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对于二审行政案件审判期限的规定,三个月内昆明市中院要对本案做出裁定。
马玲女士系云南大学图书馆退休职工,二零一二年十月退休,二零一四年四月被绑架后被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接到五华区一审的非法判决后,二零一五年一月起被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停发了养老金。二零一八年四月马玲女士冤狱刑满,自五月起,每月只有2002.76元养老金。马玲女士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云南省社会保险局补发并足额支付马玲的养老金。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却自当月开始停发了马玲女士每月2002.76元的养老金。由云南大学以生活补助的名义每月继续发放。
本案经过一年多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官渡区法院非法驳回了马玲的起诉,理由是她在起诉前未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事实是马玲女士自刑满回家后,一直以书面、口头等多种方式向第三人单位云南大学提出要求补发并全额发放养老金的申请,而第三人未履行法定义务将马玲女士的申请转交给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同时,马玲女士也在起诉前亲自将这份申请交到了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信访处,并由信访处转到了云南省社会保险局。而官渡区法院的一审法官朱蓉,却错误的将马玲的这份申请认定为信访主张而非申请,并以此驳回了马玲的起诉。马玲在接到一审的裁定后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三日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案件已经被中院受理。
关于马玲养老金案情况,请看明慧网报道《马玲养老金案开庭在即 云南省社保局向法官施压》、《云南大学马玲养老金案起诉被驳回》等。
昆明市中级法院(第二办公区)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昆明市中级法院第二办公区
邮编:650228
行政庭(本案的法官):
审判长:张锐
审判员:赵鸿章、曾蕙菁
书记员:保卓成、叶刚
行政庭电话:0871-64096824
昆明市中级法院监察室:0871-64096715
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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