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已准备向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早在2018年6月份左右,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人员就给郭文打电话,因当时他们没给郭文说什么事,所以就约在郭文家里见面,当时来了一男一女,男的叫武逸伦(音),女的不知道名字;到了家里才说是了解一下郭文炼法轮功的事,当时郭文把他们撵出了家门。2019年约5、6月份,武逸伦(音)又给郭文打电话进行骚扰,被郭文严词顶回去了。
2020年4月份,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人员胡海波给郭文打电话,大意是:郭文办理退休过程中手续存疑,涉嫌给所在单位党委书记送礼,需要核实。打着这样的幌子把郭文从通辽(郭文打工的地方)骗回林东。到了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谈话室(室内装有录音录像设备),郭文才知道被骗了,实际还是想问郭文炼法轮功之事。当时郭文本着善意,给胡海波和董玉玲(同胡海波一个单位)讲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过程,同时讲了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2020年8月至10月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人员(据说是审理室人员)又多次打电话骚扰郭文。
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部份人员电话:
杨成雷(纪委书记、监委主任):13604760966
高占东(副主任):13804766865
田福(审理室主任):18547627022 13947696722
武逸伦(二室主任):15804766221
高雪峰(室主任):13847644322
胡海波(经办人):1514837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