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前动心机抢占五元
在修炼大法前,我的利益心比较重。我曾在一家商业单位的门市上班,因为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就有空可钻,只要能往自己腰包多装钱,什么脑汁都用上了,有时每月盘点货物长出来的钱比工资都多。
一九九四年失业回家后,没有了经济来源,我对利益看的更重了,就连邻居家的下蛋鸡跑到我家,我都要把它杀了吃肉。
有一年的夏天,我抱着一周岁的女儿逛街,看到不知谁的一张五元钱被前面的一个农村妇女捡起来了,我“灵机”一动,抢上前拽着那女人喊道:“那钱是我掉的,还给我!”那女人正犹豫时,一个好事的小伙子过来为我助威,吓得那女人乖乖地把钱给了我。我光顾为自己的“聪明”高兴,连个“谢”字都没向那小伙子说一声就回家了。
丈夫听说了这件事,都看不起我,说我彻底完蛋了。我却“自豪”地说:“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别看是五元钱,也能为咱家买一个星期的菜了(当时的钱值钱)。”
写到这里,回想起我干的损德的事都要落泪,后悔莫及!
修炼后拾万元物归原主
一九九七年我因身体有病四处寻医问药无效,经人介绍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不长时间就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好。修炼后师父的谆谆教诲,使我铭记在心,严格按“真、善、忍”的法理去要求自己做人。
二零零三年为了补贴家里生活,我开始做针织品的小买卖,進货是用电话和商家联系,货到付款。在進货时商家多发给货但在货单上却没有记录是常事,每遇到此事我都一一如实告知,然后再把全部货款给他们打过去,在发货单上少算钱的情况也有,我还是一一说明情况更正。他们在感激之余也不理解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就告诉他们我是修法轮大法的,大法师父教我这样做的,然后给他们讲“不失不得”的理。
二零一七年正月十五晚上,在同修家看完全球华人新年晚会转播,回到小区已是十一点半了,在小区的院子里捡到了一个包,里面装有面额百元现金足有一万元。
第二天早晨,我主动联系到了失主,把包物归原主。他们夫妻二人感激得不知说什么是好,当时就拿出一沓钱来酬谢我。我说:“如果我要钱的话,我就不会跟你们联系了。”他们拉着我的手接二连三地说:“谢谢!”
那妻子说:“我认为不管是谁捡到了包,那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没想到你竟主动和我们联系!如今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人。”我就告诉他们:“我是修法轮大法的,我才这样做,你不用谢我,就感谢大法师父吧。”他们说:“感谢你师父教出你这样的好徒弟!”
如果我不是修炼法轮大法,那钱就不会归还他们了,而是讨好女儿,不是买了苹果手机,就是买了金鸡(金子做的鸡)。因为在过年前女儿一直羡慕同学的妈妈在她本命年给买了个金鸡,又羡慕另一个同学刚买了个苹果手机。
如果不是幸遇大法,我不知道我会在无知中造多少罪业。在这里我无法用语言表达对师尊的感恩之心,以后我会做的更好来报师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