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步入了社会。常人社会就是个大染缸。慢慢的,我迷于常人之中,贪图常人中的安逸、快乐。师父说:“要叫你在常人中都享福了,钱有的是,你家的床都是钱垫起来的,什么罪都没有,那叫你当神仙你都不干了。”[1]真是这样。
那时候,母亲为我不学法而着急,劝我,可是我根本就听不進去。我认为母亲修大法,各方面都有了保障,我无后顾之忧了,而我自己没有太大的欲望,钱够花,很满足,觉的自己生活的很幸福。
其实人生福祸相伴,不会因为你修炼了就多吃苦,也不会因为修炼了就没苦吃。常人中的安逸、快乐,也只是一时的。
二零一九年,我的幸福日子突然被打破了——母亲被警察绑架!面对家中一地的凌乱,空荡的家,我茫然不知所措。我一直同母亲生活在一起,父亲离世早,我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和依靠。现在母亲被绑架了,我感觉整个天都塌下来了。
我能想到的办法,也只是常人中的办法:托关系,走后门,求别人,送钱、送礼,结果是越托人越麻烦,越求人事情变的越复杂。人没少托,钱没少花,可母亲就是回不来,反馈回来的也都是坏消息。
母亲要求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常人律师连接都不敢接,更别说做无罪辩护了。
就在我感觉痛苦、绝望、无助、找不到出路的时候,母亲的一位同修得知母亲被绑架的消息,主动联系了我,多次开导我。她告诉我:能救我母亲出来的只有大法。我所能做的、最能帮助母亲的事就是学大法。是啊,母亲这么多年对修炼的坚持、身体的变化、为人处世,从母亲的工作单位、邻里到家里人,大家都说母亲好。这都是大法所造就的。大法无所不能。
在同修的耐心劝导、带动下,我又捧起了《转法轮》。我由每天学一讲、两讲、三讲,到现在争取每天能够学四讲《转法轮》。学《转法轮》,也学师父的其他讲法。我看到了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没看到过的法理,也明白了,可我毕竟走了一条弯路。是师父慈悲,不放弃每一个弟子,在那段时间让同修找到了我,利用母亲的被迫害,给了我一次棒喝,在迷途中指点着我回到大法中来。
这位同修找到其他大法弟子,为我母亲请律师。
通过接触同修和律师,我慢慢的知道了我和母亲面对的是什么。我知道母亲没有罪,按真、善、忍做好人怎么会有罪呢!我要用实际行动告诉狱中的母亲,修炼法轮功没有罪!
师父不仅给我从新走回来修炼的机会,还一路看护着我,教导着我别走错路,在考验前又点悟着我。因为我发现每当跟同修交流过后的不长时间,在我母亲的问题上,就会遇见同修所说的类似问题。比如:有人说:“可以托关系在里面照顾你母亲。”我如何选择?同修说:“修炼中的事情,用人的办法是解决不了的。越用人的办法,事情越拧巴。以前有同修在看守所,家属在外面越托关系去照顾,他在里面越是遭罪。”
问题摆在面前,我怎么做?是相信常人的?还是相信同修说的?求还是不求?我学大法了,我悟到真正修炼要专一,路也只有一条。大法是超常的,大法弟子是超常的。是的,常人办法怎么能解决超常的事情?母亲有师父保护,求谁不如去求师父。想通了之后,就断了用常人的办法解决我母亲问题的念头。那以后,也再没有人跟我提过托关系帮助我母亲的事了。
还有一次,母亲被非法开庭后,律师跟我说:“可能法院会通知你交罚款的事。我提醒你一下,我给你母亲做的是无罪辩护,交罚款在法律上可就是认罪了,交与不交,你自己拿主意。”
如果不是律师提醒我,我还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师父让律师提醒我,同样对我也是一种考验。
罚款三千元,如果不交,可能面临的是家里的银行卡被冻结。当时我也想把资金转移,但发现根本动不了。那时我没有去工作,以后我和母亲吃什么?但马上脑子里一闪:“有师在,有法在,我有手有脚的,师父还会让我们娘俩饿肚子吗?”
我相信师父,我不承认我母亲有罪,是我们的东西也不会丢。我拒绝交所谓“罚款”。
我母亲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平安的回家了。家里的一切很快都恢复正常。我知道是师父的看护和同修们的配合,让我母亲能够正念正行的闯出黑窝,这么快的回到家中。
母亲回来了,这并不是一个结束,而只是个开始——我真正修炼的开始。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渺小,渺小如一粒尘埃。但庆幸的是,掸去灰尘后,我是大法的一颗粒子。在以后的修炼中,我会尽一个大法弟子应尽的责任,做大法弟子要做好的三件事,不留有遗憾。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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