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81岁李顺华面临非法庭审

更新: 2021年11月29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茂名市81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顺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国保、站前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家中绑架、抢劫,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被茂南区公安分局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十月二十二日被茂南区检察院邓礼进快速地构陷到茂南区法院,面临非法庭审。十一月十九日,茂南区法院对李顺华实施监视居住。

修炼法轮功、多种疾病不翼而飞

一九九五年九月,李顺华经朋友介绍开始修炼了法轮大法。修炼前身体得了类风湿、肺结核、肾炎、坐骨神经、肩周炎等等多种疾病,没有一个星期不看病,没有一天不吃药的。每天经受病痛的折磨,心身在痛苦中煎熬,脾气又变得不好,搞得家庭不和,人成了个黄面婆,那真是没有活路了。

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后,李顺华懂得了按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养性,与人为善,心胸也变得宽广多了,处处为他人着想,身体多种疾病不翼而飞,真是身心受益无穷,真正感受到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子孙满堂的快乐。

坚持修炼、多次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于二零零零年底,李顺华和同修到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还我们师父清白。可是,到了河晨火车站,被茂名市公安和河晨公安绑架、搜身,抢走李顺华700元左右、两本大法书。之后,把李顺华非法关押在茂名市官渡派出所,关押了三天,又转到茂名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六个月,又转回茂名市洗脑班一个月,从李顺华亲人身上勒索了1000元,在关押期间,强迫李顺华放弃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八年,茂名市610邪恶组织,掀起一轮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下午,警察绑匪撬开李顺华家门,当时李顺华和孙子在家,没有配合恶人,最终还是被恶人强行带走。又被绑架关押在茂名610设立的在河西交警中队(茂名河西工人文化宫对面)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中午,官渡派出所七个警察到李顺华家抄家,撬门进来,两层门全撬坏,抢走电视机、刻录机、VCD机、师父法像、《转法轮》书一本等私人财物,李顺华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洗脑班33天。每次绑架都是要恐吓李顺华的家人,使李顺华家人为她天天担惊受怕,造成李顺华的丈夫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得绝症给吓死。

如今,茂名610又想对81岁的李顺华判刑迫害,强行要李顺华在“搜查物品、监视居住”等上签字,给李顺华和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恐慌,严重地影响了李顺华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在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茂名市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负责人610头目江志雄、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事处高凉南居委委员郭伟青、郑彩琴等人多次骚扰李顺华,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法轮功,被拒绝。

二零二零年七月份,李顺华所在的居委会打电话给李顺华,让李顺华来一下居委会。李顺华来到居委会,一人问李顺华还炼不炼法轮功,李顺华举起她一只手(一手指变形)说:“你看我这手,要不要炼?”他们也不追问李顺华了。

郭伟青和郑彩琴是茂名市茂南区高凉南居委会成员,多次骚扰李顺华,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李顺华不配合,就被居委这两个人指控、构陷,610人员指使站前路派出所抓人。

遭警察入室绑架抢劫、构陷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左右,茂南区公安分局国保、站前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李顺华家,抢走了李顺华所有的大法著作和真相资料,将李顺华绑架到站前路派出所。在派出所,由于李顺华拒绝放弃修炼,拒绝签“三书”,受到各种恐吓威胁。茂名市“610”、派出所构陷李顺华:“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罪”,把李顺华继续扣留。警察将李顺华押到医院体检,准备后续迫害。

第二天上午,李顺华被警察带去茂南区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是:高血压、心脏问题很严重,医生告诉看护人员,一定要看好李顺华,时刻都有生命危险的。下午又去茂名市人民医院从新体检。抽血检查,拔出来的针头,没有血流出针头管,血都是凝固的。

下午五点多,李顺华被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警察交待负责看管的嫌疑犯,要看好李顺华,身体要有什么变化,立即报告。二十六日下午四点多,嫌疑犯告诉李顺华:你的脸很红。到了十一点多,警察叫李顺华儿子接她回家了。回家后,李顺华身体很难受,肚子很痛,拉肚子拉了十一天,体重从原来的一百二十多斤,瘦了二十斤,人瘦了一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茂名市高凉南社区居委会来了五个人到李顺华家敲门。李顺华开门一看是居委会的人,就没给开第二道门,李顺华和他们说话时,李顺华儿子在房间睡觉,吵醒了他,李顺华儿子大声说:你们在干什么!吓得居委会的人赶快走了。

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李顺华被茂南区公安分局国保、站前路派出所邓海超、余俊构陷到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李顺华被茂南区检察院邓礼进快速地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非法起诉李顺华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起诉书中写道:“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顺华自修炼法轮功以来,曾向他人传播、宣扬法轮功,其中,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也多次向郭伟青、郑彩琴宣扬法轮功。”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李顺华儿子接到茂名市站前派出所打来电话,李顺华儿子没接。十月二十八日早上,茂南检察院一女子打电话给李顺华儿子,说李顺华的案件已转到茂南法院,通知李顺华儿子当日上午八点半带李顺华到茂南法院报到。李顺华儿子不肯去,说:不关我的事,又没犯法。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左右,茂南分局国保大队邓海超打电话给李顺华,问李顺华要不要请律师,李顺华说要。邓海超说,我们给你请律师不要钱。李顺华说:我要请我的律师。警察邓海超没有话说了。之后,警察和法院给李顺华儿子和女儿打电话,威胁恐吓,要他们阻止李顺华请律师,不让李顺华与法轮功学员接触。

聘请律师为自己做辩护是国家给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安局和法院是执法机关,应该带头遵守法律,为什么害怕李顺华请律师呢?给李顺华儿女施压,百般阻挠李顺华请律师是什么原因?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茂南区法院对81岁的李顺华实施监视居住。

81岁的李顺华向610人员江志雄、居委郭伟青、郑彩琴、警察等人讲法轮大法的美好,希望他们不要错过这个万古难遇的珍贵机缘。这是在做大善事。而现在,这却成了警察非法构陷李顺华的理由,这真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李顺华修炼法轮功,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的美好,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警察抓人、抄家,把李顺华构陷到法院是违法的。请国内外正义人士关注,李顺华面临被非法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