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清晨,王海敏在菜市场被黑河市爱辉区国保警察绑架,同时被抄家抢劫。次日,王海敏被送往嫩江看守所非法异地拘留15天,期满后在无“行政”转“刑事”处罚手续的情况下所谓“取保候审”,一年后改为强制监视居住。
在一年的取保候审及其后监视居住期间,爱辉区国保警察在市国保、政法委唆使下不断骚扰王海敏。由于王海敏女士未如国保所愿签写三书,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由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将王海敏构陷到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王海敏被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构陷到爱辉区法院。七月十五日,法院将对王海敏的“强制监视居住”措施,又改为“取保候审”。
王海敏聘请了律师,同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相关部门已接收、未回应的情况下,仅仅一周之后被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火速非法批捕,并移交至黑河市爱辉区法院,疑似被报复。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爱辉区法院变更强制措施,下达非法逮捕令,爱辉区国保警察把王海敏绑架,非法押送到黑河市看守所。
王海敏的律师向孙法官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孙法官以“现在仍然不停接到电话,社会危害太大”为借口拒绝。
二零二一年十月王海敏被黑河市爱辉区法院非法判刑。
相关人员电话:
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办案人 王洋 电话17345607071
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检察官 姜慧博 电话(单位座机)0456 829 6131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法官 孙子涵电话(单位座机)0456 829 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