也当包夹。有的法轮功学员有一个包夹看着,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有几个包夹。监狱定期检查身体时,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两个包夹一边一个监视着。
在八监区(原十一监区)十组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一个是黑龙江鸡西市的叫郑淑梅,被非法判四年。还有一个法轮功学员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的高淑英,她不到六十岁,是英语教师,被非法判三年半,她牙不太好,吃饭慢。还有一个是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的法轮功学员张成花,七十多岁的老人,因为她在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一年。
这些法轮功学员人品都很好,很善良,很正直,却被非法关押在这里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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