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队刑事犯李晶春、六小队刑事犯娄爽与徐桂贤女士一个行动组(监狱里也叫互监小组,至少三个人,互相监督,不许单独行动)。白天大家出工的时候,他们在车间一楼的一个仓库里,娄爽拿着一根电棍,电棍上抱有毛巾,仓库里没人的时候,娄爽就拿电棍打徐桂贤女士,有人进去的时候,他就不打了。只有6月1日,有人见过徐桂贤女士出来上厕所,而后从6月2日到4日的三天,没有人再见过徐桂贤女士出来,整个出工期间,徐桂贤女士一直被非法关在的仓库里,不许方便。
从6月1日到3日,晚上收工后,徐桂贤女士被关在五监区监舍四楼的食品间(装食品柜子的房间)内,遭六小队的部份刑事犯打骂。6月2日(或1日)到4日,晚上就寝后,三小队刑事犯李晶春、一小队刑事犯王艳被狱方安排在徐桂贤女士居住的404室内(李、王二人均不住在此室),她们整宿折磨她,让其以固定姿势站立,打瞌睡就打她,姿势稍有变也打她。在监舍期间,依然不让徐桂贤女士上厕所。
李晶春、王艳都不是徐女士所在的六小队的人员,他们是几个月前从十二监区(集训矫治监区)调到五监区的,狱方可能认为她们做强制转化工作有“经验”、有“手段”,所以利用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6月2日到4日,至少三天三夜,徐桂贤女士未被允许上厕所,没能睡一点儿觉。以至于徐女士便在了裤子里;4日白天,有人说徐桂贤女士已经认不清人了。
6月4日晚8时左右,在404监舍内,在刑事犯肖淼的主导下,肖淼、宋兰杰将装满滚烫开水的饮料瓶残忍的烫在了徐桂贤女士的后背上,同时李菲菲强行按住徐桂贤,使其不得动弹,导致徐桂贤女士大面积严重烫伤。后来徐桂贤女士后背大约宽10厘米,长20厘米左右面积的皮肤全部脱落。当时监舍内有很多人亲眼目睹。
事后,虽然狱方带着徐桂贤女士到狱内医院医治了烫伤,但是,同时强迫徐女士录像承诺不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犯娄爽手中的电棍是从哪里来的呢?那种种泯灭人性的折磨方式又是谁默许的呢?监狱是一个让犯了罪的人接受惩罚并改过自新的地方,而不应该是纵容这些人继续犯罪、伤害他人的地方。监狱内到处都是摄像头,从监舍到车间再到监狱医院,更有无数双眼睛,都可以证明他们犯下的罪行。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桂贤2019年3月初遭凌河区法院诬判四年,2019年4月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到五监区六分队,一直遭到残酷折磨。
狱方主要责任人:五监区六小队队长牛静静、监区长王宏云。
刑事犯:肖淼、宋兰杰、李菲菲、李晶春、娄爽、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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