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笑话:“查无此人”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说是笑话,其实看了案件的人哪一个能笑得出来?如果哪个有良知的人真的笑了,那肯定是对中共的耻笑。如此的党国,如此水平的公检法队伍,如此无法无天的管制措施,能在这个世界如此嚣张的存在,真是人类的悲哀。

前两天,看到明慧网一则消息《聊天发信息 河北李彬被枉判七年半》,通篇看来,警方处理所谓的“案件”,丝毫看不到其合法性和正常程序的流程,到象是黑社会无法无天的任意所为。

文章说:河北泊头市法轮功学员李彬,因为“微信发东西了”,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河南安阳公安局文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入室绑架、抢劫、非法关押在河南安阳市构陷,十二月八日,李彬的妻子接到河南法院的电话得知:李彬被枉判七年半,并勒索罚款五万元。李彬正在上诉至安阳市中级法院。

大家会想:在微信里发了什么东西能把人家判七年半?但文章还说“李彬转发的文章不涉及法轮功,只是揭露中共恶党阴暗的文章,属于‘寻衅滋事’。但是在家里搜到的法轮功宣传品有几百份,就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实施逮捕、起诉入罪。”

案件看似以“寻衅滋事”发起调查,但实际上又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定罪,如此混乱,哪个都说不通的罪名,竟然捏造成了事实。

更不可思议的是,从批捕到庭审的过程中,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为了阻止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面对律师的十多次询问,都说“查无此人”。当家属和律师会见李彬商讨开庭辩护的事宜时,才听李彬说十一月十日已经被视频开庭。律师听后被惊呆了,因为律师与家属十一月十五日赶到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了解情况时,检察院案管办的人当着律师还在说“查无此人”,也就是说法院开庭五天后,检察院这里还在说“查无此人”。这不是笑话吗?

那么法庭上又是什么情况呢?没有家属旁听、没有律师辩护,这不是私设公堂、秘密审判吗?况且是法院根本就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这种执法犯法行为除了故意剥夺李彬请律师辩护的权利,还有什么更合理的解释呢?

无独有偶,就在本人写这篇稿件时,自己八十多岁的母亲跟我说,现在国家要加强庭审的管理了,法庭上,必须有法官、公诉人、书记员、证人、律师、旁听者等,还必须有全程录像,并保存十年。我问:您怎么知道的?她说:我听收音机了,广播里说的。

那好了,既然中共都向全国人民承诺了,那我们就应该追究李彬案涉及到的所有办案人员的罪行,他们违法违宪、罔顾事实和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刚刚过去的国际人权日,似乎在中国人的脑海中没有什么概念,因为大陆没有人权,没有自由,李彬案又一次证明了这一点。现在世界已经觉醒了,多国政要都在支持法轮功反迫害,因为世界需要真、善、忍。人权不是一个国家的内政,而是涉及到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国际问题,不分民族、肤色,只要他是人就可以为受害者发声,就可以谴责人权恶棍的罪行,有正义感的国家或组织就可以对人权罪犯实施制裁。

看清中共魔鬼的嘴脸吧,不要和它同流合污,远离它才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