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丽艳 |
白丽艳女士,宾县工商银行会计,一九九九年之前因病走入法轮功的修炼,修炼法轮功后不久,她身上的所有顽疾都不翼而飞,尤其是困扰多年令她痛苦不堪的皮肤病,也得到了根除,自此白丽艳女士处处都按照法轮功所奉行的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很快她便成了亲朋好友们茶余饭后谈论的好人中的好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好人,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经历了疾风暴雨般的打击,白丽艳女士被迫失去令人羡慕的工作,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劳教等迫害,她唯一的独生儿子常年忧虑母亲的安危,在惊恐与忧郁中不堪重负,这样一位风华正茂的少年,在中共打压法轮功的岁月中于十八岁时去世。这对白丽艳女士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但是白丽艳女士没有被击垮,而是用在法轮大法中修出来的真诚、善良、宽容来对待伤害过他的人,用生命来实践着真、善、忍。
再次被绑架、构陷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早上六点多,宾县公安局在黑龙江省国保副处长杨波等人的操控下,统一行动在全县搜捕,共绑架了二十五位依照真善忍原则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白丽艳女士也没能幸免。当天一大早,宾县公安局中心派出所所长娄炜,带领四~五个警察闯进白丽艳的家,强行将她绑架,随后又调来十多个警察边录像边开始抄家,抢劫走电脑主机一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一个、法轮功书等私人物品。
白丽艳当天晚上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鸭子圈)非法关押迫害,至今已经半年之久。宾县检察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非法批捕后,积极拼凑黑材料,然后将所谓的卷宗跨地区送到依兰县检察院,企图加重迫害。
依兰县检察院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将白丽艳的卷宗退回宾县公安,宾县公安国保张庆雷唆使手下人员继续拼凑黑材料,于四月十日将白丽艳的卷宗再次送到依兰检察院后,五月八日又被交到了依兰县法院。依兰法院接到案子后罔顾事实,打算速审速判,竟然通知白丽艳家属在接到案子后的第十五天也就是五月二十三日非法开庭。
律师阅卷遭阻挠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白丽艳的辩护律师来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鸭子圈)会见白丽艳女士至中午出来。下午三点多赶到依兰法院要求阅卷,在一楼大厅的一个接待室里,接待人是依兰法院刑庭的吕守方和一个年轻女子,吕守方一见到律师就说:你上次开庭来过吧?家属说没有,这时律师正忙着在和女工作人员交手续,吕守方就像中邪一样口中重复着说:要律师证、律师证、律师证。律师交了手续后递交了律师证。白丽艳的丈夫也同时递交手续,并说明要做家属辩护人时,吕守方竟然问:是什么丈夫?家属重复说明是白丽艳的丈夫。
当律师阅卷时,三本卷竟然少了一本,当辩护人询问时,吕公然答道:公安局的那本卷不给看。律师问为什么?吕守方说:没有为什么,就是不给你看。律师说没有理由不让看卷宗,你的依据的是什么?吕此时不耐烦的,嘴里就像复读机一样大声重复他的话:第三本卷就是不给你看……故意和白丽艳的律师发生冲突,律师想我今天一进门你就在故意找茬,于是说:你这是什么态度?吕守方见成功挑起事端,露出流氓的本性,用挑衅的口气说你可以投诉我去,说完后随即下了逐客令,转身告诉一楼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这屋借用完了,可以让办事人员离开。吕说完后竟直走出了这个办公室。
白丽艳的第三本卷宗最终也没给律师看,律师追出去质问道:你为什么骂人……一楼的工作人员开始撵白丽艳的丈夫离开这个“借用”的办公室,律师回来问这屋的工作人员我要投诉找谁?工作人员指给一楼大厅的另一个屋。到了这个屋接待的女工作人员推诿说:投诉法官不归她们管。律师说请帮助联系院长,女士没答应,说可以找院里的纪检,律师让她提供联系电话,电话倒是提供了但是怎么打就是没人接。
白丽艳的律师和家属只是依照法律来依兰法院阅卷并递交手续,便遭遇了轰炸式的接待、驱赶、推诿、搪塞加谎言的欺骗,可见依兰法院的确是法制荒蛮地带……
这时一女士正准备从走廊里面开指纹锁电子门上楼,白丽艳的律师和家属正好随着进去上楼找院长,(如果不是随着女士的指纹解锁是无法上楼的)到六楼与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工作人员谎称:所有院长都去公安局开会去了。白丽艳的律师和丈夫又找到纪检室,纪检室只有一位女士也说:主任“开会”去了。问书记在吗?答:书记也“开会”去了。
律师只好写书面投诉信。纪检这位女士见打发打不了这二位,便电话叫来法警把这俩人带出去。这时正巧纪检主任回来,说明情况后律师和家属以为纪检主任一定会秉公办案,处理这个狂妄的刑庭法官吕守方,就见主任开始接打电话。很快两个法警进来调查:你俩是怎么进入办公楼的?白丽艳家属说明吕法官与律师发生口角后,吕法官让我们来投诉他的,法警并不打算给解决问题,也没人管吕法官刁难律师阻碍阅卷的事,一直在追问:你们是怎么进来的,家属说是随工作人员进来的。纪检主任这时说话了,他说可以调录像,法警说调看录像得请示上级什么人。
唐律师写完投诉信,让家属也签了名,面对依兰法院的公然违法官官相护,律师只好给哈尔滨市检察院、监察委打电话投诉,但这两个部门也一直没人接电话。律师把投诉信交给纪检主任,魏主任说得调查一下这事,今天忙、得明天答复。
然后法警迫不及待地“送”白丽艳的律师和家属走,出来时满腹牢骚道:今天你俩随便进办公楼是违反了我们的内部规定,给他们找麻烦了,有人会受处分的。
依兰法院的办案风格不禁让人瞠目结舌,他们不去依法处理违法办案者,却处理没有截住来访者的保安人员,也难怪黑龙江省把依兰作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重点打击!
