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炳英,六十九岁,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八百垧公安分局绑架,在大庆龙凤拘留所关押三十天,由于血压高,被取保候审回家。警察让她丈夫当担保人,和公安局联系。在这期间,让胡路检察院还两次找黎炳英核实材料。
在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晚上,黎炳英又被八百垧公安分局给绑架,被送到龙凤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庭审原定上午十点开庭,直到十点四十分才开庭,只有黎炳英的丈夫一人得以参加,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被以法轮功学员的身份拒绝参加。
非法庭审上,审判长是张海燕,黎炳英没有律师,她向法官们讲了真相,她还问法官,哪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她们无言以对。
最后,法官问她炼不炼(法轮功)?她说:“炼!”黎炳英没有被邪恶的迫害所吓倒,坚持信仰法轮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