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传久,男,四十九岁,家住彭州市葛仙山镇群柏村九组。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在上班时,被葛仙山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在他的家里非法抄家,邓传久的妻子阻止警察乱翻时,警察暴打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拉开窗户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又把他妻子一拳打倒在地,用绳子把她的手绑上,按在地上又打,整个暴打过程历时半小时左右。
邓传久被非法关押一年九个月后的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彭州市法院对他非法庭审,因为法院要庭审好人,公、检、法人员十分紧张,如临大敌,安排布置了大量的警察、打手在法院四周巡查,连法院背后的体育公园 ,甚至政府二办里边也安排了他们的人。
法院门口停了一辆载满特警的警车(约三、四十人),还有一群一堆的警察,便衣、各乡镇的协助人员以及“610”人员。
法院左边,警察正逐一盘问停留的人。坐在椅子上的两个老人首先被盘问和拍照。接着问旁边扶着电瓶车的一个人:“你在这干啥?”“我在这等人,你是干啥的?你问我?”“我是警察。”“警察又咋的嘛,我在这站一下都不行吗?”说着,就不得不推着车走了。
这时,两个警察正拦着一辆汽车盘查。与此同时,在法院门口,四个警察正把一人的电瓶三轮车弄走,那人说:“是我的车!”“你叫什么名字?”说着,硬把那人也抓走了。
体育公园内,特警、便衣四处走动,眼睛打量着人们的表情。整个气氛,以法院为核心的相当范围内,空气令人窒息。
法庭内,几十个座位满满的,可只有邓传久的妻子和儿子坐在了里边,连其妹妹和媳妇都不准进去。可见,其余坐的全都是些邪党自己的人。
庭审中,邓传久在自辩说:“究竟国家的哪部法律是我破坏的?哪部法律又因我没有实施下去?迄今为止,也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不准炼法轮功……”他又讲了修炼法轮功给人带来的身体健康,道德回升等
律师辩护中,阐明了法轮功给整个社会带来的福泽,和他的合法性,指出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反天理反人类的。
可是法官还是诬判邓传久四年。
诬判结束,当律师走出法院,被当地恶人拦住,用下流至极污言秽语乱骂,并要动手打律师。接律师的车来了,律师才安全的离开。
企图打律师的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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