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邱铁艳女士诉述被中共不法人员迫害的事实经过:
第一次被绑架,在沈阳龙山教养院和马三家子教养院遭受的迫害
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大法期间,当地派出所所长一行七人(只记得所长葛貌祥,警员王军两人)一路鸣警笛到我家,翻进院墙,一边叫喊,一边控制所有院子里的人,把我丈夫逼到墙角,不让说话,不准乱动。邻居侄儿来我家了解一下情况,被所长葛貌祥、警员王军打昏在地,扔进警车,他妈妈当即昏死过去。随后,在没有任何手续、证件的情况下,踹门闯进屋内,非法抄走所有属于我个人的大法书籍。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我依法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期间,片警王军和法委科长朱文操两人威胁我丈夫说:上访,北京是老百姓随便去的地方吗?上级决定罚款五千元。”就这样口头上的“上级决定”,也没有正规的收据,只在一张白纸上写着:收到人民币五千元。朱文操写上日期就完事了。
三天后,政法委科长朱文超、片警王军非法将我劫持到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关押“洗脑”迫害。五个月后因我在龙山教养院没“转化”,又被劫持到马三家子教养院非法关押迫害二年三个月零八天。
在沈阳龙山教养院期间,被院长孟伟、马政委、警察唐玉宝、苏某、魏敏堂、岳军、季玉坤(女)、申义、王静会(女)强行灌食,还叫牢里的五个犯人按住我的头和四肢,用一根一厘米粗的管子(没消毒)灌进掺杂着玉米粒、玉米饼、大盐粒的玉米糊。我不配,季玉坤打我耳光,并骂到:灌死你都没有人知道……在我极度痛苦中他们强行灌食,给我造成呼吸困难,灌进的米糊伴着鲜血喷溅他们一脸一身,孟伟恼羞成怒不断的辱骂。在这伙人的殴打、辱骂中,我一共被野蛮灌食五次。
我写控告信,遭到申义、王静会的拒绝。当时有很多同修(法轮功学员)也控告他们的罪行,我们的控告没有得到答复,反而被当时任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宪生下令,对所有写控告信的法轮功学员严管迫害,大打出手。警察唐玉宝打我,薅我头发往墙上撞,大电棍横扫,当时就有同修衣服被电破的,脏水沟的臭水往我们身上泼,用拖布、笤帚等沾脏水劈头盖脸的打。其中被迫害最严重的有一个辽阳的女教师叫孙红艳,在这次迫害中被打成双腿骨折,大小便失禁,被强制在所谓的转化书和不上访保证书(他们事先拟定好的)上签字按手印,半月后离世,年仅二十八岁。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被劫持到马三家子教养院(女二所)被迫害期间,中共政法委头目刘京亲自坐镇,院长张超英(男)、所长苏静、大队长王乃民、队长邱萍、张秀荣、张卓慧,搞“攻坚战”,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手段包括:不让睡觉、抻刑、吊铐、电棍电击、毒打、罚蹲、罚站等各种刑罚。主要打手是张秀荣、马锡山(男)。
在一次“攻坚战”中,张秀荣、张卓慧晚上用绳子将我捆住,白天站在阴冷潮湿又隐蔽的房间里,被他俩指使的四个犯人看管。连续几天不让睡觉、休息。几次晕倒后又被看管的犯人薅起来扇耳光。几天后又把我关进存放信那水以及各种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用品的三角小库房里。当时正直沈阳的酷热的七月天,小库房仅七、八平米没有窗子,屋子里散发着呛人的气味,两个人在走廊看管,大概被关无、六天之久、致使我两眼模糊,恶心、呕吐。还起了疥疮,奇痒难忍,我难受的不能穿号服,副所长王乃民当着我的面的指使张卓慧,把我关进小号半个月。
次年三八妇女节假日期间,苏静、张秀荣、张卓慧、邱萍强制组织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看诽谤大法的电影,我不去,张秀荣、张卓慧、叫来四个犯人把我抬进食堂。扒光衣服,连鞋子都没给我留下。当时食堂工作人员都在场,地面湿滑,我站不稳摔倒,张卓慧上来把我拽起来就搧我耳光,再推倒,再拽起来扇耳光,连续三次。之后,把我关进小号十天,非法加期八个月。苏静,王乃民到小号里用极其污秽的语言侮辱我的人格,说我不穿衣服给女人丢脸等等。
还有一次,在监舍看录像时(苏静在北京的什么司法表彰大会上发言),我就揭穿了她们的骗局,当时所有在场的人都感到震惊,因为我揭穿了她们害人的谎言,忽然我感觉有一股风,接着脑袋被一个重物击打,头好像被开瓢了一样的感觉。没有任何防备,根本不知道是被什么打的,也不知道谁打的。好长时间才有知觉。
