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非法批捕
王水成,又名王华梅,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晚上,被湛江市公安局霞山、赤坎两区数十警察绑架,后来被非法关押在坡头区看守所。
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律师获得许可,前往坡头区看守所探视王水成,与她聊了约两个小时。据律师说,王水成精神状态比较好,刚被非法关押的十来天,通过绝食来抗议绑架关押迫害。
王水成的家属一直在向相关部门要人,同时提交起诉信,强烈反对及控告相关部门及参与人员的绑架迫害行为。而警察不断骚扰、恐吓其家人,要他们签什么字,去派出所协助调查等等。
十一月十一日,律师收到霞山区检察院发出的非法逮捕通知书(由霞山区检察院逮捕科科长朱科长签字)。十一月十二日,家属接到霞山区海滨派出所刑警副中队陈征宇的电话,说此案件由他们受理。
非法开庭构陷
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王水成被湛江市赤坎区法院以视频形式在看守所非法开庭,律师被告知半个月到一个月之间会出非法宣判结果。
王水成是通过视频形式在看守所被非法开庭,在法院现场,只有法官和律师及陪同律师的司法局人员,也就是开庭过程中,王水成一直在看守所,连律师都不能见到王水成本人。开庭的前后整个过程,完全是遮遮掩掩的,且故意隐瞒并误导家属以为在看守所庭审。
庭上,王水成为自己做出无罪辩护,说自己炼法轮功身体变好,而且并不触犯法律。辩护律师在庭上指出公安、检察院在程序上有两处程序违法:一、公安开始立案的“罪名”是涉嫌妨碍公务罪,到了检察院阶段,又突然给王水成多加入了“刑法第三百条”的罪名,这本身就是程序违法;二、公安没有整个过程的执法录像记录,公安对此的解释是执法记录仪没电了,这又是违法;
另外,律师还指出,本案也没有人证,连公诉人自己都承认本案证据不足,整个非法庭审过程,法官及公诉人都少有话语。
秘密转押
近日,王水成家人在给关押王水成的湛江市坡头看守所汇款的时候,发现汇不了,通知律师,律师查问才知道,王水成已经被非法转押到湛江市吴川市看守所。律师说,从没见过这种情况,问坡头看守所什么原因,回答是“(坡头看守所)领导叫转押的。”
七月六日,湛江市坡头区看守所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家属办理退所手续。然而,湛江市赤坎区法院不但没有放人,而且是法院办案科把王水成非法转移到吴川市看守所。
七月七日,律师前往吴川市看守所会见王水成,这是自去年十二月疫情以来,律师第一次见到王水成本人,并称是法官王俊恩致电律师过来的。但是,由于当天会见当事人时间太晚,没来得及跟法官王俊恩见面。
王水成家属多次致电法院,要求立即释放无辜的好人王水成。
相关人名单及电话如下:
政工科副科长(负责本案法官)王俊恩13702731968 办0759-3587396
带队抄家的警察姓林,据说是个队长,手机:13600386655;
负责的相关警察:
湛江市霞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 易海明 办公电话:07592277029;警察 杨志建07592277039。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检察长:何金陈,13509936639,办公室电话:07593588988,
公诉科负责人:余潇,办公室电话:0759358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