非法庭审,律师、家属力争无罪
虽然律师没有看到完整的白丽艳的卷宗,但是五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半,对白丽艳女士的非法庭审却“准时”开始,审判长是张安克;陪审员于宏光、郝志鹏;书记员杨宇光;公诉人陈玉杰、汝少华;法警两人;家属一人;旁听一人,律师一人,家属辩护人一人。
问到行使回避权时,白丽艳女士因为自己是信仰人士,所以要求党员(无神论者)回避,主审法官张安克立即打断。家属辩护人首先说明在这起案件中,案件的性质是属于信仰冲突。中国共产党要求党员只能信仰共产主义,讲无神论;而法轮功是信仰普世价值真善忍的,讲有神论。张安克再次打断:我问的是回避,你问问你的律师你应该咋说。家属接着说:我现在要提出的就是参加今天庭审的公诉人员、审判人员是党员的全回避。张安克直接驳回:不同意你的请求。
接着张安克就宣布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家属辩护人马上提出:在宣读起诉书前我还要提出关于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是要说明在依兰跨地区庭审是属于非法庭审),张安克不让家属说出口,威胁地说:我第二次警告你,该让你说的时候你再说,现在不许你说话。
律师马上提出投诉法官吕守方的事,张安克不耐烦地说:我要警告你遵守法庭纪律。律师据理力争,不说不行,公安那本卷吕法官不让阅、我辩护缺内容。(没有看卷宗,律师是无法行驶辩护权的)。这时公诉人陈玉杰自知理亏,就把他那本卷宗给律师送过来了。律师直到这时,在法庭上才看到卷宗,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边阅卷边列提纲。
虽然法律规定律师有十天的阅卷权被剥夺,法官不给律师阅卷投告无门,律师在提问和质证期间说的得都非常到位,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
当到质证阶段时,家属辩护人提出:要求公诉人把所列出的所有证据依照法律条款进行解释,解释证据所能证明的所谓犯罪,和犯罪结果与所谓的涉嫌罪名的关系。不等公诉人回答,张安克法官越俎代庖道:你那有律师你问问律师,我让你质证的是具体哪个证据。家属据理力争我还没说完呢,我要求的是,是光盘的当庭播放,是书的当庭宣读,看看列出的这些证据触犯了哪条法律?犯了什么罪?否则无罪的,都是无效的证据。
张安克没有让当庭播放这些证据,只是说让书记员记下。其实,张安克法官是不能也不敢在此播放这些所谓“证据”的,一旦播放就会真相大白,这些“证据”都是非法证据,会被排除。
家属接着质证的第二点是说,警察抄家时当事人不在现场,且她的记忆力又不好,起诉书中列举的这么多东西她都能说清楚是咋回事,是否有被威胁而取证呢?白丽艳女士当庭说明,在看守所一次警察提审取证时天很晚就要下班了,突然电脑记录全没了,没办法警察又随便写个书面的,要求白丽艳必须配合他们签字,否则把就你的丈夫也抓起来。当时办案警察说着急走,没让当事人看详细笔录就让她签字。
在庭审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听明白了,这是威胁得来违法证据,这种证据依照法律应该予以排除,可竟然不了了之,非法庭审似机械般被继续推进。
在提供新证据时,家属辩护人提供了二零零零年公通字三十九号文件和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
由于此案违法处较多,在没有进入辩护阶段就已经进行一个多小时了,依兰法院在二十三号这天下午准备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押解车的法警多次进庭催促加快进度。因为四位当事人都是法轮功学员,又都是在哈尔滨市看守所提过来的,哈尔滨距离依兰县大约三百公里的路程,庭审结束时还需要法警开车把他们都送回去,所以法警们为了快速推进庭审,多次进入法庭催促。在依兰法院,这种践踏法律的行为司空见惯,庭审法轮功学员只为走过场,不久前对两位法轮功学员孟庆兰和王亚芹的所谓“庭审”都不到半小时。
法警的这种催促果然奏效,到法庭辩护阶段,法官首先问律师是否交书面辩护词?当听到律师回答说交时。法官张安克为了快速推进非法庭审便说:那你就念标题,内容挑主要的说。律师从警察抄家、立案、取证的过程是怎么违法的,哈市国保支队提供的鉴定书都存在诸多问题,且鉴定人根本就没有鉴定资质,以及修炼属于信仰问题不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的实施,等方方面面都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其间有一次被法官张安克打断,律师说公安侦查阶段违法的内容时,张安克为了快速推进庭审便不耐烦的说:你在质证其间说的不要再重复。
到家属辩护时,张安克首先约法三章:1、宣传法轮功的内容不能说。2、律师说过的不要重复。家属辩护人据理力争:当事人就是因为炼法轮功而被抓的,辩护时却不让说。家属辩护人就从法轮功为什么不是邪教?构成触犯刑法三百条的两个必要条件都不具备。两高司法解释(法释二零一七年三号)不是有效法律,用它给当事人定罪处罚(是张冠李戴)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罪。
当辩护人说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时,张安克打断不让再说了。辩护人只得跳过这些政策接着说,当说到反腐风暴深入开展,国内近二十一万民众向两高实名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以及全球二百万人联署签名向两高举报迫害元凶犯下的系列罪证时,张安克又打断不让说。辩护人只得再跳过接着说:几十年来历次政治运动都是“发动群众斗群众”,张安克再次以警告,并威胁的口气打断说:在法庭被警告三次就不能再让你说话,这都警告你六、七次你还说。辩护人说,我还有最后的话要说,家属辩护人把心中没有说完的话归结为一句:请依法判决当事人无罪并立即释放。
