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德君,六十六岁,东北某中学退休物理教师。炼功前,患有妇科病近二十年,做过子宫切除手术,身体虚弱不堪。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心地善良,无私。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早六点,莒南县警察,通过对法轮功学员杨广珍及其妹妹杨广娥等的长期监控、跟踪,调集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城西、城北派出所大批警察,有预谋的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毛德君、王凤霞、魏本娥、杨广娥及丈夫、杨广娥不修炼的妹妹、妹夫,及一位常去杨广娥家做衣服的世人,共八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九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院通过视频,对毛德君女士非法庭审,主审法官吴淑芳,公诉人王健。
法庭上,来自北京的律师为毛德君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指出莒南县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从毛德君家中非法搜查的物品没有列出任何清单,非法入侵民宅、非法搜查违反《宪法》,属违法犯罪行为。信仰自由,毛德君信仰法轮功的一切思想行为都是合法的。
庭上,毛德君讲述了自己炼功身体受益的经历。她说,炼功前,妇科病折磨了她近二十年,最后不得不做了子宫切除手术,然而这并没有解除病痛,身体依旧是虚弱不堪,甚至有一次上班时,晕倒在地。后来,听别人介绍说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就试着炼了起来,结果很快身体就康复了,正常了。就这样,虽然法轮功被打压已有二十一年之久,但她依然坚持下来,因为法轮功让她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并且她也越来越体会到法轮功还能让人变得善良,能福益他人与整个社会。
面对律师的逐条辩驳,公诉人与法官无言以对,想必他们也自知对法轮功的审判只是走过场,完全是一种政治迫害。
据悉,法官吴淑芳遭莒南县政法委六一零恶人威胁施压,称毛德君的“案子”已经捅到省里去了,压力很大。吴淑芳本人也不理解为何律师为毛德君女士做无罪辩护。吴淑芳不准毛德君女士陈述自己为何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质询毛德君还炼不炼法轮功,将来还炼不炼?
二零一九年,法官吴淑芳曾非法庭审莒南县六十五岁法轮功学员李庆花,莒南县政法委、六一零图谋对李庆花非法判刑,法官吴淑芳听取了律师意见,没有判刑,对李庆花处以两千元现金处罚。
非法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参加旁听的亲友切实地感受到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法律诉讼”,是那样的虚弱乏力,只是一场假戏而已。
目前,毛德君被非法判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