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面对公安的非法审讯,潘晶一直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指出他们的非法抓捕、非法办案,涉嫌犯了滥用职权罪。公安未得到任何口供的情况,把潘晶送到看守所。
九月十六日下午,丹东振安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到看守所给潘晶做笔录。这位检察官说,公安指控潘晶的罪名是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潘晶说,这个罪名不成立。首先,她没有做任何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甚至是伤害自己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其次,派出所也拿不出证明法轮功是×教的法律,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教中没有法轮功。“天安门自焚”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确认为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伪案。
最后潘晶对检察官说:“希望你能依法办案。新出台的公务员法也明确指出,公务员办案是要终身负责的。”检察官说:“我知道。”
九月十七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将潘晶的卷宗退回,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潘晶有社会危险性。潘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获释。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退卷,是正当、公正的。退卷虽然是个案,但是在法轮功仍然受到高压迫害的情况下,每一个理智而正当的举动,都将在历史中留下一个记录。历史终究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绝不会让哪一个行恶之人漏网。
在过去的二十余年来,公检法系统往往以“不要跟我讲法律。”“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对待法轮功不是根据国家法律,听政法委的。”这些荒唐言论,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时,是检察官、法官经常出现的“口头禅”。
然而,“不可能”正在变成“可能”,正义的站位越来越多,明白真相的法官、检察官正在做出明智的选择。
从“不可能”到“可能”
早在二零一六年,退卷、撤案就已开始了,而在此之前,法轮功学员的撤案几乎是无法想象的。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龙沙区法院非法庭审屈树荣女士,律师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承认证据来源的非法,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公诉人杜艳红说:你们聘请的两位外地律师太正义、太有力了,这件事影响面太大了,以后在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得考虑了,不能再重判了。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报导,山东一起构陷法轮功的案件,转到即墨检察院后,曾多次被即墨检察院退回公安,公安又换个罪名,最后案子诉至即墨法院。法轮功案的家属得知因即墨法院法官对此案全体回避,其后,构陷案被青岛市中院指定移交到平度检察院。
从二零一六年开始,陆续出现退卷、法庭不予判决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七年,大陆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至少有76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和撤诉;二零一八年,退卷达156人次,另有八人被无罪释放;二零一九年,有186名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法院退卷,16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撤案;二零二零年,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检察院撤诉回家。至目前,退卷总计已超过420余起,撤案达数十起。
正义会迟到 但从不会缺席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就是从世间的法理也是不容的。随着二十余年来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地讲清真相,坚冰已在融化。
1、按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轮功学员是无罪的。
依“法无明文不定罪”的原则,无论是在刑法三百条,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均找不到任何与法轮功有关联的字词,这就是说对法轮功学员治罪于法无据。
2、二十万人诉江,显著的变化是让公检法系统了解了法轮功真相。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系统出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二十万人实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虽然尚未進入法律程序,但在这一过程中,各个层级的公检法对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有的法轮功学员把“诉江”信寄到该地区的所有政府机关部门,一个地区的政府人员都正面了解了法轮功真相;相当数量的警察在与投递诉江信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实实在在地明白了法轮功真相。
3、公检法办案“终身追责” 对执法人员敲响警钟。
从二零一三年八月出台“防止冤假错案规定”,到二零一三年底废除劳教制度,再到二零一六年三月一号开始,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执行上级违法命令,责任要终身追究。退路在一步一步地堵死,任何有理智的人都能明白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
4、政法系统“倒查二十年”,“610”头目集中落马。
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基本上集中在中共“党政机关”领域,而从二零二零年开始,“倒查二十年”集中指向政法系统,至二零二一年六月,总计有七万余名警察被审查。
在公安、法院内部,人们都明白一个事实,倒查二十年中落马官员,绝大多数都是江泽民时期上位的,都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
至二零二一年十月初,曾经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头目的周永康、李东生、周本顺、张越、孙力军、彭波及傅政华纷纷落马。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零年,计有1689名“610”系统人员,被法办或遭到恶报。表面上这些人被抓是因为腐败,可是善良的中国人都相信善恶有报。
5、国际社会对于迫害法轮功的高度关注。
从今年以来,美国国务院以迫害法轮功制裁福建一基层派出所所长,其后制裁了四川610办公室主任,国际社会对二十余年的残酷迫害已形成认识,迫害难以为继。
法轮功学员虽然被残酷迫害,承受了痛苦,然而他们却真挚地期望把“真善忍”的福音,告诉每一个有缘的中国人。
公检法承担了打压的角色,但从另一角度看,这不也是一种机缘吗?有许多法官、警察、检察官正是在审理过程中,走入法轮功,当然,并不是让人人都修炼,但是明白法轮大法是正法,智慧而正当地对待法轮功学员,这不就是历史赋予不同的角色,应当承担的历史使命吗?如果等到水落石出的一天,正义法庭的法槌敲响,那时后悔还有用吗?
天网已在收,何人能逃过?善恶在一念间,每一个人的路都是他自己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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