最后张安克问白丽艳还有什么说的,在经历的风霜雪雨般打击后的白丽艳女士,虽然脸色有些憔悴,却懷着无限的善心说出一句:“请选择你们的美好未来。”这以德报怨完全为他的一句话,令在场所有参与庭审者无不为之动容。
如果法庭不打断律师和家属辩护人的辩护内容,至少还需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白丽艳女士的非法庭审历时两小时零五分钟后被迫结束。
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黑龙江省国保总队国保处副处长杨波15945183001
依兰县刑庭庭长案件承办法官张安克13351817678
依兰县法院(区号:0451)
单位电话 手机
院长 孔庆春 57239229 13303607168
副院长 史锦田 57222378 13845028828
副院长 陈佰新 57223862 15104509997
副院长 熊双龙 13100953444
审委会专职人员 郎继娟 57223531 13604815363
审委会专职人员 王友 13263617999
执行局长、审委 王冲 57221091 13845026999
立案庭负责人 郭利 57222467 18945018818
张安克,刑庭长 13234501063,13904640569
张丽红 13314506788
王永军,办公室主任 1334613338
审判员:吕守方 办电57221136 手机13904640390
书记员:崔景凤 (民一庭庭长) 办电57221420 手机15114636888
魏晓军,监察主任 13766923335
吴 红,立案庭庭长 13329310606
依兰县检察院:
检察长司铁峰 57283388、15945976669
副检察长刘东 57283366、13936066888
副检察长孙立斌 57283377、13845172877
副检察长张广志 57283477、13674640077
侦管科
崔英凯 57221845、13936533666
张伟川 13603676911
王梦婷 18346126349
孙冬梅 13936352111
陈思 15045014455
公诉科:
陈玉杰 57283351、15104564356
曲珠衡 18545048222
张博 13796124307
赵蕊 18646256883
李玥 13159993828
控申科:
孙庆和 57224606、13936659666
王迎春 57232000、15114633012
田伟锋 57226300、13763431888
案管中心:
耿晨光 57283389、15590883888
聂梦杨 13836833512
赵佟 18045128898
张岩 17188528887
宾县公安局:
邮政编 150000
电话:0451-57907286 0451-57913842
局长王兆华 0451-57913842
政委倪忠良13904666159
副书记吴淑晶13836069968
副局长赵宏宝18945009000(主管刑侦)
纪委书记王广为13704885999
副局长董俊13936015889
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高海城15804666999
交警大队长龚鹏志0451-57900122
国保大队长张庆雷15604807699、13504809797
国保大队刘建华13796700966
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旷飞 13634880987
巡警大队教导员赵东诚13945124566
刑侦大队大队长聂乃文13796775553
治安大队队长赵云天15945974597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钟军刚13604880736
警务督查大队长韩铁维0451-57982538
督察大队杜洪波 13704885566
治安大队教导员宋德厚57982590、15945974597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曲福刚0451-57900122
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文庆0451-57982537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孟凡军0451-57912842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文国0451-57912842
网安大队教导员石国伟0451-57980750
危管大队刘建斌13903669548
网监大队王 林13904666029
巡警大队索警波15846115522
县委领导:
郑永刚 县委书记0451-57984474
任延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0451-57983017 县长热线》 0451-57902345
陈 重 县委副书记0451-57984474
苏晓明 常务副县长0451-57921132
陈艳荣 纪委书记0451-57982895
李卓勋 政法委书记 0451-57986615
鲍士杰 组织部长0451-57916757
马 哲 宣传部长0451-57982107
王晓曼 统战部长0451-57984744
宾县委防范办主任奚玉会0451-579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