由于我不放弃对大法的信仰,又超期关押九个月,共非法关押二年零九个月,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份回家。
第二次被绑架,在马三家子教养院遭受迫害
2007年5月,因向亲属讲真相,被人恶告,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杨志群、姓肖的还有四个不知姓名的警察,一共六人跟踪绑架并抄家。我的大法书籍再次被抢走。他们把我带到他们指定的村子,从他们车里拿出他们事先准备好的二十几本大法真相资料扔进几家村民的大门口,并强行把我推下车,由于用力过大,在我站立未稳时,杨志群快速将我的手按在他们扔的资料上,肖姓警察快速给我拍了几张照片,制造假现场构陷我。
杨志群还假惺惺的骗我说:没事,已经这样了,走走形式罢了。结果我被非法劳教了一年零三个月,再次被非法关押到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子教养院迫害。当时我儿子才十五岁,在学校经常被同学们取笑和歧视,心里造成了很大的创伤。
2007年5月,在马三家子教养院女所,在普教车间被奴役做服装,每天十六个小时的工作量,做服装的工具都得我们自己买,服装做的不合格还要自己赔钱。车间带班警察崔红向我丈夫索要500元钱。政委王乃民指使车间警察张宇严管迫害我,加大我的生产任务,卸车大布卷、食堂卸米面,还要干其它杂活。活没完成就让带回监舍继续干,直到干完才让休息,有时要干到凌晨一点半左右,早上还要自己带回车间。中午让我一个人打扫厕所,还要清理全车间的大垃圾箱。即便这样,张宇还叫犯人(生产组长)经常打骂我,还想勒索我。上厕所不得超过五分钟。
一次张宇,大队长王素铮、把我带到生产库房,扒光衣服,拳打脚踢还搧耳光,把我打昏后,再用冷水把我泼醒,醒后再打,直到打不动为止。然后让我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半个小时之九。还有一次,张宇和车间主任(姓名不祥)值班队长李淑娟,王素铮。车间主任用电棍电我。她们仍不解气,张宇又取来大电棍,车间主任用大电棍把我电的上下直蹦,哭嚎不停。
她们为迫害我找理由,还在车间小黑板上写上:不遵守劳教制度、对政府不满、破坏生产等,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还对我“扣分”处分和加期迫害。
第三次被绑架,在张士教养院遭“洗脑”、在马三家子教养院遭“抻刑”迫害
2011年6月7日晚八点左右,我为澄清大法被迫害的事实,讲清真相,被沈北新区蒲河派出所吕国清、姓马的警察绑架,从居民楼五楼一直拖到楼下的警车上,带到派出所,又被抢包、收身,随后又将我铐在暖气管子上,期间不准喝水,不准上厕所长达四个小时。之后,沈阳市沈北新区国保大队刘大队、科长段庆祝、商大为的等五人,又进行轮番威逼、恐吓。
国保大队的段庆祝、商大为,蒲河派出所的吴英伟、刘国清、姓白的、姓马的鸣警笛去我家抄家,又抄走所有的书籍、电脑、掠走五百元现金(家人事后告诉我的),蒲河派出所所长(大个不知道姓名),在当晚把我劫持到沈阳市新城子公安分局(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
我的手脚被铐在铁椅子上一宿,熬到第二天,新城子国保姓刘的大队长和虎石台社区两个女的把我送到辽宁省沈阳市“法制学校”即臭名昭著的沈阳市张士教养院,遭受残酷的“洗脑”迫害。
当时张士教养院的科长是史凤友、大队长关玉平操控曹玉明、陈洁(男)、李玉英、张某某、还有两个不知道姓名,一共六人(事后史凤有告诉我这些人都是花钱雇的,而且花了不少钱)轮番灌输邪恶理论,七天后见我不为所动,这些人便开始对我大打出手,用重物砸我的头,我顿时感觉眼冒金星。他(她)们强行拽住我的手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转化书上签字、按手印。我不配合他们,国保刘大队低声对我说:你要明白你和我们配合的好处,给你找个工作,工作五千元左右,如果你要什么条件也都满足你。随后,刘指使吴英伟对我说:你随便编出几个人的名字也行,也算结案了,这样可以少判你半年。我觉得,按他们说的做,违背真、善、忍的原则,没有配合他们。结果我又被他们非法劳教一年半。
2011年7月26日,我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认罪,否则就酷刑折磨、非法加期等等。参与酷刑折磨的恶警有马吉山、三个男警和大队长张君、张环、教导员张卓慧、张磊、张秀荣等几个女恶警,二十四小时轮番进行。一天,我在车间干完活,想用白布抄写经文,刚写了十多个字,就被狱警董彬一手抢走,说:等队长来再说,这事要它多大就有多大。次日早上,恶警王广云叫我去小库房谈话,我刚进屋,她就大打耳光、拳打脚踢,打累了就逼我写谤师谤法的两句话五十遍。我没写,第二天她到车间叫我面壁罚站,不准动, 不准喝水、不准上厕所,从早上七点到半夜十二点(吃饭除外),持续一个星期。我绝食抗议。
