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盐山县庆云镇政法委书记欲勒索五万元未果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法轮功学员李福民,家住河北省盐山县庆云镇。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二日,李福民在给百姓讲法轮大法好的讲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遭警察绑架,被非法行政拘留五天。

李福民回家后,户口所在地盐山县庆云镇派出所和镇政府人员到李福民家中和门市中骚扰,多达十余次。有一次,李福民被非法带到派出所询问和录音、录像。多次的骚扰,逼的李福民只好两次到外面租房住。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庆云镇政法委书记戚志刚,伙同城区派出所六、七个警察,在李福民的租房内,把李福民绑架到庆云镇派出所。

冬日的庆云镇十分寒冷,尤其到夜晚接近零下十度,从下午一点到第二天九点多,李福民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内一间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的冷屋内,这种体罚达二十多小时。

第二天,李福民又被带到一家洗浴宾馆三楼。八人,三班,轮番“转化”她(即逼迫她放弃信仰法轮功)。李福民一直和他们讲真相,不厌其烦的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和迫害修行人的违法,对天理良知的犯罪是多么的无知和可耻。李福民规劝他们弃恶从善,摆放好自己的位子,有一个好的未来,大法弟子讲真相劝三退是真正的在救人。

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庆云派出所正所长刘勇、副所长陈青峰,威胁李福民说;“你丈夫和你儿媳都是国家公职人员,你不‘转化’,他们要受牵连,停职和开除公职。”

就这样,李福民一直被非法关押九天,也和他们讲真相讲了九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李福民被放人回家。

李福民被放的那天,政法委主任戚志刚把李福民的儿子叫到他车上,让她儿子拿五万元,找所谓“专家”摆平此事。她儿子拒绝。

戚志刚一看家人不配合,又改口两万,被李福民的丈夫严词拒绝,并质问他们;我们家人她犯了国家的哪条法律?!

戚志刚他们一看勒索不成,只好灰溜溜地回去了。

庆云镇政法委书记戚志刚等一伙的这种严重违宪、违法恶行,给李福民和她的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痛苦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