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郑桂香在珍珠泡华孚附近的大市场讲法轮功真相,被丹东振安区太平派出所几个警察强行绑架到派出所。郑桂香的儿子在外地打工,派出所警察告诉她的儿子去所里拿她的衣物。郑桂香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下旬的一天,与郑桂香相识的好心人替儿子到派出所拿郑桂香衣物时,遭办案人陈龙的盘问。她告诉派出所的警察郑桂香是个好人,没有违法,应该释放她,陈龙推脱说案子已不归他们管了,已经送检察院了。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郑桂香的儿子从辽阳到丹东太平派出所要求释放妈妈,办案人陈龙说:“你早干什么了?案卷已到法院了。”他又到振安区法院,案管科的人说案卷还在检察院。家属经打听,“案子”还在振安区检察院公诉科陶霞手里。
亲友打电话给陶霞:“郑桂香没有违法国家任何法律,你们立案的依据是什么?”陶霞不予回答,并立即挂断电话。作为一名公诉人,心知肚明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违法,却昧着良心,仍然依据中共的迫害政策办案,用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指控法轮功学员,致使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据悉,丹东地区还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他们不仅有家不能回,还要在看守所被迫做奴工。有的被非法起诉,有的面临被非法庭审,有的面临送监狱迫害。
自中共建政以来,运动不断、灾疫不断,中华儿女受苦受难。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恶集团残酷打压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二十余年,法轮功学员没有被打垮,仍旧一如既往的慈悲向世人讲真相,只为让世人认清中共,不与邪恶为伍,不要等到天灭中共时免于被淘汰,他们的大善之举感天动地。
正告丹东振安区法院办案人员,认清中共邪恶本质,停止非法庭审,依法撤案,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还法轮功学员清白。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1 区号: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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