恶警王广云见我还不写,就把我带到东岗——马三家劳教所女子劳教所专门迫害女法轮功学员上酷刑的地方,对警察张秀荣说:“又给你送来一个,她不听话。”又找来大队长张环、教导员张卓慧,张环拿着手铐边走边说:你看看你给队长气的,给我们找麻烦,有你的好吗?你以为都是你家亲戚呢?越熟越没用,收拾你没商量。来:抻刑。然后三个人上来就把我手脚分别用手铐固定在铁床上呈大字形,嘴用脏毛巾堵住,使劲用力抻,将我身体悬起来,大约三小时左右。
还有一天,天下着大雨,我们去车间干活,因为走的快一点,先到了车间门口,王广云就非常生气,不让我进车间,让我在外面把挖暖气管子沟里的垃圾捡完再进屋。进屋时浑身已经湿透了,雨水直往下滴,被罚站四个小时。平时车间活少时她还让我给她洗衣服、刷鞋、凉被褥、种菜等她个人的私活。
在我出劳教所前一个星期左右,辽宁省纪检委到马三家子教养院女所我所在的车间来所谓的“了解情况”。王广云低声威胁我说:如果问到你,不许乱说,要想到期回家,就说什么都不知道,否则你回不了家,你信不信?
第四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2014年8月7日,我因为讲真相又遭不明真相的人恶告,被当地派出所所长蔡明、王大力、代富一共七人绑架,当即被抢包、收身,王大力将我双手背铐,几人强行把我抬入警车拉至虎石台派出所。先被强制“坐铁椅子”;后被关进“铁笼子”长达六、七、个小时,随后把我背铐押上警车到我回家再一次抄家。
晚上11点钟左右,沈北新区国保刘大队,一行五人来到派出所,刘大队看到关在铁笼子里的我,低声对所长说“我们决定判她三年”又对派出所警察代富和另一个警察说:你们俩办案。代富对我说:我叫代富,你出去告我们吧,这是在中国!之后我被强制在一张白纸上滚手印,被强制带去体检。在医生告诉他们检查结果是有很严重的心脏病的情况下,他们把我送进沈阳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半月后,代富和另一个便衣警察,到看守所让我在批捕证上签字,我拒绝签字,他说:“签不签都起作用。”另一个很诡异的说:“不签就真的判啦。”俩人又对笑起来,又说:“以后起诉、判决和一切相关手续是不是都不签啊。”我说:“强加的罪名我不承认”。以后所有的相关程序、手续没有人问过我,只是在广播里通知我。这里我要说的是,从抓我到非法批捕的全过程都是违法的。
二零一五年一月份的一天,下午三点半把我拉到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庭上只有六个人,除了两个法警之外,其余四人都是便装,没人宣布开庭。我说:“既然通知我开庭,为什么连我的家人也没有?”他们说:“没有联系方式,再说也没有这个必要。”一张桌子上的牌子写了“公诉人”三个字。他们起诉的都是不实之词,也不让陈述。我说:“没有被害人,没有犯罪行为,能构成犯罪吗?这是迫害!你们才是违法的!”法警按住我的肩,我喊着:“放我出去!”临走时我看了笔录,很多话根本不是我说的,我也没签字。
三个月后,看守所通知我,这几天做好准备去辽宁省女子监狱。这就是对我的庭审经过。他们根本不把法律当回事。我在不知道谁是检察官的情况下,在他们说说笑笑中就把我非法批捕了。开庭时,没有家属到庭,在这种极不严肃、极不负责、极端邪恶的情况下枉判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我被非法押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一天一夜没吃没喝,晚上睡觉,炼法轮功的人俩人睡一张床,一米多宽,长不到一米五的小床。不准洗漱,面对墙站着,不许说话,上厕所要请示。第二天下车间,刚进车间,面对墙站了几个小时,然后车间队长孙爽把我叫到办公室,身边是生产组长犯人王娜。孙爽大声说:“你给我站好了,离我一米远的距离。聪明点,这里是监狱。不是教养院,两个性质。和你想的事情不一样,要懂得变通,其实就是认同,你听明白了没有?”我说,“我没违法,为什么要认同?”话还没有说完,身边那个犯人王娜一脚就把我踹倒在地上,说道:“听政府的话,你就舒服点,要不有的是招对付你。”这时,队长孙爽恶狠狠地用手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你到这来,就是罪犯,我们不管你有罪没罪,只有服从管理,没有言论,无条件服从。别讲这个权那个权的。更不允许写什么东西,同教之间禁止说话,不准东张西望,别给我找麻烦。现在你就对墙站直了,认真思考思考。”
