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碧女士,现年七十三岁,从一九九六年修炼大法至今,按照真、善、忍大法法理严格要求自己,善良、乐于助人,身心在大法修炼中获得了极大的可喜变化,在未被迫害前,每天都沐浴在大法慈悲佛光中充实快乐。女儿田洪现年四十三岁,自修炼大法以来,按照大法真、善、忍要求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默默无闻、与世无争、平静善良。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下午三点过,刘成碧、田洪母女俩与吴家淑、朱惠群在歇台子轻轨站旁法轮功学员王茂如家读书学法,完毕准备回家时,一大群警察堵住了门口,将要先出门的刘成碧母女俩拦住搜她们的包,抢了包里的五本《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和一包纸屑。
警察非法抄了王茂如的家,抢走了所有机器设备和大法书籍资料、纸张等多种物品。当时有个学员问:你们是什么人?有证件没有?他们把这位学员铐起来,随即就翻箱倒柜。随即他们又分别非法抄了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家,抢走了各自家中的所有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资料包括手抄《转法轮》,还抢走了她们所有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重庆市渝中区分局、渝中区石油路派出所、江北区大兴村派出所、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等执法单位以“重大案件”为名,于八月八日下午四点左右闯入法轮功学员刘成碧家中翻箱倒柜抄家、录像、拍照,抢走家中法轮功全新书籍、传单、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持续时间大约一个多小时。随后一伙人马上赶到田洪家中拍照录像,据悉,走之前让房间恢复的好象没有任何动过的痕迹,连手机都原封不动的留在房间充电。
五个法轮功学员先后被劫持到石油路渝中区派出所非法询审,量身高、采指纹、抽血、作笔录等。
八月九日下午三点多钟,警察将王茂如、刘成碧及女儿田洪铐上手铐押往看守所非法刑拘。下午四点多钟,吴家淑、朱惠群由当地社区人员接送回家,据说每天都有社区和居委会的去家骚扰,弄得全家人很不安宁。
刘成碧及女儿田洪被送至渝中区石板坡第一女子看守所。田洪被非法刑拘三十四天后,检察院不准予逮捕,无罪释放。刘成碧于九月十三日被渝中区检察院非法逮捕。渝中区公安分局石油路派出所在渝中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的操控下,将构陷材料送往渝中区检察院。
王茂如(六十八岁左右)仍然被非法关押,情况不明。
此次迫害是由渝中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策划,渝中区公安分局石油路派出所和渝中区检察院具体实施的。渝中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由于害怕罪恶曝光,整个迫害过程不出示证件,不报姓名,不展示警号,经办人都由石油路派出所的一个叫代力的警察出面。
在此善劝渝中区公安分局相关警察和渝中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请你们清醒!不要在邪党即将灭亡的时候作陪葬。不要以为隐瞒姓名就可以万事大吉。且不说老天爷的惩罚,你们应该知道,将来清算的时候,你们内部的相关人员,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不会有任何隐瞒的。内部的正义人士也会揭露你们的恶行。请学学其它区的警察,做做样子,枪口抬高一寸,就是给自己留后路。你们应该最清楚邪党的无耻,如果哪天它们感到自身危险时,就会抛出你们当替罪羊。请不要为眼前的“小利”而找理由安慰自己,那是邪党在拉你们入地狱。
邪党倒行逆施,天怒人怨,灭亡在即。法轮功学员和平善良的维护自己的信仰,面对邪党的暴力,冒着失去自由,甚至生命的危险,向人讲真相,包括你们。你们真应该珍惜啊!他们不是邪党谎言灌输给你们的“敌人”,三思三思!
相关人员信息:
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
电话:023-63940030
国保支队某警警号101798.其余几人穿便衣。
江北区大兴村派出所:023-67852406
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
电话:023-67857218、67850030
警察何昊19823313887,警号302107,当天配合国保出警并用执法仪全程录音录像。
重庆市江北区塔坪居委会:
书记韦晓君13308310061出面配合抄家、拍照
副书记曾金
渝中区石油路派出所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金石巷3号附5号,邮编400042
电话:02363941521
重庆市渝中区分局电话:02363849902
所长 黄勇 手机 13883056869
警察 经办人 代力
渝中区公安分局警风警纪投诉电话 02363756570
渝中区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兴路230号 邮编 400010 电话 02363905040
检察长 夏阳 检察长 夏阳
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兴路230号检法大厦 邮政编码:400010
电话:023-63905101 63905999
检察长 夏阳 手机13908305926 办02363905168 宅02367863558
副检察长 陆晓平 02363905114
副检察长 熊文新 02363905112
副检察长 汤茜茜 02361848250
政治部主任 钟鹏飞 02363905117
纪检组长 谢侃 02363905116
职侦局局长 顾龙 02363905999
专职检委会委员 邓冲 02363905120
专职检委会委员 郑庆伟 02363905129
专职检委会委员 魏小良 02363905121
侦查监督科(批捕科)
副科长 卞朝勇 02361848251
副科长 陈洁 02361848271
公诉科
科长 潘峰 02363905072
副科长 苏祖川 02363905070
副科长 林志强 0236390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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