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八旬老人赵凤兰被构陷到法院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本溪市年过八旬的法轮功学员赵凤兰,因讲法轮功真相,多次被绑架迫害,目前身体虚弱,行动困难,在家休养,2020年7月13日被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李悦等人告知已被所谓起诉至法院。老人不明白自己犯的什么法,怎么犯的法。

赵凤兰老太太曾于2015年2月7日和2016年2月23日,因向路人发放法轮功资料被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处罚拘留十日,但本人并未被劫持到拘留所。

2017年5月18日,赵凤兰又因在站前区域发放法轮功资料被绑架,后以办理取保候审方式回到家中,但赵凤兰并不知情,没有任何执法人员和她说此事。

2020年6月21日,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警察王岐野指使千金派出所警察将赵凤兰强行非法传唤,称以前到家未找到本人,算为“网逃”,现在需重新做笔录。王岐野指使平山公安分局千金派出所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有效证件和传唤证的情况下,非法闯入赵凤兰家,强行将她带到站前派出所。赵凤兰已是八十二岁的老人,身体瘦弱,行走困难,说话都很吃力,警察强行将她背下楼,在派出所上楼都是两个警察用椅子抬上去的。

警察王岐野还强制让赵凤兰坐在审讯铁椅里进行非法讯问、摁手印,从上午10点多直到下午4、5点钟才把老人送回。致使赵凤兰老人回家后身体非常虚弱,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2020年7月13日,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李悦等人到赵凤兰家拿来一份所谓起诉书,并告诉因她此前的行为已被所谓起诉至本溪市平山区法院。赵凤兰老人不明白自己犯的什么法,怎么犯的法,难道告诉人在劫难中保平安的方法也是犯罪?告诉人中共的真实历史也是犯法?公民有知情权,有保护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利啊!

在此,对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发出郑重警告:不要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并没有犯法,不要枉抓枉判,否则恶报将是你们躲不过的梦魇。善恶有报是天理,人不治天治。


责任单位:
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024-42808065
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 024-42843233
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
公诉科:024-42897538 控告申诉检查科:024-42897517
侦查监督科:024-4289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