我觉得,我修炼大法在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之内。我们老百姓有信仰的自由,有言论自由对我判刑是非法的,我是被冤枉的。所以我准备申诉。其实,在监狱申诉,监区队长是应该提供法律援助的。可是当我提出申诉时,却遭受了层层的阻挠和欺骗。分队长孙爽的阻止和刁难,她对我说:我们监区没有在这里申诉的,你回去申诉吧!我们没有这个规定,也不能给你找律师。也不允许我给家里打电话。我找到教导员邱英,科长曲小青,虽然她俩表面允许,但还是没给我邮寄出去(其实监狱就有受理申诉的机构),她们骗我的家人说:已经把我的申诉材料递交给高法了。事实是,直到2017年8月6日我出狱,她们都没给我邮寄。
以上是我的亲身经历,更详细的迫害细节我已经记得不太清了。我遭受的迫害只是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冰山一角。
以下是参与迫害邱铁艳的主要恶人基本情况:
(一)龙山教养院恶人基本情况
龙山教养院恶警唐玉宝以打人凶狠臭名远扬,曾因随意殴打男犯被犯人家属告发而下岗。李凤石上任后,特意把恶警唐玉宝从家中“请来”,在二大队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李凤石执法犯法,曾说“我就是法律”。
李凤石,男,40多岁,原龙山教养院院长,家住和平区南十马路集贤市场附近。(法网恢恢恶人榜编号11930)
孟伟,男 ,原龙山教养院院长,恶人榜编号:E000018155
唐玉宝,性别,男 ,46岁,原龙山教养院二大队副大队长。警号 2116065。
家住铁西区兴工街司法局宿舍。一直充当暴力打手。
恶人榜编号E000000194
岳军,男,33岁,一大队大队长:家住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329号楼(位于南八马路和太原南街交叉路口,宝真超市东侧的浅蓝色高楼)
王静慧,女,40多岁,原龙山教养院二大队大队长:家住大东区滂江地区。(法网恢恢恶人榜编号24969)
(二)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恶人基本情况:
马三家教养院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首要迫害责任人是张朝英、苏境、王乃民。此三人互为利用勾结,狼狈为奸,马三家血腥迫害,酷刑,都是由他们组织、指挥、实施。二零零零年在全国首届公安、司法迫害法轮功的表彰会上,迫害首恶江泽民曾单独接见了张朝英及苏境。
张超英(Zhang Chaoying),男,1958年7月出生,出生地:吉林省磐石市,原工作单位:马三家教养院院长,住址:沈阳市皇姑区河畔人家。有一个儿子。张朝英因迫害法轮功连升三级。
苏境(Su,Jing),女,现年龄约七十岁。工作单位:迫害前马三家小学体育教师,一九九九年七月后迫害法轮功连升三级,任劳教所所长,退休后一直在辽宁省罗台山庄洗脑班黑窝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住址:沈阳市皇姑区河畔人家。有一个儿子。苏境因迫害法轮功连升三级。
王乃民(Wang,Naimin),女,现年龄六十八岁,工作单位:原马三家教养院政委。住址:沈阳市皇姑区河畔人家。王乃民因迫害法轮功连升三级。
马三家子其她(他)参与迫害的恶警:
(三)沈阳张士教养院恶人基本情况
张士洗脑班由警察和“帮教团”组成,由张士劳教院邪恶政委程殿坤全面负责,幕后策划、操控、部署下达迫害指令;史凤友张士劳教院管理科邪恶副科长,阴险邪恶又极善伪装,经常软硬兼施,酷刑和游说欺骗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史凤友是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参与蓄意谋杀高蓉蓉的人员之一。
史凤友,男,沈阳张士教养院科长,手机13309888036 或 13309888053
宅电:024-25344180
家庭住址:沈阳于洪机场家属区 于洪机场二十六号八门
史凤友的妻子,在沈阳市铁西区工人村街道办事处工作,现已退休。
史凤友的女儿史磊现工作单位:
沈阳市沉河区教育局第二幼儿园 史磊是四岁幼儿班的幼儿教师
单位地址:沈阳市沉河区大南街154号19-1门
邮编:110014 单位电话:024-24812386
史凤友的女婿李军
工作单位:沈阳市自来水公司沉河区营业部
李军在二楼调度室工作
单位地址:沈阳市沉河区万寿寺街80号
电话:024-22946603 邮编:1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