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周一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派出所一大帮便衣人员,闯到季桂珍家(苏州皮市街前庙巷七姬庙弄5号)的老旧屋子,先是三个便衣上前将老太太控制住,紧紧地挟持着她使老人动弹不得,同时又有两台摄像机对着老人进行上下左右的摄像(其中只有三个女辅警穿警服,其余都是便服)。
紧接着就有将近20个人从外面进入房间和阁楼上进行翻箱倒柜的搜查,抢走法轮大法书50多本,真相资料40多本,TF卡5、6个,电脑主机一台,爱普生打印机一台,A4纸3包,最后就连500元现金生活费也被抢了去,整个过程大约翻腾了一个小时。
抄家完后,这帮人要求老太太到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派出所去一趟,老人不从,他们四、五个人上来抓住老人各个部位就往外拖,一直把她拖到外面小路上,他们就将老人抬头抬脚抬到一辆停在路边面包车。他们这些人一共来了两辆面的,两辆车呼啸着从苏州皮市街前庙巷七姬庙弄5号开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派出所。
在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派出所里,他们强行要求季桂珍做笔录,问季桂珍你去苏安新村那儿干啥了?季回答说去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希望你们不要对法轮大法犯罪,法轮大法好是全世界公认的,也希望你们不要再干这样的事了。
他们强行要求老人按手印,然后就一直关押到晚上八点钟才把老人送回家,所谓“取保候审”。整个过程没有任何法律文件。
十月二十四日下午,季桂珍被警察带到吴江检察院见张能检察官,才知道已经被构陷到吴江市检察院。
前几天,季桂珍收到吴江区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裁定书说: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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