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的个人背景和迫害法轮功的记录已被海外法轮功学员举报给29国政府,要求各国政府对傅政华及其家属依法予以制裁,包括拒发签证、冻结资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傅政华任职经历
傅政华,男,汉族,1955年3月生,河北滦县人。其任职经历为:
2010年1月-2010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
2010年2月-2013年7月,北京市政法委副书记,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年8月-2014年12月,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政法委副书记,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1月-2015年2月,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委员,北京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3月-2015年8月,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委员;
2015年9月-2016年4月,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全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员;
2016年5月-2016年7月,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全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员;
2016年8月-2018年2月,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
2018年3月-2020年4月,司法部党组副书记、部长;
2020年5月-至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二、部份犯罪事实
傅政华积极执行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以下是傅政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犯罪事实。
(一) 在担任北京市政法委副书记、北京市公安局长期间的部份迫害罪行
根据明慧网2012年公布的信息统计,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北京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高达343人,被非法劳教65人,被非法判刑9人。这些均为有据可查的迫害案例,其他因中共信息封锁而未被报导的迫害案例应该更多。
明慧网2013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9日,北京法轮功学员被绑架192人次,被非法劳教6人,被非法庭审及非法判刑17人,被迫害致死9人。2013年北京至少有2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遭强制洗脑迫害。这还不包括6至8月劳教所解体后,从北京新安劳教所和天堂河女子劳教所被直接劫持到各区洗脑班的人数。
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2014年北京法轮功学员逾259人遭绑架,24人被非法判刑或面临判刑迫害,6人失踪,4人流离失所,26人被骚扰。2014年10月18日,被非法关押15年的原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王治文刚刚出狱,就被强行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
根据明慧网资料统计,2015年,北京法轮功学员被绑架609人次,被骚扰127人次,39人被非法判刑,55人遭到非法庭审,28人被非法批捕。
此外,在傅政华在北京市任正、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者至少有18人,他们分别是杜鹃、耿金娥、李津鹏、赵淑惠、李跃进、刘春、张友维、杨明华、张秀霞、崔佩英、葛培君、李海林、闫玉华、陈景生、李付军、崔凤娥、绞玉芝、高德忠。
(二) 在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和中央“610办公室”任职期间部份罪行
傅政华曾在公安部任副部长、常务副部长长达4年半,同时他还兼任中央政法委委员和中央“610办公室”主任2年半。在此期间,以傅政华为首的中央“610办公室”发起了多个针对法轮功的迫害专项活动,这些迫害专项活动每次都有公安部门的配合。
第一个专项迫害活动,是2015年发起的所谓“防范打击‘法轮功’诬告滥诉专项工作”。这个专项是针对“诉江”大潮的。2015年5月1日,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全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纷纷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简称“诉江”)。中共当局将之诬称为“诬告滥诉”,中央“610办公室”下达对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抓捕、关押、判刑等的迫害指令,由公安部门配合实施。
2017年2月份开始,中央“610”又在全国范围内发起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敲门行动”。所谓“敲门行动”实际是由中央“610”统一策划指挥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迫害行动。该项行动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由各基层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配合实施。他们按照名单,到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家“敲门”造访,名为“关怀”,实为搜集法轮功学员信息或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不修炼的“保证书”等。在“敲门行动”中,因不肯配合警察的“敲门行动”而招致绑架、抄家、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难以数计,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有的家人也受到骚扰和株连。
此外,在傅政华主管中央“610办公室”期间,为了强化反法轮功的舆论宣传,中央“610办公室”制定政策,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加强和推动所谓“反邪教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
中央“610办公室”和各级“610办公室”还经常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等方式不断调整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以强化对法轮功的所谓“主动防范”和“精准打击”等。
2016年1月24日,中央“610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防范处理邪教系统表彰大会暨全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大会。傅政华以公安部副部长、全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及中央“610办公室”主任身份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发表讲话。该讲话并未公开,而是以机密文件下发各级政法委和“610办公室”。傅政华在讲话中除了总结2015年的所谓“反邪教工作成绩”外,主要是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部署,他强调要着力打好针对法轮功的所谓“境外斗争、网上斗争、防范和处理其它邪教”等三大所谓“攻坚战”。
2017年4月或之前,由中央“610办公室”制定的一份名为《关于”法轮功”重点防控对象标准及加强管控工作的意见(试行)》的文件下发到各地,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各级“610办公室”加强对所谓“重点法轮功学员”的监管和防控。
2017年4月11日,中央“610办公室”在成都召开了一个名为“全国防范处理邪教系统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简称全国“4·11”会议)。该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强调所谓“反邪教”宣传的重要性,并同时推广各种所谓“反邪教”宣传的经验和手段,实际是以“反邪教”为名,强化反法轮功宣传,配合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
2017年9月22日,以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在国务院挂牌伪装的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名义主办的“中国反邪教网”(内容仍以反法轮功为主)公开上线。这是第一次由中央“610办公室”公开出面开办的网站,该网站内容主要是强化反法轮功宣传。
2015年7月9日,在傅政华等人的操纵下,中共公安部门在23个省份对敢于为法轮功维权辩护的人权律师大规模逮捕、传唤、约谈、刑事拘留,波及人数近300人。此次非法抓捕事件被称作“709事件”。中共公安和司法部门把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手段,如坐小板凳、吊铐、殴打、剥夺睡眠、烟熏、电击、喂食不明药物、“包夹”、单独囚禁及超越生理极限的迫害手段等,也都用到了替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身上。在“709事件”中,至少有7名律师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高8年。
(三) 在司法部任职期间所犯罪行
傅政华从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担任司法部部长,时间为2年零1个月。傅政华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继续操纵司法,迫害法轮功。
监狱是中共关押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场所,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大都被劫持到监狱遭受各种肉体和精神折磨。而司法部则与其下属单位监狱管理局则沆瀣一气,上下串通,对发生在监狱内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行为枉法纵容,百般包庇,因而使得在监狱里被迫害致死、致伤、致残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居高不下。
根据明慧网资料统计,从2020年1月20日至3月8日,短短1个半月,全国至少有4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他们分别是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桂荣(女,78岁,死于辽宁省女子监狱)、胡林(男,48岁,死于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监狱),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张振才(男,死于辽宁省大连监狱),辽宁省盘锦市法轮功学员邹立明(男,66岁,死于辽宁省大连监狱)。据2019年的不完全统计结果显示,有19名法轮功学员死于关押场所,其中有11人是在监狱中被迫害离世的。2018年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高达36人。这些法轮功学员生前在狱中无一例外都受到过酷刑折磨。
傅政华作为中共司法部长,对这些发生在监狱内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三、结语
傅政华作为曾经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中央“610”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不仅是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成员,而且是各种迫害罪行的幕后策划者、指挥者,他必须为发生在任期内的各种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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