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春梅女士在武汉市两处经营正大干洗店。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祝春梅在十堰办事,借宿在熊玉琴家,晚上外出时,被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汉江路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绑架,八月二十七日被秘密关押在十堰市五堰洗脑班(老虎沟附近)。当晚,熊玉琴也被绑架。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祝春梅在武汉市合作路经营的正大干洗店也被十堰市公安局、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公安分局上海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查抄。此后,干洗店旁边一直有恶人蹲坑监视。
在十堰市五堰洗脑班期间,祝春梅身边二十四小时有人包夹,每天被三、四人围着洗脑,逼她写所谓的“五书”,其中包括恶警谢军、六一零的夏主任,还有来自北京的专人参与对她的洗脑迫害。
除了精神上的洗脑迫害外,祝春梅还遭受着身体上的迫害,经常被铐在床头、凳子上,遭到恶人们的拳打脚踢,为防止别人听到祝春梅遭毒打时发出惨叫的声音,就把她关到洗脑班二楼封闭的房间里每日二十四小时铐起来。
拳打脚踢 |
同时,张湾区分局为非法构陷罗织罪状,还在洗脑班设立办公室,对祝春梅进行了无数次的非法提审。在十堰洗脑班,祝春梅被三个警察毒打,他们专打后背心,在打的过程中,祝春梅一直在喊“法轮大法好”,他们打累了才停手,心脏被打坏,被毒打之后,祝春梅开始掉牙,一颗一颗的掉,一共掉了二十二颗牙。
残酷的迫害使得祝春梅身体非常差,几乎神智不清,曾被送到医院检查身体状况。
祝春梅在洗脑班遭受长达一个月的非法拘禁和洗脑迫害后,九月二十九日又被转到十堰市看守所,并于十月三十日被非法批捕。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将祝春梅与十堰当地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赵嘉丽、曾海荣、何知洪、熊玉琴、王冬梅以多人同案的方式,移交到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十堰市张湾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祝春梅、王冬梅、赵嘉丽、曾海荣、熊玉琴、汪岳、唐荣英、何知洪八人开庭。一开始,所谓“法官”对律师提出要求:只允许发表观点,不允许说意见,如果有意见,书面表达。律师没有答应这无理要求,三律师依法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但是整个过程,律师辩护不断被打断,甚至有一次话筒被停掉。当律师质问法官话筒“怎么停掉了”,法官说“坏了”,律师说:坏了你们就修好,工作人员立即把话筒接上了。
法官对祝春梅的情况的处理引起了家属们的愤慨。据李律师讲,祝春梅是因为帮其他几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请律师而被绑架审判的。当公诉人提出起诉祝春梅的理由之一是因为她帮别人请律师时,律师辩护道:请律师是宪法规定的权利,警察办案抓人都告诉当事人:“你有权请律师。”这个怎么能成为判罪的理由?亲戚朋友帮请律师犯了哪条法?法官对律师的提问无语。
祝春梅辩护律师毛律师当庭指出:我的当事人祝春梅被暴力取证,刑讯逼供,被打掉五颗牙,还有三颗被打松,当庭展示被打惨状。祝春梅也当庭指证坐在旁听席上的警察高伟,并指出打她的人还有“610”头子,姓亮的警察,和另一个不知姓名的人,共四人,而且全是用拳头打松的。法官对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没有做任何追究、询问。当时引起旁听家属的愤怒。
祝春梅被十堰市张湾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后,两次被强制上后背铐折磨,每次铐三天多,分分秒秒都难受,心痛难忍,后来出现心绞痛,才下铐子,没有得到正确的医治,还遭到不明药物摧残,七孔出血,满头都是血泡,冬天用电扇吹,让冷风吹,冷冻,热天不给水喝,没有电扇,还要关闭窗户,热得上吐下泻,长期吃不饱饭,饿得走路也走不动,更上不了楼,就把祝春梅倒着从一楼拖到八楼。不让买生活用品,极少的一点生活用品还被人偷走了。
种种迫害,致使祝春梅的血压高得出奇,左半边身体不能动,送到监狱医院,遭到的迫害更严重,每天用不明药物迫害,当时就下不了床,根本不能动,大小便都在床上,每天还抽祝春梅三至五试管血,都是强行的,医院里也没有饭吃,坐轮椅被120送汉阳医院急救,一天就花了一万多元,都是祝春梅的家人支付的,到现在还没有还上。
祝春梅在十堰洗脑班、看守所和监狱里被迫害的身体状态一直不好,失去了劳动能力。祝春梅还被迫害致离婚。
祝春梅从监狱回家后,武汉市新洲区社保局停发了她的养老金。祝春梅的养老金是她在监狱时家人借钱给她花了六万五千元买社保,到现在借的钱还没有还上,就停发了她的养老金。新洲区610、政法委伙同社保局、邾城街道、清安社区威逼祝春梅家人,要祝春梅签字,不然就停发工资,祝春梅不配合,所以养老金一直未发。据悉,现在不仅停发她的退休金,还要她退还四万多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