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俊,女,今年八十多岁。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点左右,胡明俊老人把一份救人的法轮功真相册子送给在一辆黑色轿车里坐着的男士后,走出不远,一男一女两个警察迎面而来,抓住胡明俊老太太不由分说劫持到龙泉山路派出所。
在龙泉山路派出所,胡明俊被要求作笔录。当天,在警察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抄走了她家的光碟、大法书等物品。
笔录后,警察要求胡明俊在笔录上签字,胡明俊不愿签,派出所的警察就利用她没文化、年龄大、丈夫病重需要尽快照顾等难处,采用模糊概念,诱导她,他们对她说:“胡大娘,你签吧,签了就没事了,你就可以回家了。”结果,胡明俊老人就签了字。谁知紧接着,经开区国保和龙泉山路派出所就以刑法三百条将她构陷到旌阳区检察院。
在此期间,胡明俊聘她儿子作为她的辩护人,向检察院以及相关部门递交了无罪证据申请书、排出非法证据申请书和解除非法证据申请书等。由于过年时中共疫情传播,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今年四月份,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通知胡明俊,要对她开庭,如她要请律师,他们可以给她请援助律师。她怕援助律师做有罪辩护,她自己请了成都的律师,在开庭前,最近,司法局已派人到她家来说服她,告诉她判“取保候审一年”,但必须要签字,而且要接受监控,他们让他儿子给她买个手机,以便于监控她,他儿子说:“我妈不会用手机。”
他们说,就给她戴个监控环。她儿子说:“那绝对不行。”他们又说:“如不签字,就收监执行。”胡明俊和他儿子说:”那我们就往上告,”他们又说:“你们告,还是维持原判。”他们已经来他家三次了,胡明俊老人都不同意签。胡明俊下决心不签这个字。他们没有达到目的。
请知情者补充参与迫害胡明俊老人的警察的电话号码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