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蔡立功,在法庭强词夺理,或信口雌黄,夹带着咆哮狂叫,连法官都看不下去了,让他平静点问话。从法官、公诉人的表现上能看到构陷案子背后的政法委、610的魅影。
一、律师依法辩护、法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
两位法轮功学员被戴手铐上庭,律师要求除去手铐,被法官否决。
律师问:公诉人说我的当事人破坏法律实施,请问哪条法律的实施被我的当事人破坏了?法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
律师说:法无明文不为罪,请法官出示邪教文件名单。法官说没有文件,是上头口头传达的。如果这样判案,那么中国的法律岂不就是口头传达的话,说你有罪你就有罪,那么中国《宪法》、《刑事诉讼法》等等,岂不成了废纸一摞。实际上现实也真的是这样,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律师问:三个人一个案子,却分开审理,第三人的证言无从对证,请第三当事人出庭。法官说他身体不好,不能出庭。不能出庭为何提前给他开庭?能给他单独开庭,却不能一起开庭,这是什么逻辑?那么请问法官:第三人的证言无从对证,你如何下判决,你能下判决吗?
律师请求法官,庭外有证人,请证人上庭作证。法官说不用了。
二、公诉人法庭上咆哮狂叫、肆意量刑
法庭上,公诉人对孙立英咆哮狂叫:不许你说别的,我问你问题,你只能回答“是”与“不是”。其凶恶暴戾连法官都看不下去了,让他平静点问话。公诉人问话完全是蓄意构陷。我们都知道法律惩治的是人的行为造成的恶果,而公诉人问话,只问什么什么是你的吗?你说“是”,他就给你定罪,至于这个东西造成没造成什么危害,那他不管。
律师请法官出示证据,法官把刻有“真、善、忍”三个字的葫芦拿来,律师一看,说这么精美的东西,传递着真诚、善良、忍让的普世理念,人们拿在手里,看着他,念着他,以此为行为标准,那人不就越来越好吗?思想不就越来越高尚吗?这不是在为人做大好事吗?这怎么能成为犯罪的“证据”呢?
法官、公诉人听了面露尴尬之色。
公诉人蔡立功在法庭上提交量刑意见书:对在看守所生活已经不能自理、七十二岁的韩俊德提出八年半的刑期,对孙立英、李艳秋提出八年的刑期。无论谁听了,包括有的法官听了,都觉得蔡立功在发泄私愤,徇私枉法。
三、绑架、构陷经过
保定市莲池区法轮功学员韩俊德(72岁)、李艳秋(67岁)、孙立英(41岁)八月三十日上午在一出租房被绑架,警察抢走做工艺饰品的葫芦雕刻机等私人物品,参与绑架的警察是莲池区南大园派出所、焦庄派出所的。
当天上午,韩俊德、李艳秋的家被警察非法搜查、抄家。中午,十几个警察敲开孙立英在莲池区东韩江村的出租房,进屋就录像,然后挟持孙立英的丈夫,到莲池区南大街1030号巡警特警大队内询问做笔录,在一张写着“刑事拘留(孙立英)”的纸上签字。
据悉,八月三十日晚六点,南大园派出所副所长王峰、栗志强,焦庄派出所片儿警黄树林等十几个警察,开车拉着孙立英丈夫去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一幅、两台打印机、两台笔记本电脑、三套大法书籍,记事本一个,以及《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活摘》等真相书籍几十本、纸张十几箱及耗材、挂件等。孙立英的手机、银行卡等被返还,第二天警察打电话又把手机要去。
孙立英、韩俊德当晚被劫持到保定市看守所。家属要求给孙立英办“取保候审”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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